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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象事  拼音:xiàng shì
1.观察事物所呈现的现象。《易经。系辞下》:「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来。」
2.六书之一。为描绘抽象事物的造字方法。参见「指事」条。
《國語辭典》:指事  拼音:zhǐ shì
1.六书之一。因无具体形象,故以象徵性的符号来表示意义的造字方法。如上、下。汉。许慎 说文解字序:「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也称为「象事」、「处事」。
2.指出事物。南朝梁。钟嵘 诗品序:「五言居文辞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故云会于流俗。岂不以指事造形,穷情写物,最为详切者邪?」
《國語辭典》:大写(大寫)  拼音:dà xiě
1.数目字的繁体。如壹、贰、参、肆等。
2.一种拼音字母的写法。分大写、小写两种。大写用于句首,或专有名词的第一个字母等。
《國語辭典》:相字  拼音:xiàng zì
就字的构造与机微,推断人的吉凶祸福。也称为「拆字」、「测字」。
《漢語大詞典》:隶行(隸行)
汉字隶变的一种。篆字结构移动后的隶定,称“隶行”。
《漢語大詞典》:则刀(則刀)
汉字偏旁之一的名称。亦称立刀。楷书形状为“刂”,如“削”、“刮”等字右边的部分。
《國語辭典》:独体(獨體)  拼音:dú tǐ
一种汉字字体的结构。其形体结构完整,分析不开,独立成字。若强加析分便无字音可读,无字义可寻。六书中象形、指事字多属此。如「文」、「中」等字。汉。许慎《说文解字。叙》:「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清。段玉裁。注:「析言之,独体曰文,合体曰字,统言之,则文字可互称。」
《國語辭典》:俗字  拼音:sú zì
一种异体字。流行于世俗,写法有别于正体字的另一种字体。
《國語辭典》:草篆  拼音:cǎo zhuàn
一种书法字体。参见「飞白书」条。
《國語辭典》:正楷  拼音:zhèng kǎi
汉字字体的一种。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故称为「正楷」。始于汉末,盛行于魏、晋、南北朝,一直通行到现在。也称为「楷书」。
《國語辭典》:楷书(楷書)  拼音:kǎi shū
1.一种汉字书体。初指笔画平直,端正工整的字体,唐宋以后专指由隶书演变而来的正体书法。与隶书的主要区别为省略尾部的挑笔。约起源于后汉,至魏完备成体,通行至今。也称为「真书」、「真字」、「正楷」、「正书」。
2.以楷隶誊抄文字的官吏。起自晋代。宋。沈括《梦溪笔谈。卷二。故事二》:「中书检正官不置吏人,每房给楷书一人,录净而已。」
《漢語大詞典》:亦声(亦聲)
指汉字中合体字的意符兼有声符的作用。如说文·土部:“坪,地平也。从土从平,平亦声。”平既是“坪”的意符,又是“坪”的声符。
《漢語大詞典》:同部
(1).谓汉字同一部首。 清 王筠 说文释例·异部重文:“卤莽者遂谓同部重文之外,更无重文矣。”
(2).音韵学术语。上古音中以同韵之字为同部。
(3).同一部落。 章炳麟 《文学说例》:“案 蒲斯门 人种,以同部女子为男子所公有,故无夫妇妃耦之言。”
《漢語大詞典》:音字
用以注音的同音或音近的汉字。 唐 张守节 史记正义·论音例:“然则先儒音字,比方为音。” 清 王鸣盛 蛾术编·论反切所自始:“ 郑康成 注‘六经’, 高诱 解《吕览》《淮南》, 许慎 造説文, 刘熙 製释名,始有譬况,假借以证音字。”
《國語辭典》:部首  拼音:bù shǒu
字典、词典按照字形结构,取形体偏旁相同者,分部排列,作为查字的依据,所分的部类,称为「部首」。如人、口、言、金、马等。
《國語辭典》:单字(單字)  拼音:dān zì
1.单一的字。宋。刘克庄〈陈教授杜诗补注〉:「单字半句,必穿穴其所本。」
2.外国语中一个个的词。如:「学英语时单字要记熟。」
《國語辭典》:隶变(隸變)  拼音:lì biàn
文字学上指篆书改写成隶书的经过。隶变过的形体,往往与原篆有些差异。例如:篆书「&9868._104_0.gif;」隶定成「年」;隶变成「年」。隶定字仍可窥测出篆体的结构,隶变字则变形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