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考槃
亦作“ 考盘 ”。亦作“ 考磐 ”。 成德乐道。《诗·卫风·考槃》:“考槃在涧,硕人之宽。” 毛 传:“考,成;槃,乐。” 陈奂 传疏:“成乐者,谓成德乐道也。”《汉书·叙传下》:“ 竇后 违意,考盘于 代 。”《考槃序》则言此诗为刺 庄公 “不能继先公之业,使贤者退而穷处”,故后即以喻隐居。 晋 陆云 《逸民赋》:“鄙 终南 之辱节兮,韙 伯阳 之考槃。”《晋书·隐逸传·张忠》:“先生考磐山林,研精道素。” 唐 岑参 《太一石鳖崖口潭旧庐招王学士》诗:“此地可遗老,劝君来考槃。” 宋 苏辙 《次韵秦观见寄》:“考槃溪山间,自献耻干謁。” 清 姚鼐 《获嘉渡河》诗:“想见幽人尚考盘,安得同归脱鞿绊。”一说,“考,扣也;槃,器名。葢扣之以节歌,如鼓盆拊缶之为乐也。”见 宋 朱熹 《诗集传》引 陈氏 说。近人亦或从之,以为是奴隶出亡反抗之辞。见 高亨 《诗经今注》及 鲍昌 《释考槃》。
《國語辭典》:考校 拼音:kǎo jiào
考核、考试。《礼记。学记》:「比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儒林外史》第六回:「二人听这话,心里明白,不讲考校的事了。」
《漢語大詞典》:考课(考課)
按一定的标准对官吏的政绩进行考核,以决定其升降赏罚。 章炳麟 《国故论衡·论式》:“ 晋 世 杜预 议攷课, 鎦毅 议罢九品中正……皆可谓综覈事情矣。”
(1).检查收成。《国语·周语上》“耨穫亦於籍” 三国 吴 韦昭 注:“言王亦至於籍考课之。” 汪远孙 《国语发正》:“《孟子》:‘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考课,即省敛也。”
(2).指征敛的优等。 唐 白居易 《杜陵叟》诗:“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徵求考课。”
(3).按一定标准考核官吏优劣,分别等差,决定升降赏罚,谓之“考课”。《东观汉记·张酺传》:“﹝刺史﹞考课众职。”《三国志·魏志·夏侯玄传》:“自长以上,考课迁用,转以能升。”《旧唐书·职官志二》:“凡考课之法,有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善状之外,有二十七最。” 明 丘浚 《大学衍义补·正百官严考课之法》:“本朝以百官考课之法,属之吏部,内外官皆以三年为一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始行黜陟之典,是则 有虞 之制也。”
(4).指考核学生的成绩。《新唐书·选举志上》:“吏民子弟学艺者,皆送于京学,为设考课之法。”
(1).检查收成。《国语·周语上》“耨穫亦於籍” 三国 吴 韦昭 注:“言王亦至於籍考课之。” 汪远孙 《国语发正》:“《孟子》:‘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考课,即省敛也。”
(2).指征敛的优等。 唐 白居易 《杜陵叟》诗:“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徵求考课。”
(3).按一定标准考核官吏优劣,分别等差,决定升降赏罚,谓之“考课”。《东观汉记·张酺传》:“﹝刺史﹞考课众职。”《三国志·魏志·夏侯玄传》:“自长以上,考课迁用,转以能升。”《旧唐书·职官志二》:“凡考课之法,有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善状之外,有二十七最。” 明 丘浚 《大学衍义补·正百官严考课之法》:“本朝以百官考课之法,属之吏部,内外官皆以三年为一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始行黜陟之典,是则 有虞 之制也。”
(4).指考核学生的成绩。《新唐书·选举志上》:“吏民子弟学艺者,皆送于京学,为设考课之法。”
《漢語大詞典》:考课(考課)
按一定的标准对官吏的政绩进行考核,以决定其升降赏罚。 章炳麟 《国故论衡·论式》:“ 晋 世 杜预 议攷课, 鎦毅 议罢九品中正……皆可谓综覈事情矣。”
(1).检查收成。《国语·周语上》“耨穫亦於籍” 三国 吴 韦昭 注:“言王亦至於籍考课之。” 汪远孙 《国语发正》:“《孟子》:‘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考课,即省敛也。”
(2).指征敛的优等。 唐 白居易 《杜陵叟》诗:“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徵求考课。”
(3).按一定标准考核官吏优劣,分别等差,决定升降赏罚,谓之“考课”。《东观汉记·张酺传》:“﹝刺史﹞考课众职。”《三国志·魏志·夏侯玄传》:“自长以上,考课迁用,转以能升。”《旧唐书·职官志二》:“凡考课之法,有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善状之外,有二十七最。” 明 丘浚 《大学衍义补·正百官严考课之法》:“本朝以百官考课之法,属之吏部,内外官皆以三年为一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始行黜陟之典,是则 有虞 之制也。”
(4).指考核学生的成绩。《新唐书·选举志上》:“吏民子弟学艺者,皆送于京学,为设考课之法。”
(1).检查收成。《国语·周语上》“耨穫亦於籍” 三国 吴 韦昭 注:“言王亦至於籍考课之。” 汪远孙 《国语发正》:“《孟子》:‘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考课,即省敛也。”
(2).指征敛的优等。 唐 白居易 《杜陵叟》诗:“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徵求考课。”
(3).按一定标准考核官吏优劣,分别等差,决定升降赏罚,谓之“考课”。《东观汉记·张酺传》:“﹝刺史﹞考课众职。”《三国志·魏志·夏侯玄传》:“自长以上,考课迁用,转以能升。”《旧唐书·职官志二》:“凡考课之法,有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善状之外,有二十七最。” 明 丘浚 《大学衍义补·正百官严考课之法》:“本朝以百官考课之法,属之吏部,内外官皆以三年为一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始行黜陟之典,是则 有虞 之制也。”
(4).指考核学生的成绩。《新唐书·选举志上》:“吏民子弟学艺者,皆送于京学,为设考课之法。”
《國語辭典》:考终(考終) 拼音:kǎo zhōng
善终。《文选。潘岳。杨荆州诔》:「诔德策勋,考终定谥。」
《漢語大詞典》:考终命(考終命)
享尽天年。《书·洪范》:“五曰考终命。” 孔 传:“各成其长短之命以自终,不横夭。” 唐 白居易 《策林一·兴五福销六极》:“於是乎三和之气,訢合絪緼,积为寿,蓄为富,舒为康寧,敷为攸好德,益为考终命。”亦省作“ 考终 ”。 晋 潘岳 《杨荆州诔》:“誄德策勋,考终定諡。” 宋 陆游 《求志居士彭君墓志铭》:“考终於新第。”《明史·韩爌传》:“进药始末实只如此,若不据实详剖,直举非命之凶称,加之考终之令主,恐先帝在天之灵,不无恫怨。”
分類: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