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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国语辞典》:阿吽  拼音:ā hōng
回教掌理教务的人。译自波斯语。也译作「阿訇」、「阿洪」。
《国语辞典》:总干事(总干事)  拼音:zǒng gàn shì
总管掌理团体或组织内一切事务的人。如:「农会总干事热心公益,极受农民好评。」
《国语辞典》:秘书长(秘书长)  拼音:mì shū zhǎng
机关中幕僚单位的主管。除负责掌理文书及协助机关首长处理事务外,并主管所属单位。也称为「主任秘书」。
《国语辞典》:内政部(内政部)  拼音:nèi zhèng bù
中央政府行政院的一部。掌理全国内务行政事务。
《国语辞典》:经济部(经济部)  拼音:jīng jì bù
中央政府行政院的一部。掌理全国经济建设及经济行政事务。设有矿业、商业等司;国际合作、投资业务等处;标准检验、智慧财产、工业、能源等局;投资审议、国营事业、贸易调查等委员会;以及台湾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湾电力公司、台湾自来水公司等国营事业机构。
《国语辞典》:考试权(考试权)  拼音:kǎo shì quán
由考试院掌理考选官吏的权力,为国父所倡的五权宪法之一,与行政、立法、司法、监察等权并立。
《国语辞典》:建设局(建设局)  拼音:jiàn shè jú
隶属于各县市政府的机构。掌理工业、商业、矿业、水利、市场管理、农会辅导及公营企业等事项。
《国语辞典》:建设厅(建设厅)  拼音:jiàn shè tīng
台湾省政府所属的机构。掌理全省工商业计画、都市计画、建筑工程及水利、采矿等建设事务。民国八十八年七月一日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后,本机构已裁撤。
《国语辞典》:交通部  拼音:jiāo tōng bù
中央政府行政院的一部。掌理全国交通行政及交通事业事务。分设路政、邮电、航政等司,及统计处、法规委员会、诉愿审议委员会、邮政总局、电信总局、民航局、国道高速公路局、观光局等。
《国语辞典》:教育部  拼音:jiào yù bù
中央政府行政院的一部。掌理全国学术、文化及教育行政等事务。
《国语辞典》:教育局  拼音:jiào yù jú
地方教育行政机关或单位。掌理地方教育事务。目前六都的教育行政机关称为教育局,其馀各县市称为教育处。
《国语辞典》:理刑官  拼音:lǐ xíng guān
1.传统法之职官名。在清朝为理藩院的属官,分掌外藩各部的刑罚事件,如修订惩治外藩的法律,及参加审理关于外藩的案件与判决。
2.文学中称府衙的属官,掌理刑法等事的推勘。《警世通言。卷二四。玉堂春落难逢夫》:「会试日期已到。公子进了三场,果中金榜二甲第八名,刑部观政。三个月,选了真定府理刑官。」
《国语辞典》:理藩院  拼音:lǐ fán yuàn
清代特设在六部以外的部级机构,掌理蒙古、西藏等藩属事务的官署。清末改为理藩部,民国以后改名蒙藏事务局,后又改名蒙藏委员会。
《国语辞典》:外交部  拼音:wài jiāo bù
中央政府行政院的一部。掌理国际交涉及有关在外侨民、居留的外人、国内外通商等事务。我国于部下分设亚东太平洋、亚西、非洲、欧洲、北美、中南美、条约法律、国际组织、礼宾、总务等司。
《国语辞典》:卫生局(卫生局)  拼音:wèi shēng jú
市或县政府附属机关之一。掌理卫生、保健、环境清洁及公害防治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