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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远贾(遠賈)
从远方来或到远方去的商贾。 唐 韩愈 《南山》诗:“ 巨灵 与 夸蛾 ,远贾期必售。” 宋 赵师秀 《多景楼晚望》诗:“远贾泊舟趋地利,老僧指瓮説州形。”
《漢語大詞典》:市籍
商贾的户籍。 秦 汉 时施行“重农抑商”政策,凡在籍的商贾及其子孙,与罪吏、亡命等同样看待,都要服役。 汉 时又规定凡有市籍的商贾不得坐车和穿丝绸衣服,其子孙不得做官。 汉 晁错 《守边劝农疏》:“因以讁发之,名曰‘讁戍’。先发吏有讁及赘壻、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史记·平準书:“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汉书·景帝纪:“有市籍不得宦。” 隋 唐 以后,对商贾的政策与 秦 汉 时有所不同,但仍沿用“市籍”这一名称。隋书·李谔传:“以为四民有业,各附所安,逆旅之与旗亭,自古非同一概,即附市籍,於理不可。” 唐 刘禹锡 《观市》:“遂迁市於城门之逵……肇下令之日,布市籍者咸至,夹轨道而分次焉。”
《漢語大詞典》:估舟
商贾载货的船。 明 陈子龙 《孙新斋同年索诗寿其母》:“我随估舟发 扬子 ,湖水冻立连旌竿。”
分類:商贾载货
《國語辭典》:官店  拼音:guān diàn
官营的店铺,可供商贾集散货物。唐。李翱 疏绝进献:「故有作官店以居商贾者,有酿酒而官沽者,其他杂率巧设名号,是皆夺百姓之利,亏三代之法。」《金瓶梅》第四七回:「这苗青另搭了船只,载至临青马头上,钞关上过了,装到清河县城外官店内卸下。」
《國語辭典》:婶子(嬸子)  拼音:shěn zi
称谓:(1)称叔母。《红楼梦》第六四回:「婶子在里面住著,深宅大院,那里就得知道了。」(2)嫂称弟妇。《水浒传》第四九回:「孙立叫道:『婶子且住,休要急速,待我从长计较,慢慢地商量。』」(3)称呼与母亲辈分相同,但年纪较小的已婚妇女。如:「请问这位婶子,杏花村怎么走?」
《漢語大詞典》:侩驵(儈駔)
(1).犹经商。 宋 黄庭坚 《送吴彦归番阳》诗:“诸子厌晚成,躐学要侩駔。”
(2).即驵侩。泛指商贾。 明 吴应箕 《耕田苦》诗:“牙檣锦缆何喧譁,调笙理瑟半侩駔。”
分類:经商商贾
《漢語大詞典》:廛税
古代商贾储货于邸店而交纳的捐税。 清 袁枚 随园随笔·典礼:“五布不必皆出钱,即征其所有之货,以当廛税;若既取廛税,则不征其货,是‘廛而不征’也。”参见“ 廛布 ”。
《國語辭典》:廛布  拼音:chán bù
旧时货栈的税。《周礼。地官。廛人》:「廛人掌敛市絘布、𦇎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汉。郑玄。注:「廛布者,货贿诸物邸舍之税。」
《漢語大詞典》:市调(市調)
官府对商贾的征调。《宋书·文帝纪》:“又州郡估税,所在市调,多有烦刻。”南齐书·豫章文献王嶷传:“以市税重滥,更定樢格,以税还民。禁诸市调及苗籍。”
《漢語大詞典》:市版
商贾的户籍。 宋 陈师道 《朝奉郎魏君墓铭》:“贾以赂冒官族脱市版,州下其事,君不受。”参见“ 市籍 ”。
分類:商贾户籍
《漢語大詞典》:市籍
商贾的户籍。 秦 汉 时施行“重农抑商”政策,凡在籍的商贾及其子孙,与罪吏、亡命等同样看待,都要服役。 汉 时又规定凡有市籍的商贾不得坐车和穿丝绸衣服,其子孙不得做官。 汉 晁错 《守边劝农疏》:“因以讁发之,名曰‘讁戍’。先发吏有讁及赘壻、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史记·平準书:“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汉书·景帝纪:“有市籍不得宦。” 隋 唐 以后,对商贾的政策与 秦 汉 时有所不同,但仍沿用“市籍”这一名称。隋书·李谔传:“以为四民有业,各附所安,逆旅之与旗亭,自古非同一概,即附市籍,於理不可。” 唐 刘禹锡 《观市》:“遂迁市於城门之逵……肇下令之日,布市籍者咸至,夹轨道而分次焉。”
