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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送三
旧俗人死后第三天,丧家请和尚、道士唪经超度亡魂,并进行烧冥衣纸屋等活动,称“送三”。 清 李光庭 乡言解颐·人部·丧祭:“如亲死之日,即倩僧道念倒头经,逢七念经,送三、送殯用僧道鼓吹。” 老舍 《牛天赐传》二二:“送三的时节, 天赐 哭得死去活来,冷清清的只有他一人穿着重孝。”
《漢語大詞典》:起经(起經)
(1).开始念经。指对神佛有所祈求而开始许愿诵经。《初刻拍案惊奇》卷六:“待我先吃两日素,到庵中许愿起经罢。”
(2).开始念经。旧俗,指人死后第三天,开始请和尚道士念经,超度亡灵。红楼梦第十二回:“三日起经,七日发引,寄灵 铁槛寺 后。” 李劼人 《死水微澜》第五部分十:“正于此际,老二进来说 尧光寺 和尚来商量设坛起经的日子。”
《漢語大詞典》:请成(請成)
请和,求和。左传·隐公六年:“ 郑伯 侵 陈 ,大获。往岁, 郑伯 请成于 陈 , 陈侯 不许。” 杜预 注:“成犹平也。”竹书纪年卷下:“ 翼侯 伐 曲沃 ,大捷。 武公 请成于 翼 。”《东周列国志》第六回:“ 庄公 从之,遂遣使如 陈 请成。”
分類:请和求和
《漢語大詞典》:公使钱(公使錢)
宋 代官府用于宴请和馈送过往官员的费用。 宋 范仲淹 《奏乞将先减省诸州公用钱却令依旧》:“切以国家逐处置公使钱者,盖为士大夫出入,及使命往还,有行役之劳,故令郡国馈以酒食,或加宴劳,盖养贤之礼,不可废也。”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嘉祐八年:“ 光 ( 司马光 )乃以所得珠为諫院公使钱,以金遗其舅氏焉。”亦作为犒赏官军的费用。 宋 欧阳修 《尹师鲁墓志铭》:“吏至京师上书讼 师鲁 以公使钱贷部将。”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六年:“本路蛮寇未息,而官军久戍,请岁给公使钱一千贯以犒设将校。”
《漢語大詞典》:请平(請平)
请和,求和。左传·文公十三年:“冬,公如 晋 朝,且寻盟。 卫侯 会公于 沓 ,请平于 晋 。”资治通鉴·周赧王八年:“ 韩公 仲侈 入谢於 秦 以请平。” 胡三省 注:“请平,犹请和也。”续资治通鉴·宋理宗淳祐元年:“ 蒙古 伐 高丽 , 高丽 屡败,乃復入贡请平。”
分類:请和求和
《漢語大詞典》:寄僧名
旧时迷信,为求孩子长命而请和尚起一僧名,谓之“寄僧名”。《中华全国风俗志·直隶·天津小儿跳墙之风俗》:“大凡缺少子嗣之人家,忽然生下一个男孩,自然爱如珍宝。但是一方面却时时惶恐,或是多病,或是夭殇。因此为父母者往往带领小孩到庙中焚香祷告,求和尚给小儿起一名,俗称‘寄僧名’。其意盖为自此以后,此孩便算出家。寄僧名之孩,往往作僧人之妆束,直至十二岁跳墙还俗之时,才能更换。”
《国语辞典》:会稽之耻(会稽之耻)  拼音:guì jī zhī chǐ
春秋时吴王夫差发兵围越都会稽,越王句践称臣请和,夫差乃罢兵而归,是为「会稽之耻」。见《史记。卷四一。越王句践世家》。
《漢語大詞典》:做佛事
延请和尚礼佛诵经。 郭沫若 《孔雀胆的故事》:“第二天, 梁王 又邀 段功 到东寺去做佛事,一说是做寿,便令番将在 通济桥 头把他暗杀了。” 吴晗 《朱元璋传》第一章二:“一二十个和尚,平时靠常住田租米过日子,加上替本乡死人念倒头经,做佛事,得一点衬钱。”
《漢語大詞典》:还寿经(還壽經)
旧时一种风俗。在父母寿辰,儿子请和尚念经为父母增寿。 茅盾 《冥屋》:“去年十月间,有一家亲戚的老太太‘还寿经’。”自注:“为了表示儿子的孝心,在父母寿辰时(大概是五十以后逢十的寿辰),请和尚念经,叫做还寿经,这是 嘉兴 、 湖州 一带的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