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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用事  拼音:yòng shì
1.当权执政。《战国策。秦策三》:「今秦太后、穰侯用事,高陵、泾阳佐之。」《大宋宣和遗事。利集》:「缘京用事,奸人并进。」
2.行事、办事。如:「意气用事」。
3.引用典故。唐。释皎然《诗式。用事》:「诗人皆以徵古为用事,不必尽然也。」宋。严羽《沧浪诗话。诗法》:「押韵不必有出处,用事不必拘来历。」
《國語辭典》:意气用事(意氣用事)  拼音:yì qì yòng shì
处理事务只凭感情,多不依据理性。《儒林外史》第四六回:「至今想来,究竟还是意气用事,并不曾报效得朝廷,倒惹得同官心中不快活。」
《漢語大詞典》:用事奴
犹管家。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内阁·五七九传:“近有作《五七九传》者,盖皆指今上首揆 江陵 、 吴县 、 太仓 三相公用事奴也。”
分類:管家
《国语辞典》:公用事业费率(公用事业费率)  拼音:gōng yòng shì yè fèi lǜ
公用事业收费的标准。
分类:收费标准
《國語辭典》:感情用事  拼音:gǎn qíng yòng shì
凭个人好恶和一时的情感冲动处理事情。如:「你这样感情用事,于事无补。」
《國語辭典》:公用事业(公用事業)  拼音:gōng yòng shì yè
由政府经营和社会公众日常所需事物相关的事业。如水电、交通等均是。也作「公共事业」。
《國語辭典》:在世  拼音:zài shì
生存于世上。明。李贽〈复士龙悲二母吟〉:「若皆为此族孙取去,李节妇一日在世,又复靠谁乎?」
《國語辭典》:专用(專用)  拼音:zhuān yòng
专供某些人或某种需求使用的。如:「这是只有公车才走的专用道路。」
《國語辭典》:傅会(傅會)  拼音:fù huì
1.结合比附古事与时事而发议论。《后汉书。卷五九。张衡传》:「衡乃拟班固〈两都〉,作〈二京赋〉,因以讽谏,精思傅会,十年乃成。」
2.牵强、附会。《梦溪笔谈。卷二一。异事》:「详『肤施』之义,亦与尸毗王说相符。按《汉书》:『肤施县乃秦县名。』此时尚未有佛书,疑后人傅会县名为说。」
《漢語大詞典》:假物
(1).借用事物。公孙龙子·迹府:“假物取譬,以‘守白’辩,谓白马为非马也。”
(2).假造的东西。列子·汤问:“ 偃师 大慑,立剖散倡者以示王,皆傅会革、木、胶、漆、白、黑、丹、青之所为。王諦视之,内则肝、胆、心、肺、脾、肾、肠、胃,外则筋骨、支节、皮毛、齿髮,皆假物也。”
《國語辭典》:阴事(陰事)  拼音:yīn shì
1.私秘的事。《史记。卷七七。魏公子传》:「臣之客有能探得赵王阴事者,赵王所为,客辄以报臣,臣以此知之。」
2.宫中群妃御见之事。《周礼。天官。内小臣》:「掌王之阴事、阴令。」汉。郑玄。注:「阴事,群妃御见之事。」
《漢語大詞典》:取事
(1).取用事例,应用典故。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事类:“综学在博,取事贵约,校练务精,捃理须覈。”
(2).犹行事。 唐 马总 意林卷一引《太公金匮》:“源泉滑滑,连旱则絶。取事有常,赋敛有节。”《西游记》第十七回:“两粒仙丹,去与那妖上寿,把这丸大些的让与那妖。待那妖一口吞之, 老孙 便於中取事。”
《漢語大詞典》:方丧(方喪)
谓用事父之丧礼以事君丧。礼记·檀弓上:“事君有犯而无隐,左右就养有方,服勤至死,方丧三年。” 郑玄 注:“方丧,资於事父。” 孔颖达 疏:“方谓比方也。有比方父丧礼以丧君,故云资於事父。资,取也,取事父之丧礼以丧君。”
分類:用事丧礼
《漢語大詞典》:颛政(顓政)
谓独揽政权,专权用事。顓,通“ 专 ”。汉书·五行志中之上:“妇人顓政,国不静;牝鸡雄鸣,主不荣。” 颜师古 注:“顓与专同。” 宋 秦观 《主术》:“ 唐明皇 用 李林甫 为相十有九年,顓政用事。” 元 刘埙 隐居通议·骈俪一:“会 韩侂胄 顓政,方修南园,欲得 务观 为之记。”
《漢語大詞典》:贵珰(貴璫)
指亲近用事的太监。 宋 周密 武林旧事·元夕:“ 西湖 诸寺,惟 三竺 张灯最盛。往往有宫禁所赐、贵璫所遗者,都人好奇,亦往观焉。” 明 王士性 《广志绎·两都》:“然每一兴造,诸匠役食指动庇千万头,故能为此者,亦刑餘之贤者也,不则,近日贵璫如 保 、如 诚 、如 用 ,仍转之内帑焉已。” 清 杨恩寿 《坦园日记》卷一:“或忤贵璫而不避,或议大礼而驰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