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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事本
(1).从事根本之业。本,指耕战。《商君书·壹言》:“﹝治国﹞能事本而禁末者,富。”
(2).事情的根由。后汉书·李燮传:“﹝ 燮 ﹞姊 文姬 为同郡 赵伯英 妻,贤而有智,见二兄归,具知事本。” 王先谦 集解引 胡三省 曰:“事本,谓事之所由生也。” 宋 叶适 《上韩提刑启》:“忽被郡除,莫知事本。”
(3).犹根本大事。 宋 王谠 唐语林·品藻:“ 元宗 ( 唐玄宗 )曰:‘朕以天下事本付 姚崇 ,以卿坐镇雅俗。’”
《国语辞典》:纪事本末体(纪事本末体)  拼音:jì shì běn mò tǐ
以历史事件为纲的史书体例。创始于宋代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将重要的史事分别列目,独立成篇;各篇又按年月的顺序编写,可补编年、纪传体的不足。
《国语辞典》:元史纪事本末(元史纪事本末)  拼音:yuán shǐ jì shì běn mò
书名。明陈邦瞻撰。四卷,二十七篇。对于推步之法、科举、学校、漕运、河渠,记载颇详。
《国语辞典》:记事本(记事本)  拼音:jì shì běn
抄录杂事用以备忘的笔记本。
《漢語大詞典》:纪事本末(紀事本末)
(1).史书体裁之一。以历史事件为纲,将重要史实分别列目,独立成篇,各篇又按年月顺序编写。创始于 南宋 袁枢 的通鉴纪事本末《四库全书总目·史部五·纪事本末类》:“至 宋 袁枢 以《通鑑》旧文,每事为篇,各排比其次第,而详叙其始终,命曰纪事本末,史遂又有此一体。”
(2).借指对某事的完整记述。 瞿秋白 《乱弹·〈铁流〉在巴黎》:“任何故意宣传鼓动的小说诗歌,都没有这种真实的平心静气的纪事本末来得响亮,来得雄壮--这是革命的凯旋歌。”
《國語辭典》:金莲(金蓮)  拼音:jīn lián
形容妇女的纤细小脚或步态轻盈。参见「潘妃金莲」条。宋。刘过 沁园春。洛浦凌波词:「忆金莲移换,文鸳得侣,绣茵催衮,舞凤轻分。」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一本。第二折》:「翠裙鸳绣金莲小,红袖鸾销玉笋长。」
《漢語大詞典》:金莲华炬(金蓮華炬)
金饰莲花形灯炬。新唐书·令狐綯传:“﹝ 綯 ﹞夜对禁中,烛尽,帝以乘舆、金莲华炬送还,院吏望见,以为天子来。”后用以形容天子对臣子的特殊礼遇。亦作“ 金莲花炬 ”。 清 杨潮观 《换扇巧逢春梦婆》:“做翰林,则归院的金莲花炬,受尽了北闕恩光。”亦省称“ 金莲炬 ”、“ 金莲 ”。 宋 张元干 《喜迁莺令·送何晋之大著兄趋朝歌以侑酒》词:“看君稳步过花甎。归院引金莲。” 金 陈庾 《吊麻信之》诗之二:“君恩未赐金莲炬,天闕俄成白玉楼。” 明 高明 《琵琶记·新进士宴杏园》:“便催归玉简侍宸旒,他日归来金莲送。” 清 袁枚 随园诗话卷一:“ 邹太和 学士云:‘……才子扫眉宜赤管,洞房停烛有金莲。’”
《漢語大詞典》:谋帅(謀帥)
寻求元帅的人选。事本《左传·僖公二十七年》:“作三军,谋元帅。 赵衰 曰:‘ 郤縠 可。’” 唐 韩愈 《酬别留后侍郎》诗:“为文无出 相如 右,谋帅难居 郤縠 先。”
《國語辭典》:乐业(樂業)  拼音:lè yè
