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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宗法  拼音:zōng fǎ
古时分别嫡庶统系的制度,以别亲疏,以示系统,以明亲亲合族之义。其道可推于治国安民。如:「宗法社会」、「宗法制度」。《朱子语类。卷九○。祭》:「如今要知宗法祭祀之礼,须是在上之人先就宗室及世族家行了,做个样子,方可使以下士大夫行之。」
《漢語大詞典》:宗法社会(宗法社會)
实行宗法制度的社会。亦以泛称封建社会。 瞿秋白 《乱弹·红萝卜》:“十二年前的‘五四’运动前后,反对宗法社会的运动还是大逆不道的。” 胡适 《我对于丧礼的改革》:“这一大群人为什么要在讣闻上占一个位置呢?因为这是古代宗法社会遗传下来的风俗如此。” 朱自清 《海行杂记》:“他们的结团,是宗法社会而兼 梁山泊 式的:所以未可轻侮,正和别的‘宁波帮’一样。”
《漢語大詞典》:宗法制
见“ 宗法制度 ”。
分類:宗法制
《漢語大詞典》:宗法制度
亦称“ 宗法制 ”。 古代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由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成,到 周 代逐渐完备。 周王 称天子,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分封卿大夫,他们的职位由嫡长子继承。这些世袭的嫡长子,称为宗子。他们掌握自己范围内的军政大权和本族财产,负责本族的祭祀,管理本族的成员,同时代表贵族统治和剥削人民。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一编第三章第二节:“ 周 朝为了巩固奴隶制的统治秩序,利用着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组织演变而来的宗法关系,确立了一套比 商 代更加系统的宗法制。在宗法制下,宗族中分为大宗、小宗。 周 天子自称是上帝的长子,天下的大宗,政治上的共主,而各同姓诸侯国则为小宗。诸侯对天子说是小宗,但在其国内则是大宗。王位和诸侯国君位一般都是由嫡长子世袭。宗法制不仅应用于 周 室的同姓间,而且和异姓诸侯间也有关系。 周 制,同姓不通婚姻,而异姓间则互为婚媾,所以 周 天子称同姓诸侯为伯父、叔父,称异姓诸侯为伯舅、叔舅。这样,奴隶主贵族就通过宗法制度建立了一套周密的统治网。”
《漢語大詞典》:宗法制度
亦称“ 宗法制 ”。 古代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由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成,到 周 代逐渐完备。 周王 称天子,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分封卿大夫,他们的职位由嫡长子继承。这些世袭的嫡长子,称为宗子。他们掌握自己范围内的军政大权和本族财产,负责本族的祭祀,管理本族的成员,同时代表贵族统治和剥削人民。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一编第三章第二节:“ 周 朝为了巩固奴隶制的统治秩序,利用着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组织演变而来的宗法关系,确立了一套比 商 代更加系统的宗法制。在宗法制下,宗族中分为大宗、小宗。 周 天子自称是上帝的长子,天下的大宗,政治上的共主,而各同姓诸侯国则为小宗。诸侯对天子说是小宗,但在其国内则是大宗。王位和诸侯国君位一般都是由嫡长子世袭。宗法制不仅应用于 周 室的同姓间,而且和异姓诸侯间也有关系。 周 制,同姓不通婚姻,而异姓间则互为婚媾,所以 周 天子称同姓诸侯为伯父、叔父,称异姓诸侯为伯舅、叔舅。这样,奴隶主贵族就通过宗法制度建立了一套周密的统治网。”
