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井邑
(1).城镇;乡村。语本《周礼·地官·小司徒》:“九夫为井,四井为邑。” 晋 陆云 《答张士然》诗:“脩路无穷迹,井邑自相循。” 唐 杜甫 《题忠州龙兴寺所居院壁》诗:“ 忠州 三峡内,井邑聚云根。” 明 区大相 《南行感怀》诗:“贡采山川竭,徵输井邑虚。”
(2).市井。 唐 王维 《初出济州别城中故人》诗:“閭阎河润上,井邑海云深。” 陈贻焮 注:“井邑,即市井。”《新五代史·南平世家》:“ 荆南 节度十州,当 唐 之末,为诸道所侵, 季兴 ( 高季兴 )始至, 江陵 一城而已,兵火之后,井邑凋零。” 明 谢肇浙 《五杂俎·事部三》:“井邑骚然,商贾罢市。”参见“ 井市 ”。
(3).故里。 唐 张说 《唐故赠齐州司马陆公神道碑》:“路艰寇阻,兵危势急,公独颠沛致丧,归其井邑。” 清 钱谦益 《病榻消寒杂咏》之二九:“老大荒凉餘井邑,半龕残火一翁禪。”
(2).市井。 唐 王维 《初出济州别城中故人》诗:“閭阎河润上,井邑海云深。” 陈贻焮 注:“井邑,即市井。”《新五代史·南平世家》:“ 荆南 节度十州,当 唐 之末,为诸道所侵, 季兴 ( 高季兴 )始至, 江陵 一城而已,兵火之后,井邑凋零。” 明 谢肇浙 《五杂俎·事部三》:“井邑骚然,商贾罢市。”参见“ 井市 ”。
(3).故里。 唐 张说 《唐故赠齐州司马陆公神道碑》:“路艰寇阻,兵危势急,公独颠沛致丧,归其井邑。” 清 钱谦益 《病榻消寒杂咏》之二九:“老大荒凉餘井邑,半龕残火一翁禪。”
《漢語大詞典》:城社
(1).城池和祭地神的土坛。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渭水》:“太上皇思东归,故象旧里,制兹新邑,立城社,树枌榆。”
(2).代指城镇。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梅女》:“自此二女频来,笑声常彻宵旦,因而城社悉闻。” 陈毅 《过黄泛区书所见》诗:“川原水洗,城社荒落,满目凄凉。”
(3).指邦国。《后汉书·宦者传·曹节》:“ 华容侯 朱瑀 知事觉露,祸及其身,遂兴造逆谋……因共割裂城社,自相封赏。”
(4).喻靠山(含贬义)。 唐 李邕 《又驳韦巨源谥议》:“託城社之固,乱皇家之基。”《旧唐书·薛存诚传》:“僧 鉴虚 者,自 贞元 中交结权倖,招怀赂遗,倚中人为城社,吏不敢绳。”《旧五代史·梁书·太祖纪二》:“中官视 胤 眥裂,以重赂甘言诱藩臣以为城社。”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姑妄听之一》:“行魘法者皆有邪神为城社,辗转撑拄,狱不能成。”参见“ 城狐社鼠 ”。
(2).代指城镇。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梅女》:“自此二女频来,笑声常彻宵旦,因而城社悉闻。” 陈毅 《过黄泛区书所见》诗:“川原水洗,城社荒落,满目凄凉。”
(3).指邦国。《后汉书·宦者传·曹节》:“ 华容侯 朱瑀 知事觉露,祸及其身,遂兴造逆谋……因共割裂城社,自相封赏。”
(4).喻靠山(含贬义)。 唐 李邕 《又驳韦巨源谥议》:“託城社之固,乱皇家之基。”《旧唐书·薛存诚传》:“僧 鉴虚 者,自 贞元 中交结权倖,招怀赂遗,倚中人为城社,吏不敢绳。”《旧五代史·梁书·太祖纪二》:“中官视 胤 眥裂,以重赂甘言诱藩臣以为城社。”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姑妄听之一》:“行魘法者皆有邪神为城社,辗转撑拄,狱不能成。”参见“ 城狐社鼠 ”。
《漢語大詞典》:公行
公然行动,公然进行。《左传·襄公三十一年》:“盗贼公行,而天癘不戒。”《资治通鉴·晋孝武帝太元十四年》:“左右近习,争弄权柄,交通请託,贿赂公行。”《醒世恒言·李汧公穷邸遇侠客》:“如今果是 杨国忠 为相,贿赂公行,不知埋没了多少高才絶学。”
(1).古官名。掌管君主出行的兵车行列事。《诗·魏风·汾沮洳》:“美如英,殊异乎公行。” 毛 传:“公行,从公之行也。” 郑玄 笺:“从公之行者,主君兵车之行列。”《左传·宣公二年》:“及 成公 即位,乃宦卿之适而为之田,以为公族。又宦其餘子,亦为餘子;其庶子为公行。 晋 於是有公族、餘子、公行。” 杜预 注:“庶子,妾子也。掌率公戎行。”参见“ 公路 ”。
(2).鸦片战争前 广州 十三行商人的行会组织。 清 康熙 五九年(1720年)创设,次年解散,后屡设屡废。设立目的在于共同承担官府差科,消除内部竞争,规定进出口货市价,分配各行业务,约束外商活动,经办中外交涉事项和解决同业困难。《南京条约》签订后,公行取消。
(3).复姓。 战国 齐 有 公行子 。见《青州府志》。
(1).古官名。掌管君主出行的兵车行列事。《诗·魏风·汾沮洳》:“美如英,殊异乎公行。” 毛 传:“公行,从公之行也。” 郑玄 笺:“从公之行者,主君兵车之行列。”《左传·宣公二年》:“及 成公 即位,乃宦卿之适而为之田,以为公族。又宦其餘子,亦为餘子;其庶子为公行。 晋 於是有公族、餘子、公行。” 杜预 注:“庶子,妾子也。掌率公戎行。”参见“ 公路 ”。
(2).鸦片战争前 广州 十三行商人的行会组织。 清 康熙 五九年(1720年)创设,次年解散,后屡设屡废。设立目的在于共同承担官府差科,消除内部竞争,规定进出口货市价,分配各行业务,约束外商活动,经办中外交涉事项和解决同业困难。《南京条约》签订后,公行取消。
(3).复姓。 战国 齐 有 公行子 。见《青州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