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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考课
中水
依仁
六条
一概
地道
中度
常度
合格
六律
年限
年劳
名次
玉律
法相
《漢語大詞典》:考课(考課)
按一定的标准对官吏的政绩进行考核,以决定其升降赏罚。 章炳麟 《国故论衡·论式》:“ 晋 世 杜预 议攷课, 鎦毅 议罢九品中正……皆可谓综覈事情矣。”
(1).检查收成。国语·周语上“耨穫亦於籍” 三国 吴 韦昭 注:“言王亦至於籍考课之。” 汪远孙 《国语发正》:“孟子:‘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考课,即省敛也。”
(2).指征敛的优等。 唐 白居易 《杜陵叟》诗:“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徵求考课。”
(3).按一定标准考核官吏优劣,分别等差,决定升降赏罚,谓之“考课”。东观汉记·张酺传:“﹝刺史﹞考课众职。”《三国志·魏志·夏侯玄传》:“自长以上,考课迁用,转以能升。”旧唐书·职官志二:“凡考课之法,有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善状之外,有二十七最。” 明 丘浚 大学衍义补·正百官严考课之法:“本朝以百官考课之法,属之吏部,内外官皆以三年为一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始行黜陟之典,是则 有虞 之制也。”
(4).指考核学生的成绩。新唐书·选举志上:“吏民子弟学艺者,皆送于京学,为设考课之法。”
《漢語大詞典》:中水
符合水平面标准。周礼·考工记·舆人:“立者中县,衡者中水。” 贾公彦 疏:“衡,横也。横者中於水,无高下也。”
《國語辭典》:依仁  拼音:yī rén
行为处事以仁为依据。语本《论语。述而》:「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
《漢語大詞典》:六条(六條)
(1). 汉 制,刺史班行六条诏书,以考察官吏。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武帝 元封 五年初置部刺史” 颜师古 注引《汉官典职仪》云:“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即不省。一条,强宗豪右田宅踰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詔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詔守利,侵渔百姓,聚歛为姦。三条,二千石不卹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祅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託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也。” 西晋 北周 也有六条诏书。后因以指考察官吏的职务和职权。南史·宋江夏文献王义恭传:“ 义恭 既至,劝 孝武 即位。授太尉、録尚书六条事,假黄鉞。”旧唐书·哀帝纪:“左僕射 裴枢 、右僕射 崔远 ……须离八座之荣,尚付六条之政,勉思咎己,无至尤人。” 清 钱谦益 《浙江嘉兴府推官姚钿授文林郎制》:“郡国置司理之官,所以佐察六条,而观中五刑也。”
(2).指 晋 诸郡中正荐举贤才的六项标准。晋书·武帝纪:“令诸郡中正以六条举淹滞:一曰忠恪匪躬,二曰孝敬尽礼,三曰友于兄弟,四曰絜身劳谦,五曰信义可復,六曰学以为己。”
《國語辭典》:一概  拼音:yī gài
1.概,为古代平斗斛的木条。「一概」引申为同一标准。《楚辞。屈原。九章。怀沙》:「同糅玉石兮,一概而相量。」唐。韩愈〈读皇甫湜公安园池诗书其后〉诗二首之一:「诚不如两忘,但以一概量。」
2.相同、一律。《后汉书。卷四九。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王符》:「其轻薄奸轨既陷罪法,怨毒之家冀其辜戮,以解畜愤,而反一概悉蒙赦释,令恶人高会而誇吒。」唐。杜甫 秦州杂诗二○首之四:「万方声一概,吾道竟何之。」
3.一端、一面。《淮南子。诠言》:「自乐于内,无急于外,虽天下之大,不足以易其一概。」《新唐书。卷一七七。列传。韦表微》:「尤好春秋。病诸儒执一概,是非纷然,著三传总例,完会经趣。」
4.全部。《红楼梦》第一六回:「小的们只在临敬门外伺候,里头的信息一概不知。」《文明小史》第二四回:「学监是顶要紧的差使,学生饮食起居,一概都要老兄照料。」
