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达礼(達禮)
(1).通行的礼仪。《礼记·檀弓下》:“葬于北方北首, 三代 之达礼也。”《韩诗外传》卷四:“《韶》用干戚,非至乐也; 舜 兼二女,非达礼也。” 唐 皮日休 《读〈韩诗外传〉》:“如以 舜 兼二女,非达礼也,则 尧 之世,其礼未定,不当责也又宜矣。” 宋 宋祁 《郭稹不应为嫁母持服议》:“故三年之丧,虽天下达礼,至於情文相称,必降杀从宜。” 姚华 《曲海一勺·明诗》:“《风》、《雅》、《颂》谓之达乐,燕、享、祀谓之达礼。”
(2).具备。《礼记·乐记》:“孰亨而祀,非达礼也。” 郑玄 注:“达,具也。”
(3).通晓礼义。《文选·任昉〈王文宪集序〉》:“ 贺生 达礼之宗, 蔡公 儒林之亚。” 李善 注:“《晋中兴书》曰:‘ 贺循 ,字 彦先 ,博览羣书,尤明三《礼》。’”
(4).懂得礼节、礼貌。 明 冯梦龙 《万事足·见子生嗔》:“我与你一向相敬如宾,以为你知书达礼之人也。” 明 冯梦龙 《人兽关·俞公训女》:“达礼知书,秉 伯姬 之雅操;填词染翰,追 班氏 之才华。”
(2).具备。《礼记·乐记》:“孰亨而祀,非达礼也。” 郑玄 注:“达,具也。”
(3).通晓礼义。《文选·任昉〈王文宪集序〉》:“ 贺生 达礼之宗, 蔡公 儒林之亚。” 李善 注:“《晋中兴书》曰:‘ 贺循 ,字 彦先 ,博览羣书,尤明三《礼》。’”
(4).懂得礼节、礼貌。 明 冯梦龙 《万事足·见子生嗔》:“我与你一向相敬如宾,以为你知书达礼之人也。” 明 冯梦龙 《人兽关·俞公训女》:“达礼知书,秉 伯姬 之雅操;填词染翰,追 班氏 之才华。”
《漢語大詞典》:仪文(儀文)
礼仪形式。 唐 张九龄 《请行郊礼疏》:“圣朝典则,盛世仪文,亦云咸备,可谓无遗矣。”《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九:“灯烛辉煌,仪文璀璨,好不富贵!”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三》:“先生襟怀萧散,僕亦倦於仪文,但得神交,何必定在形骸之内耶!”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蔡专使元培代表布告全国文》:“ 京 津 之舆论……大抵于 袁公 南行就职之举,甚为轻视,或谓之仪文,或谓之少数人之意见。”
分類:礼仪
《漢語大詞典》:祼献(祼獻)
古代帝王、王后祭祀时,以香酒灌地、以腥熟之食献神的礼仪。亦泛指祼礼。《周礼·天官·内宰》:“大祭祀,后祼献则瓚,瑶爵亦如之。” 郑玄 注:“谓祭宗庙。王既祼而出迎牲,后乃从后祼也……献,谓王荐腥荐孰,后亦从后献也。” 孙诒让 正义:“凡祼亦通谓之献。故《祭统》以祼为献之属。《内宰》亦云祼献是也……此经於饗不云祼者,亦以祼献通言不别也。”《书·洛诰》“王入太室祼” 唐 孔颖达 疏:“清庙,神之所在。故王入太室祼献鬯酒以告神也。” 北周 庾信 《周祀宗庙歌·皇夏》:“礼殫祼献,乐极休成。” 倪璠 注:“礼殫祼献者,谓祼献之礼已毕也。”
《漢語大詞典》:瘗玉(瘞玉)
(1).古代祭山礼仪。治礼毕埋玉于坑。 北周 庾信 《周祀方泽歌·皇夏》:“瘞玉埋俎,藏芬敛气。” 唐 岑文本 《奉和正日临朝》:“方陪瘞玉礼,珥笔 岱山 隅。”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一》:“故燔柴瘞玉,载在六经。”
(2).见“ 瘞玉埋香 ”。
(2).见“ 瘞玉埋香 ”。
《漢語大詞典》:三宥
(1).指古代对犯罪者可从轻处理的三种情况。《周礼·秋官·司刺》:“司刺掌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以赞司寇听狱讼……壹宥曰不识,再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孔子家语·刑政》:“ 孔子 曰:‘成狱成於吏,吏以狱成告於正,正既听之,乃告大司寇。听之,乃奉於王。王命三公、卿士参听棘木之下,然后乃以狱之成疑於王。王三宥之以听命而制刑焉。’” 王肃 注:“君王尚宽宥,罪虽以定,犹三宥之。”《隋书·刑法志》:“ 周 王立三刺以不滥,弘三宥以开物。” 清 沈育 《皋陶祠》诗:“主德宽三宥,臣心慎五章。”
(2).古代王、公家族之人犯法,有宽恕三次之制。《礼记·文王世子》:“公族无宫刑,狱成,有司讞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甸人。”《后汉书·张酺传》:“臣闻王政骨肉之刑,有三宥之义,过厚不过薄。” 宋 苏轼 《东坡志林·赵高李斯》:“古者公族有罪,三宥然后制刑。”
(3).古代天子、诸侯劝食的礼仪。宥,同“ 侑 ”。《周礼·春官·大司乐》:“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鐘鼓。” 郑玄 注:“宥,犹劝也。” 南朝 梁 萧子云 《雍雅》诗之二:“百礼斯洽,三宥已行。”按,天子、诸侯于每月初一、十五日加牲进食,称大食。
(2).古代王、公家族之人犯法,有宽恕三次之制。《礼记·文王世子》:“公族无宫刑,狱成,有司讞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甸人。”《后汉书·张酺传》:“臣闻王政骨肉之刑,有三宥之义,过厚不过薄。” 宋 苏轼 《东坡志林·赵高李斯》:“古者公族有罪,三宥然后制刑。”
(3).古代天子、诸侯劝食的礼仪。宥,同“ 侑 ”。《周礼·春官·大司乐》:“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鐘鼓。” 郑玄 注:“宥,犹劝也。” 南朝 梁 萧子云 《雍雅》诗之二:“百礼斯洽,三宥已行。”按,天子、诸侯于每月初一、十五日加牲进食,称大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