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10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國語辭典》:理七  拼音:lǐ qī
一种斋供追祭亡魂的仪式。人死后,生者每七天为之斋供一次,并请出家人诵经,四十九天中共行七次,故称为「理七」。《水浒传》第二回:「太公殁了。史进一面备棺椁盛殓,请僧修设好事,追斋理七,荐拔太公。」《儒林外史》第五回:「自此,修斋、理七、开丧、出殡,用了四五千两银子。」
《國語辭典》:建醮  拼音:jiàn jiào
在特定的日子里,设坛为亡魂超渡或为新庙落成、神像开光等事祈福的法事。《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三:「尽买香烛楮纸,赍到琼花观中,命道士建醮三昼夜,以报恩德。」
《國語辭典》:鍊度  拼音:liàn dù
道士为人修建斋醮、拔荐亡魂、代天肆赦、超度登天而行的法事。如:「村里开会决议,今年中元节将请道士为大家鍊度祈福。」
《国语辞典》:烈纸(烈纸)  拼音:liè zhǐ
焚烧冥纸给鬼神、亡魂。元。关汉卿《鲁斋郎》第一折:「觑郊原,正晴暄,古坟新土都添遍,家家化钱烈纸痛难言。」元。无名氏《合同文字》第二折:「时遇清明节届,我到这坟上烈纸。」也作「烈纸钱」、「化纸」。
《国语辞典》:牵亡(牵亡)  拼音:qiān wáng
1.民俗丧葬礼仪中,牵引亡魂的仪式。
2.在闽南习俗中有人死后数年,因其亲人想念,透过灵媒召请亡魂的事。
《国语辞典》:判斛  拼音:pàn hú
判施斛食。分别施予斛钵食物。多用于和尚祭悼亡魂时,将面食分散给鬼魂。《水浒传》第四五回:「两个又戏笑了一回,和尚自出去判斛送亡。」
《国语辞典》:烈纸钱(烈纸钱)  拼音:liè zhǐ qián
焚烧纸钱,祭拜鬼神、亡魂。元。关汉卿《窦娥冤》第三折:「你去那受刑法尸骸上烈些纸钱,只当把你亡化的孩儿荐。」元。无名氏《朱砂担》第四折:「并不曾见烈纸钱将咱祭,倒去熬粥汤送他吃。」也作「烈纸」、「化纸」。
《国语辞典》:牵亡阵(牵亡阵)  拼音:qiān wáng zhèn
台湾习俗在送葬队伍中吹号角、唱牵亡歌以引领亡魂的阵头。通常由道士、巫师所组成。
《國語辭典》:水陆道场(水陸道場)  拼音:shuǐ lù dào cháng
一种佛教法会。时间少则七天,多则四十九天,法会期间以诵经、设斋、礼佛、拜忏为主。以使六道众生脱离苦海。水陆是概括六道众生的生存环境,故称为「水陆道场」。《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七:「在墓前建起水陆道场三昼夜,以报大恩。」《红楼梦》第一○一回:「做四十九天的水陆道场,保佑家口安宁,亡者升天,生者获福。」也称为「水陆法会」、「水陆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