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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诏条
选用
除目
下吏
审官
官箴
交易
文臣
谪居
里居
廉吏
官居
告归
神君
高选
《漢語大詞典》:诏条(詔條)
皇帝颁发的考察官吏的条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武帝 元封 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詔条察州。” 唐 柳宗元 《代裴行立谢移镇表》:“唯当遵守詔条,贬弃奸慝,平匀徭赋,示以义方。” 明 李诩戒庵老人漫笔·在官有疾犯皆去职:“邑训导 张用斋 庸 《送知县饶公免官还乡序》云:‘ 洪武 九年秋八月,有司钦奉詔条,凡在官者,其族属有丽於法,听其解职还乡里。’”参见“ 六条 ”。
《漢語大詞典》:六条(六條)
(1). 汉 制,刺史班行六条诏书,以考察官吏。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武帝 元封 五年初置部刺史” 颜师古 注引《汉官典职仪》云:“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即不省。一条,强宗豪右田宅踰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詔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詔守利,侵渔百姓,聚歛为姦。三条,二千石不卹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祅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託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也。” 西晋 北周 也有六条诏书。后因以指考察官吏的职务和职权。南史·宋江夏文献王义恭传:“ 义恭 既至,劝 孝武 即位。授太尉、録尚书六条事,假黄鉞。”旧唐书·哀帝纪:“左僕射 裴枢 、右僕射 崔远 ……须离八座之荣,尚付六条之政,勉思咎己,无至尤人。” 清 钱谦益 《浙江嘉兴府推官姚钿授文林郎制》:“郡国置司理之官,所以佐察六条,而观中五刑也。”
(2).指 晋 诸郡中正荐举贤才的六项标准。晋书·武帝纪:“令诸郡中正以六条举淹滞:一曰忠恪匪躬,二曰孝敬尽礼,三曰友于兄弟,四曰絜身劳谦,五曰信义可復,六曰学以为己。”
《國語辭典》:选用(選用)  拼音:xuǎn yòng
选取采用。如:「我们将选用具有专业素养的人才来主持这项计画。」
《漢語大詞典》:除目
除授官吏的文书。 唐 姚合 《武功县中作》诗之八:“一日看除目,终年损道心。”新五代史·唐臣传·刘延朗:“乃令 文遇 手书除目,夜半下学士院草制。”资治通鉴·后晋高祖天福元年:“先是术者言国家今年应得贤佐,出奇谋,定天下,帝意 文遇 当之,闻其言,大喜,曰:‘卿言殊豁吾意,成败吾决行之。’即为除目。付学士院使草制。” 胡三省 注:“御笔亲除付外行者谓之除目。其经宰相奏拟而行者,亦谓之除目。” 清 吴伟业 《送湘阴沉旭轮谪判深州》诗之二:“故旧怜除目,妻孥笑俸钱。”
《國語辭典》:下吏  拼音:xià lì
1.属吏。《左传。哀公十五年》:「寡君使盖备使,吊君之下吏。」《淮南子。主术》:「大臣专权,下吏持势。」
2.交付司法官吏审讯。《史记。卷一○九。李将军传》:「李蔡以丞相坐侵孝景园壖地,当下吏治。」《汉书。卷四三。朱建传》:「人或毁辟阳侯,惠帝大怒,下吏,欲诛之。」
《漢語大詞典》:审官(審官)
(1).考察提拔官吏。《诗·周南·卷耳序》:“又当辅佐君子,求贤审官,知臣下之勤劳。” 孔颖达 疏:“欲令君子求贤德之人,审置於官位。”北史·卢恺传:“古者,登高能赋,可为大夫。求贤审官,理须详慎。”
(2).审官院的省称。 宋 江休复 《江邻几杂志》:“御史臺阁门,移文用僚头牒。 章郇公 判审官院, 张观 为中丞,常用此例移审官。时 章 为翰林学士,辨之, 张 以故事而止。”参见“ 审官院 ”。
《漢語大詞典》:审官院(審官院)
宋 代选拔京朝官的机关。分东西二院,东院主文选,西院主武选。 元丰 后其职并入吏部。宋史·选举志四:“京朝官则审官院主之……其后典选之职分为四:文选曰审官东院,曰流内銓;武选曰审官西院,曰三班院。 元丰 定制而后,銓注之法,悉归选部:以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流内銓为侍郎左选,审官西院为尚书右选,三班院为侍郎右选,於是吏部有四选之法。”
