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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酌取
(1).挹取,舀取。《诗·大雅·泂酌》“泂酌彼行潦” 汉 郑玄 笺:“流潦,水之薄者也,远酌取之,投大器之中,又挹之注之此小器。”
(2).斟酌采取。 明 胡应麟 诗薮·遗逸中:“今并鳩集,参会异同,仍酌取近例,以初盛中晚分列左方。” 清 谭嗣同 《报贝元徵书》:“苟明此理,则彼既同乎我,我又何不可酌取乎彼?” 郭沫若 《沸羹集·序〈祖国之恋〉》:“我们除欣赏他的剧本之外,应该要酌取他这一片的苦心。”
分類:斟酌采取
《國語辭典》:脚手(腳手)  拼音:jiǎo shǒu
1.桌椅器物。《金瓶梅》第一三回:「见这边无人,方才上墙叫他,西门庆便用梯凳扒过墙来,这边早安下脚手接他。」《水浒后传》第一一回:「艄公水手共有百馀人,都乱鬨鬨收拾脚手、家伙。」
2.听候差遣的助手。《水浒传》第六六回:「因此累累寄书与梁中书,教道且留卢俊义、石秀性命,好做脚手。」《醒世恒言。卷一四。闹樊楼多情周胜仙》:「到坟边把刀拨开雪地,俱是日间安排下脚手,下刀挑开石板下去。」
3.根底。《朱子语类辑略。卷八。论本朝人物》:「今人容易为异说引去者,只是见识低,只要鹘突包藏,不敢说破。才说破,便露脚手。」
4.诡计,暗中所采取的行动。《永乐大典戏文三种。小孙屠。第一○出》:「前日不是我走得疾,险些个遭小孙屠脚手。」也作「手脚」。
《國語辭典》:灭口(滅口)  拼音:miè kǒu
1.防人泄漏秘密而杀之。《战国策。楚策四》:「恐春申君语泄而益骄,阴养死士,欲杀春申君以灭口。」《新唐书。卷一一二。列传。王义方》:「杀人灭口,此生杀之柄,不自主出,而下移佞臣,履霜坚冰,弥不可长。」
2.塞人之口,免得予人口实。《史记。卷八六。刺客列传。荆轲》:「虽有管、晏,不能为之谋也。愿太子疾遣樊将军入匈奴以灭口。」
《國語辭典》:撷取(擷取)  拼音:jié qǔ
采取。如:「请勿随便撷取花木。」
《國語辭典》:海禁  拼音:hǎi jìn
1.关于航海的各种禁令。
2.明清时代禁止外国人到中国沿海通商,或禁止中国人到海外经商所采取的措施。
《國語辭典》:海防  拼音:hǎi fáng
1.海口及沿海要地的防务。
2.港口名。在越南北部,临东京湾,为越南北部的第一良港。
《国语辞典》:美身  拼音:měi shēn
指采取美化身体各个部位的措施。
《國語辭典》:造反  拼音:zào fǎn
1.叛乱。《三国演义》第九回:「臣等特来报雠,非敢造反。」《文明小史》第三七回:「一般各有职业,那有工夫造反?」
2.戏称小孩胡闹。如:「老师不在,你们就造反啦!」
《國語辭典》:池盐(池鹽)  拼音:chí yán
一种食盐。自盐池或咸水湖采得的盐,成分与海盐相同。《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下三》:「自元昊反,聚兵西鄙,并边入中刍粟,……入中它货,予券偿以池盐。」
《國語辭典》:掩护(掩護)  拼音:yǎn hù
1.隐藏。《聊斋志异。卷五。孝子》:「母创寻愈。周每掩护割处,即妻子亦不知也。」
2.包庇。如:「想必是他给了你许多好处,不然,你为何如此刻意掩护他呢?」
3.军事上指为了避免敌人侦测、扰乱、攻击,所采取的一切行动。
《國語辭典》:弃取(棄取)  拼音:qì qǔ
1.舍弃或采取。比喻选择。如:「这些活动对我而言都非常有意义,但由于时间关系,真不知如何弃取?」《镜花缘》第五二回:「陈武帝即位,礼制虽本前梁,仍命江德藻、沈洙等随时斟酌弃取,以便时宜。」
2.嫌弃。《永乐大典戏文三种。小孙屠。第八出》:「奴自小良人女,谢君家提携到这里。不弃取甘为箕帚,只愿尽老连理。」
《國語辭典》:国防(國防)  拼音:guó fáng
国家为防禦外患,并保卫国土完整、国民安全,所设置的一切军事设施。《后汉书。卷七○。孔融传》:「臣愚以为宜隐郊祀之事,以崇国防。」
《漢語大詞典》:裒取
(1).聚敛索取。 宋 王安石 《信州兴造记》:“施舍之不适,裒取之不中,元奸宿豪舞手以乘民,而民始病。” 宋 叶适 《纪纲四》:“今百计裒取,竭东南之力以供餽四驻札者,而兵不知用。”
(2).辑集采取。 清 姚鼐 《仪郑堂记》:“丧服礼后有记,儒者颇裒取其文,其后礼或亡而记存,又杂以诸子所著书,是为礼记。”
《漢語大詞典》:刺取
(1).刺探。汉书·丙吉传:“驭吏因随驛骑至公车刺取,知虏入 云中 、 代郡 ,遽归府见 吉 白状。” 颜师古 注:“刺谓探之也。” 宋 苏舜钦 《赠太子太保韩公行状》:“郡本多盗,公始至,诸邑日有剽劫,民情骚然。公为设策刺取,乃府大吏为之囊橐,以故益滋不败。”
(2).犹掘取。 宋 苏辙 《息壤》诗:“江上寒沙薄如席,一夕坟起成高邱……窃持大畚负长鏄,刺取不已帝使流。”
(3).采取,选用。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异七·李坤:“﹝道人﹞曰:‘此皆之一端耳。’出一小篋,随所问刺取诸家之书,为 蔡 指示。” 章炳麟 新方言·附岭外三州语:“因刺取二家言,凡六十餘事,颇有发正,别为一篇。” 鲁迅 《中国小说史略》第二二篇:“迨 嘉靖 间, 唐 人小説乃復出,书估往往刺取太平广记中文,杂以他书,刻为丛集,真伪错杂,而颇盛行。”
《國語辭典》:后汉书(後漢書)  拼音:hòu hàn shū
书名。纪及列传为南朝宋范晔所撰,志则为南朝梁刘昭取晋司马彪《续汉书》所补。一二○卷,分本纪十、志三十、列传八十。范书一出,超越众家后汉史书,而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为「前四史」。其中,〈文苑传〉的别立,开创了史书重视文学活动的良好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