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注疏》卷八下〈离娄章句下〉~56~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良人之所之也。」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卒之东郭墦閒,之祭者,乞其馀;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与其妾讪其良人,而相泣于中庭。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良人之所之也。」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卒之东郭墦閒,之祭者,乞其馀;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与其妾讪其良人,而相泣于中庭。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
简释
乞墦:指人生活困窘或为谋利而不择手段。宋苏轼《送安节》之十:“乞播何足羡,负米可忘艰。”
乞祭余:谓向祭墓者乞求所馀酒肉。后以"乞祭余"指乞求施舍。宋黄庭坚《清明》:“人乞祭余骄妾妇,士甘焚死不公侯。”
《漢語大詞典》:犯斋人(犯齋人)
分類:妻妾
《漢語大詞典》:犯斋(犯齋)
《后汉书·儒林传下·周泽》:“常卧疾斋宫,其妻哀 泽 老病,闚问所苦。 泽 大怒,以妻干犯斋禁,遂收送詔狱谢罪。”后因以“犯斋”为典,谓夫妻反目。 宋 黄庭坚 《次韵寄晁以道》:“不闻犯斋收,犹闻画眉詡。”
《國語辭典》:内人(內人) 拼音:nèi ré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