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综合
诗话
词话
古籍检索
类书集成
查询
诗词
典故词汇
对仗词汇
词谱
曲谱
诗词地图
登录
韵典
平水韵
词林正韵
中原音韵
中华通韵
校注
律诗校验
词格校验
曲格校验
对联校验
自动笺注
课堂
律绝创作
填词入门
公开课
学习指南
其它
简繁转换
诗社
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
按出处分类
按人物分类
检索结果:
全部
13
词典
4
分类词汇
9
分类词汇
民事
私法
主体
六法全书
法定继承人
当然继承主义
第三者责任险
保佐人
最惠国待遇
《國語辭典》:
民事
拼音:
mín shì
1.农事。《孟子。滕文公上》:「滕文公问为国,孟子曰:『民事不可缓也。』」
2.民政、政事。《左传。庄公二十七年》:「诸侯非民事不举,卿非君命不越竟。」《文选。干宝。晋纪论晋武帝革命》:「节理人情,恤隐民事。」
3.徭役。《书经。太甲》:「无轻民事惟难,无安厥位惟危。」
4.有关民法的各项事务,如财产、婚姻、雇佣等。
分類:
民事
国政
农事
力役
民间
民法
间生
诸事
情事
民政
政事
事务
《國語辭典》:
私法
拼音:
sī fǎ
1.私人所定的法则。《晋书。卷六二。祖逖传》:「『尚书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何得一月便行褒贬!』陶曰:『此官法也。月旦,私法也。』」
2.规定私人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相对于公法而言。如民法、商法等。
分類:
私法
私家
保护
家所
私人
利益
法规
法律
民法
何得
得一
褒贬
《國語辭典》:
主体(主體)
拼音:
zhǔ tǐ
1.事物中的主要部分。如:「学生为学校的主体。」
2.哲学上指有认知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个体。
3.法律上使用行为主体或权利主体等用语,权利主体指可以享受权利、负担义务的个体。例如:《民法》上的自然人或法人。
分類:
主体
哲学
法学
统治
治地
民法
地位
法中
客体
中指
享受
权利
负担
义务
体有
认识
公民
实践
法人
能力
帝王
《国语辞典》:
六法全书(六法全书)
拼音:
liù fǎ quán shū
书名。以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为主要纲领蒐集我国现行法规数百种的法律用书。
分类:
书名
宪法
民法
民事诉讼
刑法
刑事诉讼
纲领
蒐集
现行法
法律
《国语辞典》:
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
拼音:
fǎ dìng jì chéng rén
基于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而当然为遗产继承人者。如被继承人之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配偶等是。
分类:
基于
民法
条规
规定
当然
遗产
继承人
《国语辞典》:
当然继承主义(当然继承主义)
拼音:
dāng rán jì chéng zhǔ yì
继承人自继承开始时,除民法另有规定外,承受被继承人财产上的一切权利义务。换句话说,继承人如果没有特别声明的话,他既可享有遗产上的利益,也应该负担死者未履行的义务。这种概括式的承受,称为「当然继承主义」。
分类:
继承
继承人
民法
另有
规定
《国语辞典》:
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
拼音:
dì sān zhě zé rèn xiǎn
责任险指依特别法(如运输法、海商法等)或民法规定,被保人因意外事故,使他人遭受身体伤害或财务损失,构成侵权行为,而必须负担的法定赔偿责任。至于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指保险公司与被保人以外的第三人。譬如台航直升机撞死的路人即是。因此保险在投保责任险后,即可将因意外事件而须负的法律赔偿责任,转由保险公司承担。
分类:
责任
运输
民法
法规
规定
《国语辞典》:
保佐人
拼音:
bǎo zuǒ rén
辅佐缺乏行为能力者的人。在民法上,为准禁治产者而设。
分类:
辅佐
缺乏
民法
《國語辭典》:
最惠国待遇(最惠國待遇)
拼音:
zuì huì guó dài yù
缔约国之一给予第三国某种权利时,其他缔约国即当然享受同等的权利,而不必另订新约。
分類:
通商
航海
税收
公民
民法
法律
地位
给予
享受
现时
时或
将来
同样
优惠
特权
豁免
等待
待遇
粤ICP备17077571号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