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13,分15页显示 上一页 3 4 5 6 7 9 10 11 12 下一页
限制选举
选举人票
选举诉讼
违纪参选
委任直选
网路选美
直接民权
直接选举
制限选举
议会政治
参政权
选情
谢票
铁票
分类词汇(续上)
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限制选举
选举人票
选举诉讼
违纪参选
委任直选
网路选美
直接民权
直接选举
制限选举
议会政治
参政权
选情
谢票
铁票
《国语辞典》: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 拼音:gōng zhí rén yuán cái chǎn shēn bào fǎ
一项规定包括总统、副总统、五院正副院长、政务官、有给职的总统府资政、战略顾问、国军顾问、县市级以上民代、选举产生的乡镇市级政府首长,以及职务性质特殊的公职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等,都应于任职时申报财产的法律。总统、副总统、五院正副院长、政务官、立委、省市议员、县市长,并应将个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一定金额以上的不动产及上市(匮)股票,信托予政府承认的信托业代为管理处分。另外因职务关系对其财产具有利害关系的公职人员,亦比照此规定,必须强制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