《漢語大詞典》:祖宗法度
见“ 祖宗成法 ”。
《漢語大詞典》:祖宗成法
指先代帝王所制定而为后世沿袭应用的法则。 宋 朱熹 《论差役利害状》:“此皆祖宗成法,至今为不刊之典,然而州县奉行,往往违戾。”《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中国灭亡论》:“然则所谓守旧者,亦不过几许聋瞶无知顽固昏谬之徒,死守几经劫餘之祖宗成法,朝堂齷齪,乡里谩駡,作蚊蚋之污渠一哄而已。” 燕谷老人 《续孽海花》第四十回:“西宫虽然归政,然握了几十年大权,中外大臣,莫不归向,老王爷中兴立了大功,总觉得祖宗成法不错。”亦作“ 祖宗法度 ”。《宣和遗事》后集:“臣等谨按: 蔡京 罪恶最大……变乱祖宗法度,窃弄朝廷爵赏。”《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2年第3期:“ 仁宗 即位时,大学士的品位还不过是五品,这是祖宗法度,不能擅改。”
《國語辭典》:宗师(宗師)  拼音:zōng shī
1.崇拜景仰,尊以为师。《汉书。卷三○。艺文志》:「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后汉书。卷五七。杜栾刘李刘谢列传。谢弼》:「中直方正,为乡邑所宗师。」
2.为众所尊崇的学者。《后汉书。卷三三。朱冯虞郑周列传。朱浮》:「寻博士之官,为天下宗师,使孔圣之言传而不绝。」唐。颜真卿 尚书刑部侍郎孙逖文公集序:「夫然,信可谓人文之宗师,国风之哲匠者矣!」
3.明、清时对提督学政的尊称。《初刻拍案惊奇》卷一○:「次年,宗师田洪录科考,韩子文又得吴太守一力举荐,拔为前列。」《儒林外史》第三回:「正直宗师来省录遗,周进就录了个贡监首卷。」
4.职官名。汉置,掌管训导宗室子弟之事。《汉书。卷一二。平帝纪》:「郡国置宗师以纠之,致教训焉。」《晋书。卷五九。列传。汝南王亮》:「时宗室殷盛,无相统摄,乃以亮为宗师,本官如故。」
《漢語大詞典》:顿教(頓教)
(1).佛教各宗派对其教主 释迦牟尼 一生所说的教法,有不同的“判教”。在我国如华严宗判为“五教”,“顿教”居第四位,指不设位次、不依言辞而顿悟教理的《维摩经》等。天台宗列为“化仪四教”之首。景德传灯录·闍夜多:“后至 罗閲城 ,敷扬顿教。” 吕澂 《中国佛学源流略讲》附录《天台宗》:“化仪四教,首先是顿教,大乘圆满教理直下全提。”
(2).指禅宗六祖 慧能 创立的南宗法门。《坛经·付嘱品》:“今生若遇顿教门,忽悟自性见世尊,若欲修行觅作佛,不知何处拟求真。”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七章第二节:“禅宗顿教, 慧能 是创始人。”参见“ 顿悟 ”。
《國語辭典》:顿悟(頓悟)  拼音:dùn wù
佛教用语:(1)谓在一时间證得真理。《五灯会元。卷四。荐福弘辩禅师》:「如来出世为天人师,善知识随根器而说法,为上根器者开最上乘顿悟至理。」(2)證悟一切现象都无真实的生灭变化。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文学》南朝梁。刘孝标。注:「法师研十地,则知顿悟于七住。」
《漢語大詞典》:介子
(1).古代宗法,长子为宗子,宗子为士,庶子为大夫,祭於家庙,庶子则称介子。介,副。以示不敢僭越宗子。礼记·曾子问:“孝子某,使介子某,执其常事。” 孔颖达 疏:“介子,某介子,谓庶子为大夫者。介,副也,某,是庶子名也。”
(2).指庶子有官爵者。 宋 王安石 《谢葛源郎中启》:“追讲前人之欢,坐忘介子之丑。” 明 宋濂 《瞿孝子传》:“孝子年且耄,见介子 庄 宦学有立, 洪武 初,擢礼部员外郎,喜动颜色。”
