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國語辭典》:立法  拼音:lì fǎ
制定法律。《汉书。卷二三。刑法志》:「制礼作教,立法设刑。」《儒林外史》第三四回:「小弟为朝廷立法:人生须四十无子,方许娶一妾。」
《國語辭典》:正法  拼音:zhèng fǎ
1.正当、平正的法则。《淮南子。兵略》:「立正法,塞邪隧,群臣亲附,百姓和辑。」《汉书。卷六六。公孙贺等传。赞曰》:「桑大夫据当世,合时变,上权利之略,虽非正法,钜儒宿学不能自解,博物通达之士也。」
2.对犯死罪者依法处决。《文明小史》第三回:「背后说这些乱民拿住了,就该一齐正法,还分什么首从?」
3.真实的佛法。《阿毗达磨俱舍论》卷二九:「佛正法有二,谓:教、證为体。」
《漢語大詞典》:良法
(1).良好的法制、法规。荀子·王制:“故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 宋 王阮 《代胡仓进圣德惠民诗》:“义廪真良法,皇家以备先。”
(2).指好的措施、方法。 郑观应 《盛世危言·农功》:“良法不可不行,佳种尤不可不拣。”
《國語辭典》:合作  拼音:hé zuò
1.在同一目的下,作共同的努力。如:「通力合作」。《国语。晋语三》:「复之则君臣合作,恐为君忧,不若杀之。」
2.共同著述创作。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卷五。毛诗音义上》「之德也」句下引沈重云:「案郑诗谱意,大序是子夏作,小序是子夏、毛公合作,卜商意有不尽,毛更足成之。」
3.合奏、共同演奏。《新唐书。卷二二二。南蛮传下。骠传》:「乐用龟兹,鼓、笛各四部,与胡部等合作。」
4.合乎法度的诗文。明。胡震亨《唐音癸签。卷六。评汇二》:「如老杜之入蜀,篇篇合作,语语当行,初学所当法也。」
《國語辭典》:准绳(準繩)  拼音:zhǔn shéng
1.用来测量平直的器具。《淮南子。说林》:「非规矩不能定方圆。非准绳不能正曲直。」
2.比喻权衡事物的法度。《旧唐书。卷四六。经籍志上》:「坟、典起之于前,诗、书继之于后,先王陈迹,后王准绳。」
《漢語大詞典》:推排
(1).排斥;排挤。 汉 王充 论衡·书虚:“ 孔子 生时推排不容,故叹曰:‘凤鸟不至, 河 不出图,吾已矣夫!’生时无祐,死反有报乎?”晋书·董京传:“或见推排駡辱,曾无怒色。” 郁达夫 《无题》诗:“前贤不解藏人善,门户推排孰起初?”
(2).拥挤。汉书·朱买臣传:“拜为太守, 买臣 衣故衣,怀其印綬,步归郡邸……坐中惊骇,白守丞,相推排陈列中庭拜謁。”
(3).搬动。后汉书·方术传上·王乔:“后天下玉棺於堂前,吏人推排,终不动摇。”宋书·少帝纪:“及 懿后 崩背,重加天罚,亲与左右执紼歌呼,推排梓宫,抃掌笑謔,殿省备闻。” 章炳麟 新方言·释言:“今 江 南 运河 而东至於 浙江 ,谓推排重物曰勃。”
(4).谓随着岁月推移。 南朝 齐 王僧虔 《戒子书》:“吾在世,虽乏德业,要復推排人閒数十许年,故是一旧物。” 南朝 陈 徐陵 《谏仁山深法师罢道书》:“迷人知返,去道不遥,幸速推排,急登正路。” 清 唐孙华 《辛巳除夕》诗:“自怜尘世推排久,擥镜休嫌白髮生。”
(5).相比。 唐 方干 《贼退后赠刘将军》诗:“非唯 吴起 与 穰苴 ,今古推排尽不如。” 清 姚椿 《题〈剑南集〉后五首柬书田》诗之四:“ 陆 杨 名字共推排,雅俗如何好共儕?”
