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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还珠守(還珠守)
后汉书·循吏传·孟尝载, 合浦 产蚌珠,因地方官贪污,采求无厌,蚌珠迁至界外 日南 地方。后 孟尝 任太守,革除前弊,去珠复还。后以“还珠守”指清廉的地方官。 唐 杜牧 《春日言怀寄虢州李常侍十韵》:“今日还珠守,何年执戟郎?”
《漢語大詞典》:蛮判官(蠻判官)
宋 代掌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地方官吏。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三:“蛮人言语不通,郡中有蛮判官者为之贸易,蛮判官盖郡吏,然蛮人慑服,惟其言是听。”
《漢語大詞典》:莅事者
管政事的人,指地方官。例如:余将苦于莅事者,更若役,复若赋,则何如?——·柳宗元《捕蛇者说》
《漢語大詞典》:三互法
东汉 选任地方官员,为防止结党营私,规定凡婚姻之家及 幽 冀 两州人士,不得交互为官,称三互法。后汉书·蔡邕传:“初,朝议以州郡相党,人情比周,乃制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相监临。至是復有三互法,禁忌转密,选用艰难。 幽 冀 二州,久缺不补。” 李贤 注:“三互,谓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也。 谢承 曰:‘ 史弼 迁 山阳 太守,其妻 鉅野 薛氏 女,以三互自上,转拜 平原 相’是也。” 鉅野 , 汉 时属 山阳郡 。
《漢語大詞典》:千室长(千室長)
指地方官吏。 宋 王安石 《杂咏》之七:“嗟今千室长,已耻问耕稼。”
分類:地方官
《漢語大詞典》:老父母
旧时对地方官的敬称。谓其爱民如子。《醒世恒言·卢太学诗酒傲王侯》:“老父母,但有死罪的 卢柟 ,没有傍坐的 卢柟 。”二刻拍案惊奇卷四:“今日年夜,老父母何事直入内室。” 清 黄宗羲 《与康明府书》:“老父母固二公之流亚也,寧肯坐视宇下之小民肝脑涂地,而不为之动心乎?”
《漢語大詞典》:优行生(優行生)
(1).学行兼优的生员。 清 制,优行生由学政会同地方官选取。清史稿·世宗纪:“癸巳,命州县会学官举优行生。”
(2).泛指学行兼优的学生。 邹韬奋 《经历》八:“校长依向例贴出布告,宣布‘优行生’的名单。”
《漢語大詞典》:再刺
指古代审理刑狱时,向地方官吏征询意见。周礼·秋官·司刺:“司刺掌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以赞司寇听狱讼。壹刺曰讯羣臣,再刺曰讯羣吏,三刺曰讯万民。” 郑玄 注:“讯而有罪,则杀之。” 孙诒让 正义:“再刺曰讯羣吏者,谓乡遂公邑都鄙之吏也。”参见“ 三刺 ”。
《漢語大詞典》:三刺
(1). 周 代治理重案,必依次与群臣、群吏和百姓三等人反复计议,然后定罪判决,以示审慎。周礼·秋官·司刺:“司刺掌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以赞司寇听狱讼。壹刺曰讯羣臣,再刺曰讯羣吏,三刺曰讯万民。” 孙诒让 正义:“三刺者,问众以当杀与否,是刑与宥不可豫定。”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书记:“刺者,达也。诗人讽刺,周礼三刺,事叙相违,若针之通结矣。”隋书·刑法志:“ 周王 立三刺以不滥,弘三宥以开物。”
(2).指三次察讯。魏书·刑罚志:“以五听求民情,八议以申之,三刺以审之。”
(3).谓击刺三次。周礼·夏官·大司马:“鼓戒三闋,车三发,徒三刺。” 郑玄 注:“鼓戒,戒攻敌,鼓一闋,车一转,徒一刺,三而止,象服敌。”
《漢語大詞典》:仔琫
清 代 西藏 地方官名。管理财政,掌铸钱。参阅《卫藏通志·番目》
《國語辭典》:万民伞(萬民傘)  拼音:wàn mín sǎn
旧时为表示对地方官的敬意,由当地有声望之士发起,制作以志感念的伞。因上缀有许多小绸条,书写众人姓名,故称为「万民伞」。《官场现形记》第一七回:「将来等他回省的时候,我还要齐个公分,做几把万民伞送他。」《文明小史》第一一回:「从衙门里摆了全副执事,轿子前头,甚么万民伞、德政碑,摆了半条街。」
《漢語大詞典》:偃辕(偃轅)
攀辕止行。旧指百姓挽留地方官。 唐 高彦休 唐阙史·卢相国指挥镇州事:“ 冀州 刺史 景儒 ,自聆擢用,黎庶偃辕。”
《漢語大詞典》:盐规(鹽規)
旧时盐商按成例付给地方官府的津贴。儒林外史第九回:“知县听了 娄府 这番话,心下着慌,却又回不得盐商,传进书办去细细商酌,只得把几项盐规银子凑齐,补了这一项。”清史稿·食货志四:“课归地丁,朕早虑及地方官曾受盐规,必持异议。”
《漢語大詞典》:宵鱼垂化(宵魚垂化)
吕氏春秋·具备:“ 宓子贱 治 亶父 ……三年, 巫马旗 短褐衣弊裘,而往观化於 亶父 ,见夜渔者,得则舍之。 巫马旗 问焉,曰:‘渔为得也。今子得而舍之,何也?’对曰:‘ 宓子 不欲人之取小鱼也。所舍者小鱼也。’ 巫马旗 归,告 孔子 曰:‘ 宓子 之德至矣。使民闇行,若有严刑於旁。’”并见《淮南子·道应训》。后遂以“宵鱼垂化”为颂扬地方官善于教化之典。
《漢語大詞典》:熊轼轓(熊軾轓)
即熊车。本为公、列侯之乘车。后亦为对地方官员乘车的美称。 唐 王维 《送封太守》诗:“忽解羊头削,聊驰熊軾轓。”一本作“ 熊首轓 ”。 赵殿成 笺注:“ 颜师古 汉书註:伏熊軾者,车前横軾,为伏熊之形也。广韵:轓,车大箱也。”参见“ 熊车 ”。
《漢語大詞典》:熊车(熊車)
有伏熊形横轼的车。 汉 时为公,列侯所用。 南朝 梁元帝 《玄览赋》:“应鸣鞞於龙角,覆缇幕於熊车。”后亦用以指代地方官。 明 陈汝元 《金莲记·湖赏》:“ 子瞻 既已深居鵷禁,因何反謫熊车?”
分類:为公列侯
《国语辞典》:鸣琴而治(鸣琴而治)  拼音:míng qín ér zhì
称颂地方官政绩良好。语本汉。刘向《说苑。卷七。政理》:「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后比喻政简刑轻,无为而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