乐于所从事的工作。如:「安居乐业」。《三国演义》第一○三回:「欲为久驻之计,乃令蜀兵与魏民相杂种田:军一分,民二分,并不侵犯,魏民皆安心乐业。」《红楼梦》第四回:「宝钗日与黛玉迎春姊妹等一处,或看书下棋,或做针黹,倒也十分乐业。」
《國語辭典》:点额(點額)  拼音:diǎn é
1.用笔点额头。古时常用为得君位的梦兆。《北齐书。卷四。文宣帝纪》:「自居晋阳,寝室夜有光如昼。既为王,梦人以笔点己额。旦以告馆客王昙哲曰:『吾其退乎?』昙哲再拜贺曰:『王上加点,便成主字,乃当进也。』」
2.古时相传鱼渡龙门便为龙,否则便点额而还。典出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河水注》。后用以比喻应试落第。唐。李白 赠崔侍郎诗:「点额不成龙,归来伴凡鱼。」唐。白居易 醉别程秀才诗:「五度龙门点额回,却缘多艺复多才。」
《漢語大詞典》:金雁
亦作“ 金鴈 ”。
(1).金色的雁。 唐 宋之问 《送赵司马赴蜀州》诗:“桥寒金雁落,林曙碧鸡飞。” 唐 司空图 《灯花》诗之一:“几时金雁传归信,翦断香魂一缕愁。”
(2).筝柱。 唐 温庭筠 《弹筝人》诗:“鈿蝉金雁皆零落,一曲《伊州》泪万行。”一本作“ 金鴈 ”。 明 陈汝元 《金莲记·小星》:“啼妆不贴银蝉,暗语孤弹金雁。” 清 陈维嵩 《菩萨蛮·题青溪遗事画册同邹程邨彭金粟王阮亮董文友赋》词:“春笋抱琴弹一行,金雁寒。”
(3).金铸的雁,帝王陪葬物。事本汉书·刘向传:“ 秦始皇帝 葬於 驪山 之阿,下錮三泉,上崇山坟……水银为江海,黄金为鳬雁。” 明 夏完淳 《放歌赠吴锦雯兼讯武林诸同志》诗:“荆榛古殿铜驼卧,弓剑荒陵金雁哀。” 清 姚鼐 《登黄鹤楼次补山韵》:“一朝金雁瘞 吴郡 ,何殊繐帐临 漳川 。”
《國語辭典》:兼营(兼營)  拼音:jiān yíng
同时经营。如:「这家茶艺馆兼营茶叶批发。」
《漢語大詞典》:营职(營職)
履行职责;从事本职工作。 汉 司马迁 《报任少卿书》:“日夜思竭其不肖之才力,务一心营职,以求亲媚於主上。” 宋 苏辙 《东轩记》:“旦则復出营职,终不能安於所谓 东轩 者。”
《漢語大詞典》:爨桐
(1).谓焚烧桐木为炊。事本 晋 干宝 搜神记卷十三:“ 吴 人有烧桐以爨者, 邕 ( 蔡邕 )闻火烈声,曰:‘此良材也。’因请之,削以为琴,果有美音。”后以“爨桐”指遭毁弃的良材。 唐 顾非熊 《冬日寄蔡先辈校书京》诗:“惟君知我苦,何异爨桐鸣。” 前蜀 韦庄 《同旧韵》:“但埋 酆 狱气,未发爨桐音。” 清 魏源 《默觚下·治篇八》:“世非无爨桐之患而患无 蔡邕 。”
(2).指焦尾琴。 宋 孙光宪 北梦琐言卷二十:“有絃即弹,有孔即吹,不独柯亭、爨桐也。”
《漢語大詞典》:贰事(貳事)
指从事本职以外的事。礼记·五制:“凡执技以事上者,不贰事,不移官。” 孔颖达 疏:“欲使专一其所有之事。” 唐 王维 《为画人谢赐表》:“徒以职官,不敢贰事;顾惟时论,有惭三絶。” 赵殿成 笺注:“《左传》, 晋侯 观于军府,见 钟仪 ,问其族。对曰:‘伶人也。’公曰:‘能乐乎?’对曰:‘先父之职官也,敢有二事?’ 杜预 注,言不敢学他事也。” 宋 苏轼 《除皇伯祖宗晟特起复制》:“ 曾 閔 之哀,丧不贰事; 汉 唐 之旧,礼有夺情。”
《漢語大詞典》:钵龙(鉢龍)
钵中之龙。事本 北魏 崔鸿十六国春秋·前秦·僧涉:“ 僧涉 (一作 沙公 )者,西域人也……能以祕祝下神龙。每旱, 坚 常使之呪龙。俄而龙便下鉢中,天輒大雨”。
分類: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