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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中律
肃括
轨度
成纪
矩度
自律
缘法
乐方
天仪
遗规
准法
规度
正刑
宪法
家范
《漢語大詞典》:中律
(1).合于音律。 汉 贾谊 新书·傅职:“号呼歌謡声音不中律,燕乐雅颂逆乐序。”《韩诗外传》卷一:“马鸣中律,驾者有文,御者有数。”
(2).合乎格律。 唐 杜甫 《桥陵诗三十韵》:“遣辞必中律,利物常发鉶。”
(3).合乎法度。文选·左思〈魏都赋〉:“毕出征而中律,执奇正以四伐。” 吕向 注:“军帅师出行,尽中剋胜之法,执奇正之计也。”
《漢語大詞典》:肃括(肅括)
恭敬而有法度。指人的威仪。亦用于治学和书法、文辞等。 汉 扬雄 《法言·修身》:“或问:士何如斯可以禔身?曰:其为中也弘深,其为外也肃括,则可以禔身矣。” 李轨 注:“肃,敬也;括,法也。” 宋 曾巩 《御史中丞制》:“某强毅肃括以禔其身,博学精识通於世用。” 清 钱谦益 《温如先生陈公墓志铭》:“其为学弘深而肃括,经传洽熟,颂礼详明。” 清 王澍 《论书賸语·论古》:“ 有唐 一代书,格律森严,多患方整;至 宋 四家,各以其超逸之姿,破除成法,盖拓向外来,而 晋 唐 谨严肃括之意亡矣。” 金一 《文学上之美术观》:“铭之为物,远古思邃,徵寿於鐘鼎;季近文敷,施藻於山岳。鐘鼎灵长,故弘润而简贵;山岳气壮,乃肃括而华腴。”
《國語辭典》:轨度(軌度)  拼音:guǐ dù
法度。《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轨度其信,可明徵也。」
《漢語大詞典》:成纪(成紀)
(1).成其纪纲,合乎法度。文选·颜延之〈宋文皇帝元皇后哀策文〉:“发音在咏,动容成纪。” 李善 注:“《韩诗》曰:‘……成其纪纲。’”
(2).复姓。 唐 代有 成纪慕仁 。见《续通志·氏族八》
《漢語大詞典》:矩度
(1).泛指计量长度和角度的用具。 宋 陆游 《建宁府尊胜院佛殿记》:“ 怀素 坐裂瓦折桷腐柱頽垣之间,召工人持矩度,谋增大其旧。”
(2).规矩法度。宋史·理宗纪一:“出入殿庭,矩度有常。” 明 归有光 《与沈敬甫书》:“大概谓 钦甫 经学多超悟,文字未能卓然得古人矩度耳。” 清 黄宗羲 《张仁庵古本大学说序》:“立身制行,粹然儒者之矩度也。” 鲁迅 《汉文学史纲要》第四篇:“﹝《离骚》﹞较之于,则其言甚长,其思甚幻,其文甚丽,其旨甚明,凭心而言,不遵矩度。”
《國語辭典》:自律  拼音:zì lǜ
人能服从内在自我的规律,约束管理自己。
《國語辭典》:缘法(緣法)  拼音:yuán fǎ
1.沿用成法。《史记。卷六八。商君传》:「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
2.遵循法度。汉。贾谊《新书。卷八。道术》:「缘法循道谓之轨,反轨为易;袭当缘道谓之道,反道为辟。」
《國語辭典》:缘法(緣法)  拼音:yuán fa
缘分。《儒林外史》第四回:「人生万事,都是个缘法,真个勉强不来的。」《红楼梦》第九七回:「李纨在旁解说道:『当真这林姑娘和这丫头也是前世的缘法儿。』」
《漢語大詞典》:乐方(樂方)
音乐的法度。《文选·傅毅〈舞赋〉》:“动朱唇,紆清阳,亢音高歌为乐方。” 李善 注:“ 杜预 《左氏传》注曰:‘方,法也。’” 三国 魏 曹丕 《善哉行·有美篇》:“知音识曲,善为乐方。”