《韻府拾遺 隊韻》:一槩
越絶書周公貴一槩不求備於一人
《國語辭典》:地道  拼音:dì dào
1.地下通道。《后汉书。卷七四上。袁绍刘表列传。袁绍上》:「绍为地道欲袭操,操辄于内为长堑以拒之。」
2.大地的本质。《礼记。中庸》:「人道敏政,地道敏树。」
《國語辭典》:中度  拼音:zhōng dù
程度不重不轻,介于轻重之间的。如:「这个中度台风突然转向,远飏而去,让大家虚惊一场。」
《國語辭典》:常度  拼音:cháng dù
1.平时的态度。《后汉书。卷一八。吴汉传》:「诸将见战陈不利,或多惶惧,失其常度。」清。薛福成《庸盦笔记。卷六。幽怪。水鬼假冒舢板船》:「自登舟之后,柏存举措言语,颇改常度。」
2.固有的法则、规律。《楚辞。屈原。九章。怀沙》:「刓方以为圜兮,常度未替。」汉。东方朔 答客难:「天有常度,地有常形,君子有常行。」
《國語辭典》:合格  拼音:hé gé
符合规定的标准。《旧五代史。卷一四九。职官志》:「应合收补人,须是本官亲子孙年貌合格,别无渝滥,方许施行。」《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合格及第者,列名放榜于尚书省。」
《國語辭典》:六律  拼音:liù lǜ
古乐十二律中的阳律。即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书经。益稷》:「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在治忽,以出纳五言,汝听。」《史记。卷二五。律书》:「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轨则,壹禀于六律,六律为万事根本焉。」
《國語辭典》:十二律  拼音:shí èr lǜ
相传为黄帝的乐官伶伦利用竹筒长短造成发音高低不同的原理,而定出的声律准则。分为阳律六: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阴律六:林钟、南吕、应钟、大吕、夹钟、中吕。也称为「十二宫」。
《國語辭典》:年限  拼音:nián xiàn
1.规定的年数。《旧唐书。卷一○一。列传。薛登》:「仍请宽立年限,容其采访简汰。」《清史稿。卷一三五。兵志六》:「各省设造船厂,定师船修造年限,三年小修,五年大修,十年拆造。」
2.一般标准的年数。如:「汽车定期保养,可以延长使用年限。」
《國語辭典》:年劳(年勞)  拼音:nián láo
官吏任职的年资与劳绩。《北齐书。卷三。文襄帝纪》:「魏自崔亮以后,选人常以年劳制。」《宋史。卷三○九。张质传》:「枢密吏皆以年劳次补,有至主事而懵其职者。」也称为「年功」。
《國語辭典》:名次  拼音:míng cì
依照一定标准所排列的名称顺序。如:「如果只在乎名次,很难在学习过程中获得快乐。」宋。苏轼〈谢宣召入学士院表〉二首之一:「旧惟一老,不缘名次之先后。」
《漢語大詞典》:玉律
(1).玉制的标准定音器。相传 黄帝 时 伶伦 截竹为筒,以筒之长短分别声音的清浊高下。乐器之音,则依以为准。分阴、阳各六,共十二律。古人又以配十二月,用吹灰法,以候气。后汉书·律历志上:“候气之法……殿中候,用玉律十二。”晋书·律历志上:“ 武帝 太康 元年, 汲群 盗发六国时 魏襄王 冢,亦得玉律。则古者又以玉为管矣。” 前蜀 韦庄 《和薛先辈初秋寓怀》诗:“玉律初移候,清风乍远襟。”
(2).指管乐器。 南朝 梁 江淹 《杂体诗·效袁淑〈从驾〉》:“甿謡响玉律,邑颂被丹絃。” 余怀 板桥杂记·雅游引 清 王士禛 《秦淮杂诗》:“ 秦淮 丝肉中宵发,玉律抛残作笛鈿。”
(3).庄严而不可变更的法令。 前蜀 杜光庭 《川主太师南斗大醮词》:“玉律金科,虑爽重轻之信;五申三令,慙乖训抚之宜。”《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一回:“愚人不能看深奥的书,见了一部小説,就是金科玉律。”
(4).引申为楷模、榜样。 宋 司马光 《枢密太傅文恭胡公挽辞》:“黄裳藴厚德,玉律儼清规。”
《國語辭典》:法相  拼音:fǎ xiàng
1.宇宙间的一切现象。《大宝积经》卷二十三:「一切法相、法相之性,不可以性为观察。」
2.僧道称天尊的庄严宝相。唐。黄滔 丈六金身碑:「铜为内肌,金为外肤,取法西天,铸成东越,巍巍落落,毫光法相。」
《國語辭典》:法相宗  拼音:fǎ xiàng zōng
中国佛教宗派之一。因其创始人玄奘常住慈恩寺,故也称为「慈恩宗」。玄奘到印度留学,从戒贤大师学习瑜伽行派的典籍,回国后将之翻译。由其弟子加以传扬,而形成一宗派。其学说主要在阐明一切现象。因心识才存在;无心识则无现象之理。唐武宗灭法,因典籍惨遭焚毁从此一蹶不振。也称为「唯识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