《漢語大詞典》:蛮估(蠻估)
古代指南方从事海上贸易的商贾。 明 高启 《蔷薇露盥手》诗:“蛮估海帆迴,银甖玉汞开。盥餘香满手,恰似折花来。”原注:“《一统志》:‘蔷薇水出 占城国 ,洒衣经岁香不歇。’”
《國語辭典》:贾侩(賈儈)  拼音:gǔ kuài
图利的商人。宋。朱松 上李参政书:「下至衰世,士不复讲明道义之要,而惟势利之徇,乃无以异于贾侩之交。」
分類:商贾市侩
《漢語大詞典》:血国三千(血國三千)
喻指众多的诸侯国。商贾及得国者可以从中取利,犹如蚊虫有无穷的血源可以吸食自肥,故称。 汉 扬雄 《法言·渊骞》:“﹝或问﹞‘货殖。’曰:‘蚊。’曰:‘血国三千,使捋疏,饮水,褐博,没齿无愁也。’” 汪荣宝 义疏:“ 宋 ( 宋咸 )云:‘三千国者,昔 禹 会 涂山 ,执玉帛者万国,於 商 周 之世,已渐并之矣,故至 汉 但可三千而已。’ 吴 ( 吴祕 )云:‘ 周 一千八百国,而 汉 郡国一百三、县邑千三百一十四,云三千者,盖货殖之人倍取於国,且言其多歟?’ 司马 ( 司马光 )云:‘三千,言其众也。’ 俞 ( 俞樾 )云:‘汉书·王莽传:“ 始建国 四年,授诸侯茅土,诸侯之员千有八百,附城之数亦如之。”是合诸侯与附城凡三千六百国。血国三千,依 莽 制言之,举成数耳。 杨子 此文,盖亦有讥焉。是时以图簿未定,未授国邑,且令受奉都内,月钱数千,诸侯皆困乏,至有庸作者。 杨子 因或问货殖而应之曰蚊,又復为此言,若谓彼货殖者,亦犹蚊之为虫,食人之血以生耳。今天下建国三千,彼得国者亦将血之以自肥也。乃使之捋疏,饮水,褐博,没齿无愁邪?……’按 宋 吴 解此,固为曲説。 俞 据 莽 制为释,亦紆回难通。 温公 谓三千言其众,是也。”
《国语辞典》:舍本事末  拼音:shě běn shì mò
古以农业为本,商贾为末流。舍本事末指人民不务农而从事商贾。亦用以指人不求事物的根本大端,只重视微末小节。《吕氏春秋。士容论。上农》:「民舍本而事末,则不令,不令则不可以守,不可以战;民舍本而事末,则其产约,其产约则轻迁徙,轻迁徙则国家有患,皆有远志,无有居心。」也作「逐末舍本」、「舍本问末」、「舍本逐末」、「损本逐末」。
《國語辭典》:廛布  拼音:chán bù
旧时货栈的税。《周礼。地官。廛人》:「廛人掌敛市絘布、𦇎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汉。郑玄。注:「廛布者,货贿诸物邸舍之税。」
《漢語大詞典》:操奇逐赢(操奇逐贏)
指商贾居奇牟利。语本《汉书·食货志上》:“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 颜师古 注:“奇赢,谓有餘财而蓄聚奇异之物也。” 郑观应 《盛世危言·商务三》:“使豁然于操奇逐赢之故,而后分者可合,散者可聚。”亦作“ 操赢致奇 ”、“ 操奇计赢 ”。 清 王韬 《平贼议》:“商人既能操赢致奇,转输乎远方,以供 中国 ,则市无不足矣。” 章炳麟 《读〈管子〉书后》:“黄金弃於矿,珠玉弃於渊,虎豹之皮、鼲貂之裘弃於山林,是真所谓 俈 尧 之时,昆吾之美在下,虽闭关絶市,裹商人之足焉可也,又安得夫操奇计赢,以成轻重之势者哉!”亦省作“ 操赢 ”、“ 操奇 ”。子华子·晏子问党:“操赢而制餘,商贾之所为也。” 清 无名氏 《维新梦》:“商人百计牟利,三倍操奇。”
分類:商贾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