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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典章  拼音:diǎn zhāng
制度文物。《隋书。卷四九。牛弘传》:「牛弘笃好坟籍,学优而仕,有淡雅之风,怀旷远之度,采百王之损益,成一代之典章,汉之叔孙,不能尚也。」唐。韩愈 请复国子监生徒状:「国家典章,崇重庠序,近日趋竞,未复本源。」
《國語辭典》:主客  拼音:zhǔ kè
1.主持接待宾客的人。宋《二程语录》卷一六:「程子葬父,使周恭叔主客。」
2.主人和宾客。如:「主客尽欢」。唐。杜甫遣怀〉诗:「舟车半天下,主客多欢娱。」清。郑燮〈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四书〉:「彼称我为主人,我称彼为客户,主客原是对待之义,我何贵而彼何贱乎?」
3.主要的客人。如:「他是今天的主客。」
4.职官名。掌管接待外国使节的事,至清末废。《史记。卷一二六。滑稽传。淳于髡传》:「乃罢长夜人饮,以髡为诸侯主客。」
《國語辭典》:令典  拼音:lìng diǎn
1.好的典章法度。《左传。宣公十二年》:「蔿敖为宰,择楚国之令典。」南朝齐。王俭太宰褚彦回碑文并序〉:「择皇齐之令典,致声化于雍熙。」
2.泛指法令。《三国志。卷二。魏书。文帝纪》:「自今,其敢设非祀之祭,巫祝之言,皆以执左道论,著于令典。」唐。刘禹锡〈汴州刺史厅壁记〉:「凡曲防苛禁不情乖体者悉刬之,壹出乎令典。」
《漢語大詞典》:典则(典則)
(1).典章法则;准则。书·五子之歌:“有典有则,貽厥子孙。” 孔 传:“典,谓经籍;则,法。”南齐书·东昏侯纪赞:“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 唐 杜甫 《入奏行赠西山检察使窦侍御》诗:“政用疏通合典则,戚联豪贵躭文儒。” 清 纳兰性德 《自鸣钟赋》:“洵足媲铜仪玉簫,垂为典则而难改。”
(2).特指诗文等的法则、章法。隋书·经籍志一:“ 俭 又别撰《七志》……文义浅近,未为典则。”隶续·米巫祭酒张普题字 宋 洪适 释:“此碑字画放纵欹斜,略无典则,乃羣小所书。” 陈衍 元诗纪事·赵孟頫:“清容居士集: 松雪翁 诗法高踵 魏 晋 ,为律诗则专守 唐 法,故虽造次训答,必守典则。” 鲁迅 《华盖集续编·古书与白话》:“便是文章,也未必独有万古不磨的典则。”
《漢語大詞典》:遗法(遺法)
亦作“ 遗灋 ”。
(1).前代遗留下来的典章法则。汉书·艺文志:“ 周 衰俱坏,乐尤微眇,以音律为节,又为 郑 卫 所乱,故无遗法。” 唐 柳宗元 《涂山铭》:“是以 周穆 遐追遗法,復会于是山,声垂天下,亦绍前轨,用此道也。” 明 刘基 《公朝于王所仲孙羯会晋韩不信云云城成周》:“至于天子之守,则有先王之遗法焉。”
(2).留传下来的方式、方法。 晋 崔豹 古今注·舆服:“ 汉 末丧乱,其灋中絶, 马先生 绍而作焉。今指南车, 马先生 之遗灋也。”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五:“齐民要术有咸杭子法,用杭木皮渍鸭卵。今 吴 人用虎杖根渍之,亦古遗法。” 金 元好问 《蒲桃酒赋》:“意天以美酿而饱予,出遗法於湮埋。” 杨树达 《古书疑义举例续补·据古人当时语气直述例》:“据此,则 史公 所述固古史记言之遗法也。”
