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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
鲍鱼腥
 
鲍车
 
沙丘鲍鱼
 
辒凉骨臭
 
嬴棺费鲍鱼

相关人物
李斯
 
秦始皇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七月丙寅,始皇崩于沙丘平台。丞相斯为上崩在外,恐诸公子及天下有变,乃秘之,不发丧。棺载辒凉车中,故幸宦者参乘,所至上食。百官奏事如故,宦者辄从辒凉车中可其奏事。独子胡亥、赵高及所幸宦者五六人知上死。赵高故尝教胡亥书及狱律令法事,胡亥私幸之。高乃与公子胡亥、丞相斯阴谋破去始皇所封书赐公子扶苏者,而更诈为丞相斯受始皇遗诏沙丘,立子胡亥为太子。更为书赐公子扶苏、蒙恬,数以罪,赐死。语具在李斯传中。行,遂从井陉抵九原。会暑,上辒车臭,乃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以乱其臭。

例句

刘彻茂陵多滞骨,嬴政梓棺费鲍鱼。 李贺 苦昼短

欲厌东南气,翻伤掩鲍车。 李显 幸秦始皇陵

典故
上蔡门
   
黄犬悲
 
上蔡悲
   
李斯犬
 
上蔡黄犬
  
上蔡公子
 
黄犬应闻笑李斯
 
东门犬(狗)
 
呼鹰上蔡头
 
黄犬回头
 
东门黄犬
 
思大东门
 
上蔡
 
李斯拘秦桎
 
李斯追悔
 
上蔡呼鹰

相关人物
李斯
 
赵高


《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2539~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于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狱,治罪,责斯与子由谋反状,皆收捕宗族宾客。赵高治斯,榜掠千馀,不胜痛,自诬服。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辩,有功,实无反心,幸得上书自陈,幸二世之寤而赦之。李斯乃从狱中上书曰:「臣为丞相治民,三十馀年矣。逮秦地之陕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脩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彊。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脩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书上,赵高使吏弃去不奏,曰:「囚安得上书!」赵高使其客十馀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则项梁已击杀之。使者来,会丞相下吏,赵高皆妄为反辞。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太平御览》卷九百二十六〈羽族部十三·鹰〉~4245~2~
《史记》曰:「李斯临刑,思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东门,不可得矣。」

简释

黄犬悲:指为官受害而追悔莫及。宋苏轼《雨中过舒教授》:“飞鸢悔前笑,黄犬悲晚悟。”


例句

赤龙已赴东方暗,黄犬徒怀上蔡悲。 储嗣宗 长安怀古

青蝇岂独悲虞氏,黄犬应闻笑李斯。 李德裕 到恶溪夜泊芦岛

秦家李斯早追悔,虚名拨向身之外。 李白 悲歌行

太公渭川水,李斯上蔡门。 李白 留别于十一兄逖裴十三游塞垣

鱼游沧海深,呼鹰过上蔡。 李白 留别王司马嵩

华亭鹤唳讵可闻,上蔡苍鹰何足道。 李白 行路难三首

咸阳市上叹黄犬,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白 襄阳歌

范晔顾其儿,李斯忆黄犬。 杜甫 八哀诗故秘书少监武功苏公源明

顾索素琴应不暇,忆牵黄犬定难追。 白居易 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感事而作

邹衍衔悲系燕狱,李斯抱怨拘秦桎。 骆宾王 畴昔篇

典故  
不喜儒
 
秦燔
  
儒坑
 
秦焚
  
爇文
 
诗书焚爇
  
相关人物
李斯
 
秦始皇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254~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侯生卢生相与谋曰:……。于是乃亡去。始皇闻亡,乃大怒曰:……。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

