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四选(四選)
(1).古代对四种人的选拔。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官制象天》:“天有四时,时三月;王有四选,选三臣……圣人为一选,君子为一选,善人为一选,正人为一选,由此以下者,不足选也。”
(2). 宋 代铨选官员的制度。 元丰 前以审官东院、审官西院、流内铨、三班院四个官署分掌铨选,故称四选。 元丰 改革官制,更名隶属吏部。《宋史·选举志四》:“ 元丰 定制而后,銓注之法,悉归选部:以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流内銓为侍郎左选,审官西院为尚书右选,三班院为侍郎右选,於是吏部有四选之法。” 宋 苏辙 《论堂除太宽札子》:“庶使堂除官吏不復待闕,与四选稍异,亦旌劝之义也。” 宋 岳珂 《桯史·部胥增损文书》:“以此知四选蠹积,盖不可胜算,司衡综者,可不谨哉!”
(2). 宋 代铨选官员的制度。 元丰 前以审官东院、审官西院、流内铨、三班院四个官署分掌铨选,故称四选。 元丰 改革官制,更名隶属吏部。《宋史·选举志四》:“ 元丰 定制而后,銓注之法,悉归选部:以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流内銓为侍郎左选,审官西院为尚书右选,三班院为侍郎右选,於是吏部有四选之法。” 宋 苏辙 《论堂除太宽札子》:“庶使堂除官吏不復待闕,与四选稍异,亦旌劝之义也。” 宋 岳珂 《桯史·部胥增损文书》:“以此知四选蠹积,盖不可胜算,司衡综者,可不谨哉!”
《漢語大詞典》:铨法(銓法)
选拔、任用官吏的条例。《新唐书·选举志下》:“初,銓法简而任重。” 宋 叶适 《宝谟阁待制中书舍人陈公墓志铭》:“朝廷难以銓法持之,遂授太学録。”《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四年》:“官司文籍散佚,无所稽考,议者以为銓法最为急务。”
《漢語大詞典》:选练(選練)
(1).选拔训练。《韩非子·和氏》:“不如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絶灭百官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吕氏春秋·简选》:“选练角材,欲其精也。”《汉书·李寻传》:“宜少抑外亲,选练左右,举有德行道术通明之士,充备天官。”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汝水》:“选练武卫,招募猛士。”
(2).挑选提炼。 唐 元稹 《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志铭》:“始 尧 舜 时君臣以賡歌相和。是后,诗人继作,歷 夏 、 殷 、 周 千餘年, 仲尼 缉拾选练,取其干预教化之尤者三百篇,其餘无闻焉。” 郭沫若 《奴隶制时代·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任何民族的文字,都和语言一样,是劳动人民在劳动生活中,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多头尝试到约定俗成,所逐步孕育、选练、发展出来的。”
(2).挑选提炼。 唐 元稹 《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志铭》:“始 尧 舜 时君臣以賡歌相和。是后,诗人继作,歷 夏 、 殷 、 周 千餘年, 仲尼 缉拾选练,取其干预教化之尤者三百篇,其餘无闻焉。” 郭沫若 《奴隶制时代·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任何民族的文字,都和语言一样,是劳动人民在劳动生活中,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多头尝试到约定俗成,所逐步孕育、选练、发展出来的。”
《漢語大詞典》:抡选(掄選)
选拔,挑选。《宋史·张齐贤传》:“ 太宗 擢进士,欲置 齐贤 高第,有司偶失抡选,上不悦。” 明 张居正 《请重修〈大明会典〉疏》:“抡选儒臣,分局纂修。” 清 马建忠 《适可斋记言·巴黎复友人书》:“此列国抡选使才,所由以交涉实学严加考核,庶几使馆无滥竽之辈,行人无辱命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