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中璋
(1).古代天子灌祭山川用的一种玉器。《周礼·考工记·玉人》:“大璋中璋九寸,边璋七寸,射四寸,厚寸,黄金勺,青金外,朱中,鼻寸,衡四寸,有繅,天子以巡守,宗祝以前马。” 郑玄 注:“三璋之勺形如圭瓚。天子廵守,有事山川,则用灌焉。於大山川则用大璋,加文饰也;於中山川用中璋,杀文饰也;於小山川用边璋,半文饰也。”
(2).古代用以发兵的一种玉制符节。《周礼·考工记·玉人》:“牙璋中璋七寸,射二寸,厚寸,以起军旅,以治兵守。” 贾公彦 疏:“军多用牙璋,军少用中璋。”按,《春官·典瑞》:“牙璋以起军旅,以治兵守。”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云:“牙齿兵象,故以牙璋发兵,若今时以铜符发兵。” 孙诒让 正义:“此不云中璋者,中璋比於牙璋,杀文饰,总而言之,亦得名为牙璋。”
(2).古代用以发兵的一种玉制符节。《周礼·考工记·玉人》:“牙璋中璋七寸,射二寸,厚寸,以起军旅,以治兵守。” 贾公彦 疏:“军多用牙璋,军少用中璋。”按,《春官·典瑞》:“牙璋以起军旅,以治兵守。”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云:“牙齿兵象,故以牙璋发兵,若今时以铜符发兵。” 孙诒让 正义:“此不云中璋者,中璋比於牙璋,杀文饰,总而言之,亦得名为牙璋。”
《漢語大詞典》:擅兴律(擅興律)
我国古代关于处分未奉诏旨擅自发兵以及其他有关罪行的刑法条例。《唐律疏议·“擅兴”题解》:“擅兴律者, 汉 相 萧何 创为兴律, 魏 以擅事附之,名为擅兴律。 晋 復去擅为兴。又至 高齐 ,改为兴擅律。 隋 开皇 改为擅兴律。虽题目增损,随时沿革,原其旨趣,意义不殊。大事在於军戎,设法须为重防。”参见“ 擅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