娱乐方式。 三国 魏 曹植 《斗鸡》诗:“主人寂无为,众宾进乐方。长筵坐戏客,鬭鸡观閒房。”
《漢語大詞典》:天仪(天儀)
(1).谓天之光仪。《乐府诗集·郊庙歌辞八·汉安世房中歌》:“孝奏天仪,若日月光。”宋书·律历志下:“七政致齐,实谓天仪。”
(2).指天子的容仪。后汉书·东平宪王苍传:“既赐奉朝请,咫尺天仪。”《文选·颜延之〈车驾幸京口三月三日侍游曲阿后湖作〉诗》:“神御出瑶軫,天仪降藻舟。” 吕向 注:“神、天,皆谓帝也……仪,容仪也。”
(3).上天规定的法度。云笈七籤卷八十:“奉承教旨,具依天仪,长斋千日。”此指道教的法规。
《漢語大詞典》:遗规(遺規)
(1).先前留下来的法度、规则。 晋 张华 《答何劭》诗之二:“ 周任 有遗规,其言明且清。” 清 张五典 《示吏》诗:“社仓遗规传紫阳,其人经画行其乡。” 刘师培 《南北文学不同论》:“ 温子昇 长於碑版,叙事简直,得 张 蔡 之遗规; 卢思道 长於歌词,发音刚劲,嗣 建安 之佚响。”
(2).留下的谋划。 宋 岳珂 桯史·吴畏斋谢贽启:“时北事已章灼,余念数路出师,具有殷鉴,虽上流运奇,先王有遗规,而今未必能。”
《漢語大詞典》:准法(準法)
(1).供人遵循的法度、仿效的模式。《书·太甲中》“欲败度” 唐 孔颖达 疏:“準法谓之度。” 方东树 《〈切问斋文钞〉书后》:“窃见诸贤之作,其陈义经物,论议可取者固多矣;而浅俗之词,谬惑之见亦不少。杂然登之,漫无别白,非所以示学者之準法也。”
(2).以“准”调和乐律的方法。《后汉书·律历志上》:“官无晓六十律以準调音者,故待詔 严崇 ,具以準法教子男 宣 。”参见“ 準 ”。
《國語辭典》:规度(規度)  拼音:guī dù
规划策定。《礼记。儒行》「其规为有如此者」句下唐。孔颖达。正义:「自规度所为之事。」
《漢語大詞典》:正刑
(1).正常的法度。《书·无逸》:“乃变乱先王之正刑。” 孔颖达 疏:“变乱先王之正法。”
(2).谓正定刑律。礼记·王制:“司寇正刑明辟,以听狱讼。” 孔颖达 疏:“正刑明辟者,谓司寇当正定刑书,明断罪法,使刑不差二,法不倾邪。”
(3).依法执行死刑。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勋戚·嗣封建新伯:“乃拟 沙 极刑,转详中丞,至 黄河 中游,忽自沉洪波,不及正刑。”
《國語辭典》:宪法(憲法)  拼音:xiàn fǎ
1.在一国之内,规定国家体制、政府组织、人民权利义务之最高位阶法规范。
2.法度。《国语。晋语九》:「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也。」宋。无名氏《梅妃传》:「设使调和四海,烹饪鼎鼐,万乘自有宪法,贱妾何能较胜负也。」
《漢語大詞典》:家范(家範)
治家的规范、法度、风教。《旧唐书·崔珙传》:“礼乐二事,以为身文;仁义五常,自成家范。” 宋 陈亮 《祭王文卿父母文》:“昔我诸兄与其乡人诸友,乃从先公游,磨礱乎道义,而服膺其家范之懿,至今在耳歷歷也。” 元 揭傒斯 《逸士陈君墓志铭》:“其曾大父 亨 ,大父 世兴 ,父 应軾 ,皆事高尚,而家范齐肃如素官。”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青凤:“女乃喜曰:‘妾少孤,依叔成立。昔虽获罪,乃家范应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