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漢語大詞典》:讲问(講問)
讲说讨论。礼记·曲礼上“若非饮食之客,则布席,席间函丈” 汉 郑玄 注:“谓讲问之客也。函,犹容也。讲问宜相对容丈,足以指画也。” 宋 张舜民 《游公墓志铭》:“优居无事,时常亲至学舍,执经讲问,以劝诸生。”明史·选举志二:“试日入场,讲问、代冒者有禁。”
分類:讲说讨论
《國語辭典》:提出  拼音:tí chū
1.取出、领出。如:「为了买车,我从银行提出所有的存款。」
2.举出、揭示出来。如:「毕氏定理由希腊数学家毕达哥拉斯所提出。」
《漢語大詞典》:商论(商論)
磋商讨论。 唐 韩愈 《答张籍书》:“若商论不能下气,或似有之,当更思而悔之耳。” 宋 苏舜钦 《答范资政书》:“治颇有得,时苦奥处无人商论。” 吴汝纶 《与杨伯衡论方刘二集书》:“倘有所商论,更辱教焉。”
《國語辭典》:谈议(談議)  拼音:tán yì
批评议论。《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六:「你罪本当革役,我若轻恕了你,须被衙门中谈议。」
《漢語大詞典》:议奏(議奏)
谓讨论后将处理意见向皇帝奏闻。汉书·宣帝纪:“﹝ 孝武皇帝 ﹞功德茂盛,不能尽宣,而庙乐未称,其议奏。”魏书·元孝友传:“詔付有司议奏不同。” 清 朱圭 《经筵讲官太子少保协办大学士礼部尚书谥文达纪公墓志铭》:“经大学士 保寧 等议奏:如兇手在两人以上,显係孱弱难支,与强姦被杀者一体予旌。”
《漢語大詞典》:指马(指馬)
(1). 战国 时名家 公孙龙 提出“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白马非马”等命题,讨论名与实之间的关系。庄子·齐物论则谓“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谓世界是一个统一体,应各任自然,不分彼此、是非、长短、多少。后遂以“指马”为争辩是非、差别的代称。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音辞:“自兹厥后,音韵锋出,各有土风,递相非笑,指马之諭,未知孰是。”
(2).见“ 指鹿为马 ”。
《國語辭典》:指鹿为马(指鹿為馬)  拼音:zhǐ lù wéi mǎ
本指赵高献给秦二世一只鹿,故意指称是马,并问臣子是鹿或马,而将答鹿者暗中杀害,使群臣畏惧自己,以谋篡位。典出《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后比喻颠倒是非。《周书。卷一。文帝纪上》:「欢威福自己,生是乱阶,缉构南箕,指鹿为马。」《醒世恒言。卷七。钱秀才错占凤凰俦》:「东床已招佳选,何知以羊易牛;西邻纵有责言,终难指鹿为马。」也作「指鹿作马」。
《漢語大詞典》:论剑(論劍)
讨论剑术。史记·刺客列传:“ 荆軻 尝游过 榆次 ,与 盖聂 论剑, 盖聂 怒而目之。” 三国 魏 曹丕 《〈典论〉自序》:“余与论剑良久,谓言:‘将军法非也,余顾尝好之,又得善术。’”
分類:讨论剑术
《漢語大詞典》:参论(參論)
(1).参与讨论。后汉书·张衡传:“ 永初 中,謁者僕射 刘珍 、校书郎 刘騊駼 等著作 东观 ,撰集《汉记》,因定 汉 家礼仪,上言请 衡 参论其事。”
(2).弹劾追究。《初刻拍案惊奇》卷九:“臺諫官员,看见同僉富贵豪宕,上本参论他赃私。”《西湖佳话·六桥才迹》:“今青苗法行,果然不好,以致百姓受害生怨, 王安石 却归罪到 东坡 身上,説是他的祸根,因叫门下人寻他的过失参论他。”
《國語辭典》:问题(問題)  拼音:wèn tí
1.事态的严重性足以引人研究讨论,或尚待解决者。如:「犯罪问题」、「公害问题」。
2.考试时的题目。如:「期末考的问题出得太偏僻了。」
《漢語大詞典》:政议(政議)
(1).严正批评。政,通“ 正 ”。战国策·韩策二:“ 韩傀 相 韩 , 严遂 重於君,二人相害也。 严遂 政议直指,举 韩傀 之过。 韩傀 以之叱之於朝。”
(2).关于政事的讨论。后汉书·应劭传:“故 胶西 相 董仲舒 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议,数遣廷尉 张汤 亲至陋巷,问其得失。” 聂绀弩 《从沈从文笔下看鲁迅》:“于 鲁迅 也就面面俱到,自在圆通,拥皋比,参政议,臧否人物,放论文章,都不减于 周作人 氏之‘如秋天,如秋水,于事不隔’了。”
《漢語大詞典》:议制(議制)
(1).谓衡量事之轻重而据以断罪。语本《左传·昭公六年》:“昔先王议事以制。”《南史·谢弘微传》:“被举之身,加以禁錮,年数多少,随愆议制。”旧唐书·刑法志:“故有轻重三典之异,宫墨五刑之差,度时而施宜,因事以议制。”
(2).礼仪制度。议,通“ 仪 ”。晋书·李重传:“先王议制,以时因革,因革之理,惟变所适。”
(3).讨论制宪。清史稿·职官志序:“ 光绪 变法, 宣统 议制,品目张皇,掌寄纷杂,将以靖国,不益嚣乎?”
《國語辭典》:决议(決議)  拼音:jué yì
1.对议论做决定。唐。常衮授崔圆左仆射制〉:「尝决议于庙堂,早书勋于王府。」
2.凡议案经主席提付表决者,不论可否,即称为「决议」。
《國語辭典》:申论(申論)  拼音:shēn lùn
详细论述。《南史。卷四五。王敬则传》:「时军荒后,县有一部劫逃入山中,为人患,敬则遣人致意,劫帅,使出首,当相申论。」
《漢語大詞典》:发议(發議)
(1).产生议论。《南齐书·高逸传·明僧绍》:“不食 周 粟而食 周 薇,古犹发议,在今寧得息谈邪?”
(2).提出建议。 黄鸿寿 《开设资政院》:“院中内容,笑柄不一……议事日表第一第二项归併於第六项之特任股员,係 劳乃宣 登臺发议,多数议员不俟议长宣告表决,即起立赞成。”
(3).交付讨论。
《漢語大詞典》:究论(究論)
研究讨论。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鉴识:“因与诸尚书言 孙 吴 用兵本意,遂究论,举坐无不咨嗟。” 宋 蔡绦 铁围山丛谈卷二:“明堂古盛典,繇祖宗来暨 神考 ,究论弗及成。今赖卿力,俾朕获继先志。” 清 吴敏树 《与篠岑论文派书》:“然弟岂区区以侍郎之言为枉,而急自明哉?惜乎不及与 功甫 究论之耳。” 章炳麟 《辨诗》:“词已失其律度,南北曲復曼衍不可究论,然叶音宜以官韵为準。”
分類:究讨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