《國語辭典》:官箴  拼音:guān zhēn
1.百官以箴辞劝诫君王。《左传。襄公四年》:「昔周辛甲之为大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
2.指官吏对君王所进的箴言。唐。王维送韦大夫东京留守〉诗:「慷慨念王室,从容献官箴。」
3.官吏应守的礼法。《警世通言。卷一八。老门生三世报恩》:「此一臣者,官箴虽玷,但或念初任,或念年青,尚可望其自新。」
《國語辭典》:交易  拼音:jiāo yì
1.本指交换、互换。后泛指买卖。《易经。系辞下》:「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初刻拍案惊奇》卷一:「众人多是做过交易的,各有熟识经纪、歇家、适事人等。」
2.往来、交往。《公羊传。宣公十二年》:「君之不令臣交易为言,是以使寡人得见君之玉面而微至乎此。」《明史。卷一八六。韩文传》:「至导万乘与外人交易,狎昵媟亵,无复礼体。」
3.更换、更替。《后汉书。卷三三。朱浮传》:「时有纤微之过者,必见斥罢,交易纷扰,百姓不宁。」
《國語辭典》:文臣  拼音:wén chén
古代担任文职的官员。
《國語辭典》:谪居(謫居)  拼音:zhé jū
古时官吏因罪被降官调职后,居住在被调任的地方。唐。白居易琵琶行〉:「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浔阳城。」《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五:「吾本天上司书仙人,偶以一念情爱,谪居人间二纪。」
《國語辭典》:里居  拼音:lǐ jū
1.古指官吏罢官归田里而居。《书经。酒诰》:「越百姓里居,罔敢湎于酒。」
2.聚居于一里之中。隋。王通《文中子。卷一○。关朗篇》:「人不里居,地不井受,终苟道也。」
3.居住的所在地,即住址。如:「请问里居何处?」
4.指籍贯。如:「这两位诗人,不知其里居。」
《國語辭典》:廉吏  拼音:lián lì
守正不贪的官吏。《汉书。卷四。文帝纪》:「廉吏,民之表也。」《新五代史。卷六。唐明宗本纪》:「以诏书褒廉吏孙岳等,以风示天下。」
《漢語大詞典》:官居
官吏的住宅。 宋 梅尧臣 《通判遗新柳》诗:“园柳发新荑,官居雪当壅。” 宋 陆游 《休日行郡圃》诗:“南山如黛照朱扉,地接官居到亦稀。” 宋 范成大 《送子文杂言》诗:“万山丛丛石凿凿,官居破屋巢烟萝。”
《漢語大詞典》:告归(告歸)
(1).旧时官吏告老回乡或请假回家。《书·咸有一德》:“ 伊尹 既復政厥辟,将告归,乃陈戒于德。” 孔 传:“告老归邑。”史记·高祖本纪:“ 高祖 为亭长时,常告归之田。”后汉书·张湛传:“后告归 平陵 ,望寺门而步。” 李贤 注:“告归,谓请假归。”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吏部一·严恭肃:“以病告归,先人往问疾,至其榻前,布衾破敝,寒士之不如也。” 清 汪懋麟 《送力臣都谏假归扬州》诗:“勇退人所难,告归君独惺。”
(2).告辞,告别回家。 杜甫 《梦李白》诗之二:“告归常局促,苦道来不易。”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七:“是晚 孟沂 告归。 张运使 不説破他,只叫馆僕尾着他去。”
《國語辭典》:神君  拼音:shén jūn
1.对神灵的尊称。《史记。卷二八。封禅书》:「是时上求神君,舍之上林中蹄氏观。」
2.对贤明长官的尊称。《晋书。卷九○。良吏传。乔智明传》:「颖之败赵王伦也,表智明为殄寇将军、隆虑、共二󼁚令。二󼁚爱之,号为『神君』。」
《漢語大詞典》:高选(高選)
(1).谓用高标准选拔官吏。后汉书·王畅传:“是时政事多归尚书, 桓帝 特詔三公,令高选庸能。太尉 陈蕃 荐 畅 清方公正,有不可犯之色,由是復为尚书。”新唐书·独孤郁传:“﹝ 独孤郁 ﹞最为 权德舆 所称,以女妻之…… 宪宗 叹 德舆 乃有佳壻,詔宰相高选世族,故 杜悰 尚 岐阳公主 。” 元 吴师道 《送徐检校之浙省》诗:“羣僚极高选,吉士多蔼蔼。”
(2).指考试中高榜;高中。 宋 曾巩 《谢曹秀才书》:“始足下试於有司, 巩 为封弥官,得足下与 方造 、 孟起 之辞而读之,以谓宜在高选。” 宋 周密 齐东野语·郑时中得官:“吾十年前,曾许此命来春必高选,今所见乃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