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土断(土斷)
东晋 、 南朝 废除侨置郡县,使侨寓户口编入所在郡县的办法。 西晋 时由于战乱,中原地区豪族多迁居 江 南,仍称原来郡籍,形成诸侨郡县。至 东晋 哀帝 时, 桓温 推行土断法,裁併侨置郡县,整顿户籍,史称“庚戌土断”。后 南朝 各代又多次推行土断,作为加强王朝统治,与豪门争夺劳动力,扩大赋役和兵源的一种手段。《晋书·成帝纪》:“﹝ 咸康 七年﹞夏四月丁卯,葬 恭皇后 于 兴平陵 。实编户,王公已下皆正土断白籍。”《宋书·武帝纪中》:“及至大司马 桓温 ,以民无定本,伤治为深,庚戌土断,以一其业。于时财阜国丰,实由于此。”《旧唐书·杨炎传》:“人不土断而地著,赋不加歛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虚实,贪吏不诫而姦无所取。自是轻重之权,始归於朝廷。”《资治通鉴·晋哀帝兴宁二年》:“三月,庚戌朔,大閲户口,令所在土断,严其法制,谓之庚戌制。” 胡三省 注:“令西北士民侨寓东南者,所在以土著为断也。”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二编第五章第二节:“所谓土断,就是主张把侨郡县士民作为土著,民众向朝廷纳租税,服徭役,不再让士族独占这些利益。”
《漢語大詞典》:铜符吏(銅符吏)
指郡县长官或相应的官职。 前蜀 韦庄 《九江逢卢员外》诗:“ 陶潜 岂是铜符吏, 田凤 终为锦帐郎。”亦作“ 铜章吏 ”。 宋 郭应祥 《点绛唇·祗林寺劝农》:“小队郊坰,耄倪争看铜章吏。”参见“ 铜鱼符 ”。
《漢語大詞典》:铜鱼符(銅魚符)
铜制的鱼形符信。古代官员用以证明身份和征调兵将的凭证。 后周 世宗 显德 六年废除,但后世仍以“铜鱼符”、“铜符”作为郡县长官或官职的代称。《隋书·高祖纪下》:“丁亥,制京官五品已上,佩铜鱼符。”《旧唐书·职官志二》:“凡国有大事,则出纳符节,辨其左右之异,藏其左而班其右,以合中外之契焉。一曰铜鱼符,所以起军旅,易守长。”《说郛》卷二引 唐 张鷟 《朝野佥载》:“又以鲤鱼为符瑞,遂为铜鱼符珮之。”亦省作“ 铜符 ”、“ 铜鱼 ”。 唐 白居易 《自到郡斋仅旬日方专公务未及宴游偷闲走笔题二十四韵》:“铜符抛不得,琼树见无因。” 唐 杜牧 《春末题池州弄水亭》:“使君四十四,两佩左铜鱼。” 宋 程大昌 《演繁露·罢太守铜鱼》:“ 唐 制,太守交事皆合铜鱼为信, 周玄宗 显德 六年以除州自有制书,罢铜鱼不用。” 清 姚鼐 《癸丑重九无樽酒之会往问袁香亭同年亦独居寂然乃邀登雨花台临眺至暮香亭有诗和之》之二:“君解铜符五六年,逢余黄髮白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