(3).指前代传下的法书和书法艺术准则。 宋 苏舜钦 《丹阳子高得逸少〈瘞鹤铭〉于焦山之下作长句以寄》:“我久临池无所得,愿观遗法快沉冥。” 明 文徵明 《龙茶录考》:“ 晦菴 评 蔡 书,谓岁有蚤暮,力有深浅,公书至是盖无遗法矣。”
(4).指前代传下的佛法。隋书·经籍志四:“每佛灭度,遗法相传,有正、象、末三等淳醇之异。” 吕澂 《中国佛学源流略讲·华严宗》:“这个贤者很留意《华严经》,能够无师自悟,绍隆遗法。”
《漢語大詞典》:无次(無次)
(1).没有秩序;没有章法。左传·桓公十三年:“及 鄢 ,乱次以济,遂无次。”《文选·刘琨〈答卢谌〉书》:“不復属意於文,二十餘年矣,久废则无次。” 刘良 注:“次,次序也。” 唐 韩愈 《新竹》诗:“纵横乍依行,烂漫忽无次。”
(2).失去位次。
(3).犹言不列等,最下等。 汉 扬雄 《法言·孝至》:“荒荒圣德,远人咸慕,上也;武义璜璜,兵征四方,次也;宗夷猾夏,蠢迪王人,屈国丧师,无次也。”续资治通鉴·宋神宗元丰四年:“遇贼不击,枉道自全,是谓无次。”
《國語辭典》:凡例  拼音:fán lì
书首说明著书内容、主旨与编辑体例的文字。
《漢語大詞典》:典法
典章法规。管子·君臣上:“是故主画之,相守之;相画之,官守之;官画之,民役之;则又有符节、印璽、典法、筴籍以相揆也。”庄子·田子方:“典法无更,偏令无出。”新唐书·阎立德传:“迁尚衣奉御,制衮冕六服,腰舆、伞扇咸有典法。” 清 恽敬 《文昌宫碑阴录》:“其合乎天神地祇人鬼之典法者,秩宗之所掌,缝掖诸生之所诵习,百世不废者也。”
《國語辭典》:倒插  拼音:dào chā
作诗文时不拘常序,应先叙述的反而在后面补行插入。清。陈田《明诗纪事戊签。卷一九。王维桢。与张太谷书》:「若倒插顿挫之法,自少陵后,善用之者,空同一人而已。」
《漢語大詞典》:古则(古則)
古代的典章法度。 汉 王粲 《七释》:“圣人在位,时迈其德。先天弗违,稽若古则。”《宋书·江夏文献王义恭传》:“今皇家中造,事遵前文,宜宪章先代,证文古则。” 唐 王履贞 《辟雍赋》:“惟司成是典,惟古则是效。”
《漢語大詞典》:朝则(朝則)
朝廷的典章法度。 南朝 梁 徐勉 《报伏挺书》:“吾智乏佐时,才慙济世,禀承朝则,不敢荒寧。” 隋 江总 《为太保萧公谢仪同表》:“薄代专征,早游边外;执玉奉酎,文亏朝则。”
《國語辭典》:理法  拼音:lǐ fǎ
1.义理和章法。多指写作文章。宋。沈括《梦溪笔谈。卷一五。艺文》:「观其字音韵次序,皆有理法,后世殆不以其为燕人也。」《儒林外史》第一三回:「文章总以理法为主,任他风气变,理法总是不变。」
2.规矩和礼法。《水浒传》第三三回:「量刘高不才,颇识些理法。」《红楼梦》第九○回:「那金桂素性为人毫无闺阁理法,况且有时高兴,打扮得妖调非常,自以为美,又焉知不是怀著坏心呢!」
《国语辞典》:书谱(书谱)  拼音:shū pǔ
书名。唐代孙过庭撰,二卷。论述正书、草书的笔法章法精到入微。现存其手书真迹一卷,题为「书谱卷上」。
《漢語大詞典》:品章
谓规格章法。 唐 韩愈 《进撰平淮西碑文表》:“窃惟自古神圣之君,既立殊功异德卓絶之跡;必有奇能博辩之士,为时而生,持简操笔,从而写之,各有品章条贯,然后帝王之美,巍巍煌煌,充满天地。”
分類:规格章法
《漢語大詞典》:章宪(章憲)
国家的规章法令。《后汉书·陈忠传》:“又尚书决事,多违故典,罪法无例,詆欺为先,文惨言丑,有乖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