例句

秦火不爇舌,秦火空爇文。 孟郊 秋怀

政烦方改篆,愚俗乃焚书。 李显 幸秦始皇陵

野桥疑望日,山火类焚书。 沈佺期 咸阳览古

诗书焚爇散学士,高阁奢逾娇美人。 苏颋 奉和圣制春台望应制

典故
仓中鼠
 
仓中悟

相关人物
李斯

参考典故
李斯溷鼠


《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2539~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乃从荀卿学帝王之术。
《新校本晋书》卷八十五《魏咏之传》
魏咏之字长道,任城人也。家世贫素,而躬耕为事,好学不倦。生而兔缺。有善相者谓之曰:「卿当富贵。」年十八,闻荆州刺史殷仲堪帐下有名医能疗之,贫无行装,谓家人曰:「残丑如此,用活何为!」遂赍数斛米西上,以投仲堪。既至,造门自通。仲堪与语,嘉其盛意,召医视之。医曰:「可割而补之,但须百日进粥,不得语笑。」咏之曰:「半生不语,而有半生,亦当疗之,况百日邪!」仲堪于是处之别屋,令医善疗之。咏之遂闭口不语,唯食薄粥,其厉志如此。及差,仲堪厚资遣之。

例句

安羡仓中鼠,危同幕上禽。 韦庄 同旧韵

李斯不向仓中悟,徐福应无物外游。 韦庄 咸阳怀古

典故
词异秦丞相

相关人物
李斯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丞相李斯曰:「……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例句

词异秦丞相,铭非窦冠军。 韦蟾 上元三首

典故
德馨神歆

相关人物
李斯


《尚书·周书·君陈》
至治馨香,感于神明。黍稷非馨,明德惟馨。
《昭明文选》卷三十九秦·李斯《上书秦始皇》
是以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

例句

竹实凤所食,德馨神所歆。 韩愈 孟生诗

典故
相关人物
李斯
 
秦始皇

参考典故
忆黄犬


《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从荀卿学帝王之术。」「至秦,会庄襄王卒,李斯乃求为秦相文信侯吕不韦舍人;不韦贤之,任以为郎。李斯因以得说,……秦王拜斯为客卿。」「二十馀年,竟并天下,尊主为皇帝,以斯为丞相。」「李斯喟然而叹曰:『嗟乎!吾闻之荀卿曰『物禁大盛』。夫斯乃上蔡布衣,闾巷之黔首,上不知其驽下,遂擢至此。当今人臣之位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驾也!』」「二世二年七月,其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

例句

傅说版筑臣,李斯鹰犬人。歘起匡社稷,宁复长艰辛。 李白 冬夜醉宿龙门觉起言志

陆机雄才岂自保,李斯税驾苦不早。华亭鹤唳讵可闻,上蔡苍鹰何足道。 李白 行路难三首之三

李斯未相秦,且逐东门兔。 李白 赠溧阳宋少府陟

先生相随去,商岭采紫芝。君看秦狱中,戮辱者李斯。 白居易 答四皓庙

典故
李斯溷鼠

相关人物
李斯


《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简释

李斯溷鼠:喻指人热衷名利。唐李咸用《物情》:“李斯涵鼠心应动,庄叟泥龟意已坚。”


例句

李斯溷鼠心应动,庄叟泥龟意已坚。 李咸用 物情

长笑李斯称溷鼠,每多庄叟喻牺牛。 薛逢 惊秋

典故
李斯忌韩非

相关人物
李斯
 
韩非


《史记》卷六十三《韩非列传》
「韩非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韩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秦王悦之,未信用。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例句

勾践岂能容范蠡,李斯何暇救韩非。 孟迟 寄浙右旧幕僚

典故
秦逐客
  
相关人物
李斯


《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
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閒于秦耳,请一切逐客。」李斯议亦在逐中。斯乃上书曰:「……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雠,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官至廷尉。二十馀年,竟并天下,尊主为皇帝,以斯为丞相。