(6).排列;排列推算。 宋 陆游 《春社有感》诗:“耆年凋落还堪叹,社饮推排冠一乡。”朱子语类卷六五:“若他也恁地逐一推排,便不是 伏羲 天然意思。” 清 袁枚 新齐谐·算命先生:“喜为人算命,写八字与之,其推排悉合世上五行之説,亦不甚验也。”
(7). 宋 、 金 、 元 时三年一度核实厘正赋役的法制。宋史·食货志上六:“至於推排,则因其貲产之进退为之升降,三岁而一行之。然当时之弊,或以小民粗有米粟,仅存室庐,凡耕耨刀斧之器,鸡豚犬彘之畜,纤微细琐皆得而籍之。吏视赂之多寡,为物力之低昂。”宋史·奸臣传四·贾似道:“后又行推排法, 江 南之地,尺寸皆有税,而民力弊矣。”金史·张大节传:“推排 东京路 户籍,人服其平。”《元典章·圣政二·均赋役》:“验其物力,从公推排。”
《國語辭典》:约法(約法)  拼音:yuē fǎ
1.以法规相约束。《韩诗外传》卷一○:「制礼约法于四方,臣弗如也。」
2.国家宪法制订以前,由议会制定让政府跟民众相约共守的法律。
《國語辭典》:道法  拼音:dào fǎ
1.道理、法度。《荀子。正名》:「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故壹于道法而谨于循令矣。」
2.天道、自然。《幼学琼林。卷四。释道鬼神类》:「贮乾坤于一壶,道法何其玄。」
3.指道家法术或教义。《警世通言。卷二。庄子休鼓盆成大道》:「庄生行起道法,举手照冢顶连扇数扇,水气都尽,其土顿乾。」《醒世恒言。卷二一。吕洞宾飞剑斩黄龙》:「几曾见你道门中阐扬道法,普度群生,只是独吃自痾。」
《國語辭典》:伏地  拼音:fú dì
1.趴倒在地上。《后汉书。卷四三。朱乐何列传。朱晖》:「昆弟宾客皆惶迫,伏地莫敢动。」《三国演义》第三○回:「曹军皆蒙楯伏地,袁军呐喊而笑。」 2.本地出产的或用土法制造的。如:「伏地小米儿」、「伏地面」。
《漢語大詞典》:明制
清明的法制。汉书·刑法志:“有司无 仲山父 将明之材,不能因时广宣主恩,建立明制,为一代之法。”
分類:清明法制
《國語辭典》:天秩  拼音:tiān zhì
1.天定的爵秩。《书经。皋陶》:「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有庸哉。」
2.天子赐予的秩禄。《文选。潘岳。夏侯常侍诔》:「宜享遐纪,长保天秩。」
《漢語大詞典》:圣制(聖製)
古代圣人的法制。史记·礼书:“至 秦 有天下,悉内六国礼仪,采择其善,虽不合圣制,其尊君抑臣,朝廷济济依古以来。”《汉书·效祀志下》:“违俗復古,循圣制,定天位,如礼便。” 明 刘基 《官箴中》:“ 秦 废圣制,代德以徂。”
犹御制。南史·萧贲传:“圣製此句,非为过似,如体目朝廷,非关序贼。”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内阁三·阁臣进御笔:“今上四年六月, 江陵 张公 为首揆,进阁中所藏 世宗 御笔圣諭六十三道,御製四十四道,圣製票帖七十道。”
分類:圣人法制
《漢語大詞典》:议法(議法)
斟酌法度;讨论法制。 宋 胡宿 《乞杨开充大理少卿状》:“观其议法详平,正而有守,臣等今保举堪充权大理少卿公事。” 宋 周行己 《上皇帝书》:“然而天下之民,犹有不得尽被陛下之泽,而经国之术,犹有不得尽如陛下之意者,岂非有司议法之过,官吏行法之弊乎?” 明 张居正 《辛未会试程策》之二:“法之不行也,人不力也,不议人而议法,何益?”
《漢語大詞典》:时宪(時憲)
(1).书·说命中:“惟天聪明,惟圣时宪。” 孔 传:“宪,法也。言圣王法天以立教。”谓以天为法建立法制。后称当时的教令为时宪。艺文类聚卷三六引 晋 潘岳 《许由颂》:“通於时宪,顷匡不盈。”
(2).即时宪历。清史稿·时宪志一:“ 睿亲王 言:‘宜名《时宪》,以称朝廷宪天乂民至意。’”参见“ 时宪历 ”。
《漢語大詞典》:时宪历(時憲曆)
历法名。制定于 明 末, 清 顺治 二年(1645年)颁行,正式采用定气注历。这是我国历法史上第五次(即最后一次)大改革。 清 曹寅 《十月朔后陶雪蓬返櫂戏呈》诗:“内府旧分《时宪历》,水曹新饯祭餘羊。”
《國語辭典》:轨道(軌道)  拼音:guǐ dào
1.遵循法度。《汉书。卷二二。礼乐志》:「宜定制度,兴礼乐,然后诸侯轨道,百姓素朴,狱讼衰息。」
2.供火车、电车行驶的铁轨。
3.物质运动时所循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