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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弃取(棄取)  拼音:qì qǔ
1.舍弃或采取。比喻选择。如:「这些活动对我而言都非常有意义,但由于时间关系,真不知如何弃取?」《镜花缘》第五二回:「陈武帝即位,礼制虽本前梁,仍命江德藻、沈洙等随时斟酌弃取,以便时宜。」
2.嫌弃。《永乐大典戏文三种。小孙屠。第八出》:「奴自小良人女,谢君家提携到这里。不弃取甘为箕帚,只愿尽老连理。」
《漢語大詞典》:嫌微
犹嫌疑。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玉英:“春秋理百物,辨品类,别嫌微,修本末者也。”《东周列国志》第十三回:“男女嫌微最要明,夫妻越境太胡行!”
分類:犹嫌嫌疑
《漢語大詞典》:嫌衅(嫌釁)
亦作“ 嫌舋 ”。 犹嫌隙。 唐 陆贽 《奉天奏李建徽杨惠元两节度兵马状》:“齟齬不和,嫌衅遂构,俾之同处,必不两全。”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公荐:“时 梁太祖 在京,素闻 崇 之轻佻, 赞 復有嫌舋,驰入请见,於上前具言二公长短。” 清 洪升 《长生殿·献发》:“自来宠多生嫌衅。”
分類:犹嫌嫌隙
《漢語大詞典》:携隙(攜隙)
犹嫌隙。三国志·魏志·任城威王彰陈思王植等传论:“ 陈思 文才富艳,足以自通后叶,然不能克让远防,终致携隙。”宋书·何承天传:“去岁三王出镇,思振远图,兽心易骇,遂生猜惧,背违信约,深搆携隙。”
分類:犹嫌嫌隙
《漢語大詞典》:尤隙
犹嫌隙,仇隙。后汉书·党锢传序:“二家宾客,互相讥揣,遂各树朋徒,渐成尤隙。”
《漢語大詞典》:弃其余鱼(棄其餘魚)
《淮南子·齐俗训》载: 惠施 为 梁 相,从车百乘,犹嫌不足。 庄子 泽边见之,弃其馀鱼,以示讽诫。后因以“弃其餘鱼”比喻节欲知足。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勉学:“ 阮嗣宗 沉酒荒迷,乖‘畏途相诫’之譬也; 谢幼舆 贜贿黜削,违‘弃其餘鱼’之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