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得来(得來)
觅得,求得。《公羊传·隐公五年》“公曷为远而观鱼,登来之也” 汉 何休 注:“登读言得来。得来之者, 齐 人语也, 齐 人名求得为得来;作登来者,其言大而急,由口授也。”《百喻经·见水底金影喻》:“其父觅子,得来见子,而问子言:‘汝何所作,疲困如是?’”
助词。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面,表示达到某种程度或出现某种结果。 金 董解元 《西厢记诸宫调》卷四:“女孩儿諕得来一团儿颤。” 元 王实甫 《西厢记》第四本第四折:“愁得来陡峻,瘦得来唓嗻。” 郭沫若 《棠棣之花》第三幕:“他是乐得养尊处优,胖得来,实在连走路都很艰难了。”参见“ 得 ”。
助词。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面,表示达到某种程度或出现某种结果。 金 董解元 《西厢记诸宫调》卷四:“女孩儿諕得来一团儿颤。” 元 王实甫 《西厢记》第四本第四折:“愁得来陡峻,瘦得来唓嗻。” 郭沫若 《棠棣之花》第三幕:“他是乐得养尊处优,胖得来,实在连走路都很艰难了。”参见“ 得 ”。
《國語辭典》:因果 拼音:yīn guǒ
1.原因和结果。指事情演化的前后关连。如:「知道事情的始末因果,就容易下判断了。」
2.佛教基本理论之一,谓因和果。佛教认为一切的生命形态和生活遭遇,都是过去意志行为的果,而过去意志行为则是造成果的因。因和果之间是相对的关系。《阿毗达磨俱舍论》卷六:「果有为离系,无为无因果。」《南史。卷五七。范云传》:「君不信因果,何得富贵贫贱?」
3.缘由。《红楼梦》第六五回:「又还有一段因果,我们家的规矩,凡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伏侍的。」
2.佛教基本理论之一,谓因和果。佛教认为一切的生命形态和生活遭遇,都是过去意志行为的果,而过去意志行为则是造成果的因。因和果之间是相对的关系。《阿毗达磨俱舍论》卷六:「果有为离系,无为无因果。」《南史。卷五七。范云传》:「君不信因果,何得富贵贫贱?」
3.缘由。《红楼梦》第六五回:「又还有一段因果,我们家的规矩,凡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伏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