例句

仙公一奏思归引,逐客初闻自泫然。 刘禹锡 闻道士弹思归引

书成休逐客,赋罢遂为郎。 张继 洛阳作

遁去不同秦客逐,病来还作越人吟。 李咸用 寄所知

已为秦逐客,复作楚冤魂。 李商隐 哭刘司户二首

秦因逐客令,柄归丞相斯。 杜牧 杜秋娘诗

高义尽招秦逐客,旷怀偏接鲁诸生。 韩偓 隰州新驿赠刺史

闽江似镜正堪恋,秦客如蓬难久留。 黄滔 辞相府

典故
赵高谋李斯

相关人物
李斯
 
赵高


《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2558~
赵高常侍中用事,事皆决于赵高。高闻李斯以为言,乃见丞相曰:「关东群盗多,今上急益发繇治阿房宫,聚狗马无用之物。臣欲谏,为位贱。此真君侯之事,君何不谏?」李斯曰:「固也,吾欲言之久矣。今时上不坐朝廷,上居深宫,吾有所言者,不可传也,欲见无閒。」赵高谓曰:「君诚能谏,请为君候上閒语君。」于是赵高待二世方燕乐,妇女居前,使人告丞相:「上方閒,可奏事。」丞相至宫门上谒,如此者三。二世怒曰:「吾常多閒日,丞相不来。吾方燕私,丞相辄来请事。丞相岂少我哉?且固我哉?」赵高因曰:「如此殆矣!夫沙丘之谋,丞相与焉。今陛下已立为帝,而丞相贵不益,此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且陛下不问臣,臣不敢言。丞相长男李由为三川守,楚盗陈胜等皆丞相傍县之子,以故楚盗公行,过三川,城守不肯击。高闻其文书相往来,未得其审,故未敢以闻。且丞相居外,权重于陛下。」二世以为然。欲案丞相,恐其不审,乃使人案验三川守与盗通状。李斯闻之。是时二世在甘泉,方作觳抵优俳之观。李斯不得见,因上书言赵高之短曰:「臣闻之,臣疑其君,无不危国;妾疑其夫,无不危家。今有大臣于陛下擅利擅害,与陛下无异,此甚不便。昔者司城子罕相宋,身行刑罚,以威行之,年遂劫其君。田常为简公臣,爵列无敌于国,私家之富与公家均,布惠施德,下得百姓,上得群臣,阴取齐国,杀宰予于庭,即弑简公于朝,遂有齐国。此天下所明知也。今高有邪佚之志,危反之行,如子罕相宋也;私家之富,若田氏之于齐也。兼行田常、子罕之逆道而劫陛下之威信,其志若韩为韩安相也。陛下不图,臣恐其为变也。」二世曰:「何哉?夫高,故宦人也,然不为安肆志,不以危易心,絜行脩善,自使至此,以忠得进,以信守位,朕实贤之,而君疑之,何也?且朕少失先人,无所识知,不习治民,而君又老,恐与天下绝矣。朕非属赵君,当谁任哉?且赵君为人精廉彊力,下知人情,上能适朕,君其勿疑。」李斯曰:「不然。夫高,故贱人也,无识于理,贪欲无厌,求利不止,列势次主,求欲无穷,臣故曰殆。」二世已前信赵高,恐李斯杀之,乃私告赵高。高曰:「丞相所患者独高,高已死,丞相即欲为田常所为。」于是二世曰:「其以李斯属郎中令!」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辩,有功,实无反心,幸得上书自陈,幸二世之寤而赦之。李斯乃从狱中上书曰:「臣为丞相治民,三十馀年矣。逮秦地之陕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脩甲兵,饰政教,官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彊。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脩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书上,赵高使吏弃去不奏,曰:「囚安得上书!」赵高使其客十馀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则项梁已击杀之。使者来,会丞相下吏,赵高皆妄为反辞。于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狱,治罪,责斯与子由谋反状,皆收捕宗族宾客。赵高治斯,榜掠千馀,不胜痛,自诬服。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辩,有功,实无反心,幸得上书自陈,幸二世之寤而赦之。李斯乃从狱中上书曰:「臣为丞相治民,三十馀年矣。逮秦地之陕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脩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彊。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脩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书上,赵高使吏弃去不奏,曰:「囚安得上书!」赵高使其客十馀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则项梁已击杀之。使者来,会丞相下吏,赵高皆妄为反辞。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例句

