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正婚
亦作“正昏”。 指符合礼制的婚配。古人一般以男子二十岁至三十岁、女子十五岁至二十岁于春秋两季嫁娶为正婚。 晋 孔晁 《答马昭》:“ 晁 曰:‘有女怀春’,谓女无礼,过时故思;‘春日迟迟’,蚕桑始起,女心悲矣;‘嘒彼小星’,喻妾侍从夫人;‘蔽芾其樗’,喻行遇恶人;‘熠燿其羽’,喻嫁娶盛饰。皆非仲春嫁娶之候。 玄 据期尽之教,以为正婚,则奔者不禁,过於是月穷矣。”《诗·召南·摽有梅序》“《摽有梅》,男女及时也” 唐 孔颖达 疏:“ 毛 以卒章云三十之男、二十之女为蕃育法,二章为男年二十八九、女年十八九,首章谓男年二十六七、女年十六七,以梅落喻年衰,则未落宜据男年二十五、女年十五矣。则 毛 以上二章陈年盛正昬之时,卒章蕃育法,虽在期尽,亦是及时。”《诗·召南·野有死麕》“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毛 传“春,不暇待秋也” 唐 孔颖达 疏:“《传》以秋冬为正昬。此云春者,此女年二十期已尽,不暇待秋也。”《周礼·地官·媒氏》“中春之月,令会男女” 唐 贾公彦 疏:“举正昬以刺时。”
《漢語大詞典》:淫宴(淫讌)
亦作“ 淫讌 ”。 不合礼制、越规逾节的宴会。《后汉书·文苑传下·边让》:“设长夜之淫宴,作北里之新声。”《南史·蔡兴宗传》:“时上( 宋孝武帝 )方盛淫宴,虐侮羣臣。”《南齐书·东昏侯纪》:“至於居丧淫讌之愆,三年载弄之丑,反道违常之衅,牝鷄晨鸣之慝,於事已细,故可得而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