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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狱讼(獄訟)  拼音:yù sòng
诉讼的案件。《周礼。地官。大司徒》:「凡万民之不服教而有狱讼者,与有地治者,听而断之,其附于刑者归于士。」《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中》:「公卿旦入暮出,议论连年不决,不暇省狱讼冤结民之急务。」
《漢語大詞典》:雀角
(1).指狱讼;争吵。 明沈鲸《双珠记·吉筵叙故》:“我与那人争殴一场,就遭他鼠牙并雀角,险健搆虚词。”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冤狱:“偶因鹅鸭之争,致起雀角之忿。”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词讼》:“閭阎雀角,起於一时之忿争,因而趋告。”参见“ 雀角鼠牙 ”。
(2).《诗·召南·行露》有“谁谓雀无角”之句,因以“雀角”为该篇的代称。 姚华 《论文后编》:“《江汜》发三言之耑,《雀角》肇五言之始。”
分類:狱讼争吵
《國語辭典》:雀角鼠牙  拼音:què jiǎo shǔ yá
比喻因小事而争讼。参见「鼠牙雀角」条。《花月痕》第五○回:「慢慢的采风问俗,去害马以安驯良,泯雀角鼠牙之衅,绝狼吞虎噬之端,不惊不扰,民得宽然,各尽地力。」
《漢語大詞典》:犴讼(犴訟)
狱讼。 南朝 梁 江淹 《遣大使巡诏》:“若其采野不闢,犴讼有亏,妨氓利害,扰黷政经者,具以奏闻。”
分類:狱讼
《國語辭典》:文学(文學)  拼音:wén xué
1.广义泛指一切思想的表现,而以文字记述的著作;狭义则专指以艺术的手法,表现思想、情感或想像的作品。
2.职官名。汉时州郡及王国都设置。《史记。卷一二一。儒林传。公孙弘传》:「能通一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
《國語辭典》:四科  拼音:sì kē
1.孔门四科。指德行、言语、政事、文学。《论语。先进》:「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宋。邢炳。疏:「夫子门徒三千,达者七十有二,而此四科,唯举十人者,但言其翘楚者耳。」
2.文体的四种形式。指奏议、书论、铭诔、诗赋。《文选。曹丕。典论论文》:「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
《漢語大詞典》:大士
正狱讼之官。礼记·曲礼下:“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典司六典。” 王引之 经义述闻·礼记上:“今案晏子春秋·諫篇:‘吾为夫妇狱讼之不正乎,则泰士 子牛 存矣;为社稷宗庙之不享乎,则泰祝 子游 存矣。’泰士、泰祝即大士、大祝也。大士正狱讼,盖若《秋官·士师》察狱讼之辞矣。”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卫侯 与 元咺 讼, 宁武子 为辅, 鍼庄子 为坐, 士荣 为大士。” 杜预 注:“大士,治狱官也。” 汉 刘向 说苑·臣术:“ 忌 举北郭 刁勃子 为大士,而九族益亲,民益富。”
分類:大士狱讼
《國語辭典》:刑部  拼音:xíng bù
中国古代掌管刑法及狱讼事务的机关,属六部之一。由隋朝开始设置,历代因之,至清光绪时更名为法部。
《國語辭典》:方士  拼音:fāng shì
1.研究神仙、祈禳等法术的人。《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
2.职官名。周置,主管四方都家的狱讼。
《國語辭典》:司理  拼音:sī lǐ
1.职官名。掌理狱讼的事。也作「司李」。
2.掌理、管理。如:「司理政务」、「司理庶事」。
《國語辭典》:私家  拼音:sī jiā
1.大夫以下之家。《礼记。礼运》:「冕弁兵革,藏于私家,非礼也。」唐。孔颖达。正义:「大夫以下称家。」
2.家。《旧唐书。卷一二三。李巽传》:「虽在私家,亦置案牍簿书,勾检如公署焉。」
3.私人、平民。相对于公家、官吏等而言。
《國語辭典》:上计(上計)  拼音:shàng jì
1.最好的计策。《战国策。西周策》:「赵之上计,莫如令秦、魏复战。」《南史。卷四五。王敬则传》:「檀公三十六策,走是上计,汝父子唯应急走耳。」
2.汉制,每届年终,郡国遣吏至京上计簿,将全年人口、钱、粮、贼、狱讼等事项,向朝廷报告,称为「上计」。《续汉书志。第二八。百官志五》:「本注曰:皆掌治民,显善劝义,禁奸罚恶,理讼平贼,恤民时务,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
《國語辭典》:决狱(決獄)  拼音:jué yù
判决狱讼。《管子。小匡》:「决狱折中,不杀不辜。」《汉书。卷四○。陈平传》:「天下一岁决狱几何?」
《漢語大詞典》:狱市(獄市)
指狱讼以及市集交易。史记·曹相国世家:“ 惠帝 二年, 萧何 卒……使者果召 参 。 参 去,属其后相曰:‘以 齐 狱市为寄,慎勿扰也。’后相曰:‘治无大於此者乎?’ 参 曰:‘不然。夫狱市者,所以并容也,今君扰之,姦人安所容也?,吾是以先之。’” 宋 朱翌 猗觉寮杂记卷下:“狱也,市也,二事也。狱如教唆词讼,资给盗贼;市如用私斗秤欺谩变易之类,皆姦人图利之所,若穷治则事必枝蔓,此等无所容,必为乱,非省事之术也。” 宋 苏轼 《御试制科策》:“伏惟制策有治当先内,或曰何以为京师;政在擿姦,或曰不可挠狱市。此皆一偏之説,不可以不察也。”一说为 齐国 大市之名,“狱”为“岳”字省文,即 齐国 庄岳 之市。见 陈直 《汉书新证·萧何曹参传》
《漢語大詞典》:留狱(留獄)
稽延狱讼。《易·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孔颖达 疏:“此以静止明察,审慎用刑而不稽留狱讼。” 唐 白居易 《牛僧孺可户部侍郎制》:“而书命无繁词,决事无留狱,受宠有忧色,纳忠多苦言。”
分類:稽延狱讼
《漢語大詞典》:乡士(鄉士)
(1).周礼官名。执掌本乡兼掌国中的狱讼。周礼·秋官·乡士:“乡士,掌国中,各掌其乡之民数而纠戒之。” 郑玄 注:“言掌国中,此主国中狱也。六乡之狱在国中。”
(2).犹乡绅。 唐 元稹 《月三十韵》:“司存委乡士,新拜出郊畿。” 宋 周煇 清波杂志卷中:“ 煇 在 上饶 ,於乡士 余公 座上,因论诗。”
(3).古代赐给耆老的爵号名。 明 顾起元 客座赘语·里士乡士:“ 洪武 十九年六月二十日,詔赐耆老粟帛…… 应天 凤阳 民八十以上,天下民九十以上赐爵乡士,与县官平礼,并免杂役,冠带服色别议颁行,正官岁一存问。” 清 大汕 海外纪事卷六:“日惧羣黎之未安,为田里树畜以养之,学校以教之,使率由於日用孝弟之中,秀良特出者,则有乡士遂士之荐,干旄爵秩之荣,遂以为君相之爱之如是其至也。”
《國語辭典》:判事  拼音:pàn shì
审理、裁决诉讼。《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一》:「决断不滞,与夺合理,为判事之最。」唐。白居易 得景为县官判事案成后自觉有失请举牒追改刺吏不许欲科罪景云令式有文:「先迷后觉,判事虽不三思;苟有必知,牒举明无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