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留使
唐 制:赋税中应送缴节度、观察使府者,初名送使,后称留使。《旧唐书·食货志上》:“令州县铸钱……其铸本,请以留州、留使年支未用物充,所铸钱便充军府州县公用。”《旧五代史·唐书·张延朗传》:“不欲令有积聚,係官财货留使之外, 延朗 悉遣取之。”《资治通鉴·后晋高祖天福元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曰:“ 唐 制:诸州财赋为三。一上供,输之京师以供上用也;二送使,输送於节度、观察使府;三留州,留为州家用度。其后天下悉裂为藩镇,支郡则仍谓之留州,会府则谓之留使。”
《漢語大詞典》:常节(常節)
(1).谓常有节制。《大戴礼记·诰志》:“天生物,地养物,物备兴而时用常节。”
(2).一定的时节。 汉 王粲 《务本论》:“种有常时,耘有常节,牧有常期。”
(3).一定的节度。 晋 陆机 《演连珠》:“动循定检,天有可察,应无常节,身或难照。” 宋 叶适 《黄端明谥简肃议》:“公儼然庄重,坐立有常处,不倾侧跛倚,语默有常节,不戏言苟笑。”
(4).固有的操节。《汉书·王莽传上》:“赏未足以直功,谦约退让,公之常节,终不可听。”《周书·杨宽传》:“太宰见爱以礼,人臣之交耳。今日之事,事君常节。”《北史·王紘传》:“君亡臣死,自是常节,但贼竖力薄,故臣不死。”
(5).正常的节律。 章炳麟 《辨诗》:“乐府或时无韵,是犹《周颂》诸篇,不应常节,盖其逗留曲折,非韵所持,固诗之特异也。”
(2).一定的时节。 汉 王粲 《务本论》:“种有常时,耘有常节,牧有常期。”
(3).一定的节度。 晋 陆机 《演连珠》:“动循定检,天有可察,应无常节,身或难照。” 宋 叶适 《黄端明谥简肃议》:“公儼然庄重,坐立有常处,不倾侧跛倚,语默有常节,不戏言苟笑。”
(4).固有的操节。《汉书·王莽传上》:“赏未足以直功,谦约退让,公之常节,终不可听。”《周书·杨宽传》:“太宰见爱以礼,人臣之交耳。今日之事,事君常节。”《北史·王紘传》:“君亡臣死,自是常节,但贼竖力薄,故臣不死。”
(5).正常的节律。 章炳麟 《辨诗》:“乐府或时无韵,是犹《周颂》诸篇,不应常节,盖其逗留曲折,非韵所持,固诗之特异也。”
《漢語大詞典》:留邸
指 唐 时节度留后的官署。 唐 杜牧 《赖师贞除怀州长史周少鄘除虢州司马等制》:“ 师贞 主大藩留邸之事, 少鄘 专史阁错杂之务,皆公谨岁久,官次宜迁。” 唐 杜牧 《景思齐等授官知宣武军进奏官制》:“诸侯之任,各有职贡,小者得循事例,大者决於朝廷,闻白啟导,属在留邸,尔等咸以谨密,能膺任使。”
《漢語大詞典》:共禀
谓同受节度。《汉书·西域传上·大月氏国》:“ 大夏 本无大君长,城邑往往置小长,民弱畏战,故 月氏 徙来,皆臣畜之,共禀 汉 使者。” 颜师古 注:“同受节度也。”一说,共,同“ 供 ”;禀为廪给之义,故“共禀”谓供给粮食。参阅 王鸣盛 《十七史商榷·汉书二一·共禀》。
《漢語大詞典》:宣慰使
官名。 唐 元和 十四年,平 淄青 节度留后 李师道 ,分其地为三镇,以 杨於陵 充 淄 青 十二州宣慰使。此是临时性差遣,不为常制,见《旧唐书·杨於陵传》。 元 代为宣慰使司长官。至 明 清 时不设于内地,而专设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为土司世袭之官。参见“ 宣慰司 ”。
《漢語大詞典》:理节(理節)
谓政教有条理、节度。《文选·干宝〈晋纪总论〉》:“基广则难倾,根深则难拔,理节则不乱,胶结则不迁,是以昔之有天下者之所以长久也。” 李周翰 注:“理节,谓政教有条理、节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