(3). 春秋 晋 介子推 。《淮南子·说山训》:“ 介子 歌龙蛇,而 文君 垂泣。” 唐 郭郧 《寒食寄李补阙》诗:“ 介子 终知禄不及,王孙谁肯一相怜。”
(4).指 傅介子 。 西汉 时出使 西域 的使者。旧唐书·西戎传论:“西方之国,绵亘山川,自 张騫 奉使已来, 介子 立功之后,通於中国者多矣。” 清 黄鷟来 《咏史》诗之一:“ 介子 一书生, 楼兰 立奇功。”
(5).物理名词。质量介于电子和质子之间的基本粒子的总称。它们都不能稳定存在,能用来轰击原子核,引起核反应。
《漢語大詞典》:宗道
宗法的原则。礼记·大传:“公子有宗道。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适者,公子之宗道也。”《孔子家语·曲礼子贡问》:“ 有若 问於 孔子 曰:‘国君之於百姓,如之何?’ 孔子 曰:‘皆有宗道焉。’”
分類:宗法原则
《國語辭典》:五宗  拼音:wǔ zōng
1.五服以内的亲属。指高祖、曾祖、祖、父、己身五代。《文选。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文》:「所爱光五宗,所怨灭三族。」北齐。颜之推〈观我生赋〉:「畴百家之或在,覆五宗而剪焉。」
2.同母者为一宗。五宗,一父五母所生的子女。见《史记。卷五九。五宗世家》。
《漢語大詞典》:介妇(介婦)
古代宗法称嫡长子之妻为冢妇,非嫡长子之妻为介妇。礼记·内则:“舅没则姑老,冢妇所祭祀宾客,每事必请於姑,介妇请於冢妇。” 宋 叶适 《丘安人挽诗》:“左司遗事远,介妇古风存。” 清 施闰章 《王白帆妾胡氏小传》:“ 王 泣曰:‘若功过介妇矣!’”
《漢語大詞典》:七典
七部儒家经典。 汉 代提倡“孝治”,宣扬宗法封建思想,贵族子弟先授论语《孝径》,连同春秋五经,合称七经或七典。 清 黄生 义府卷下:“七典即七经,汉人以论语孝经与五经而七。”参见“ 七经 ”。
《漢語大詞典》:七经(七經)
(1). 汉 以来历代封建王朝所推崇的七部儒家经典。七经名目,历来说法不一。 东汉 《一字石经》仪礼春秋《公羊》论语后汉书·张纯传 唐 李贤 注作《乐》春秋论语; 宋 刘敞 《七经小传》周礼仪礼礼记《公羊》论语; 清 康熙 《御纂七经》春秋周礼仪礼礼记
(2).道家七类经书。即《仁经》《礼经》《信经》《义经》《智经》《德经》《道经》。见云笈七籤卷九。
(3).佛家净土宗的七种经典。即《无量清净平等觉经》《大阿弥陀经》《无量寿经》《观无量寿经》《阿弥陀经》《称赞净土佛摄授经》《鼓音声王陀罗尼经》
《国语辞典》:一切现成(一切现成)  拼音:yī qiè xiàn chéng
中国襌宗法眼宗的基本思想。指一个开悟者处处都是襌,因为真理本来存在,开悟者可随属领略,不必妄自造作。《大慧普觉襌师语录》卷一三:「奉劝诸人,退步自看,一切现成。」
宗法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因明立量三支之第一支,由二句而成。又名曰宗体所立。其二句有五种之异名:一前句云自性,后句云差别。二前句云有法,后句云法。三前句云所别,后句云能别。四前句云前陈,后句云后陈。五前句云宗依,后句云亦宗依。以此二者皆宗体之所依也。见因明大疏上。
遍是宗法性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因明三相之一。三支之中,望因于宗而示其关系者。盖因必于宗之前陈名辞中,为元来遍有之事件。故因者(宗之前名辞中)有遍是宗法之性之意,是云遍是宗法性。例如谓声无常也(宗),所作性故(因)时,为因之「所作性」,于宗之前名辞「声」中固遍有之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