弘恭陷萧望,赵高谋李斯。 白居易 读史五首

典故
竹帛烟消

相关人物
李斯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254~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
《漢語大詞典》:上蔡苍鹰(上蔡蒼鷹)
秦 李斯 专权,为 赵高 所陷,下狱。伏诛前,顾其子曰:欲牵黄犬、臂苍鹰,出 上蔡 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后因以“上蔡苍鹰”为典,指不知激流勇退,以致罹祸而悔恨莫及。 唐 李白 《行路难》诗之三:“ 陆机 雄才岂自保? 李斯 税驾苦不早。 华亭 鹤唳詎可闻? 上蔡 苍鹰何足道!” 王琦 注引太平御览曰:“史记曰:‘ 李斯 临刑,思牵黄犬,臂苍鹰,出 上蔡 东门,不可得矣。’考今本史记·李斯传中无‘臂苍鹰’字,而 李白 诗中屡用其事,当另有所本。”
《漢語大詞典》:叹黄犬(嘆黄犬)
史记·李斯列传:“ 斯 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復牵黄犬俱出 上蔡 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后因以“嘆黄犬”为悔恨贪富贵而取祸之典。 唐 李白 《拟恨赋》:“执爱子以长别,嘆黄犬之无缘。” 唐 李白 《襄阳歌》:“ 咸阳 市中嘆黄犬,何如月下倾金罍。”
分類:悔恨富贵
《漢語大詞典》:悲东门(悲東門)
见“ 忆黄犬 ”。
《漢語大詞典》:忆黄犬(憶黄犬)
秦 丞相 李斯 受 赵高 陷害,被腰斩于 咸阳 ,临刑时对儿子说:“吾欲与若復牵黄犬俱出 上蔡 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见史记·李斯列传。后用为大臣受陷害被处死的典故。 唐 元稹 《酬翰林白学士代书一百韵》:“犹胜忆黄犬,幸得早图之。”亦作“ 悲东门 ”、“ 悲黄犬 ”、“ 念黄犬 ”。 三国 魏 阮籍 《咏怀》之十七:“ 李公 悲东门, 苏子 狭 三河 。” 清 顾炎武 《淮东》诗:“踟躇念黄犬,太息呼诸子。” 清 赵翼 《青山庄歌》:“填尸圜土悲黄犬,回首欢场付爽鳩。”
《漢語大詞典》:忆黄犬(憶黄犬)
秦 丞相 李斯 受 赵高 陷害,被腰斩于 咸阳 ,临刑时对儿子说:“吾欲与若復牵黄犬俱出 上蔡 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见史记·李斯列传。后用为大臣受陷害被处死的典故。 唐 元稹 《酬翰林白学士代书一百韵》:“犹胜忆黄犬,幸得早图之。”亦作“ 悲东门 ”、“ 悲黄犬 ”、“ 念黄犬 ”。 三国 魏 阮籍 《咏怀》之十七:“ 李公 悲东门, 苏子 狭 三河 。” 清 顾炎武 《淮东》诗:“踟躇念黄犬,太息呼诸子。” 清 赵翼 《青山庄歌》:“填尸圜土悲黄犬,回首欢场付爽鳩。”
《漢語大詞典》:黄犬叹(黄犬歎)
李斯 临刑,慨叹不能再牵黄犬出猎。后因以“黄犬叹”为居官得祸之典。 明 高启 《哭临川公》诗:“竟成黄犬叹,莫遂白鸥期。”参见“ 黄犬 ”。
《漢語大詞典》:黄犬
(1).猎犬。史记·李斯列传:“ 二世 二年七月,具 斯 五刑,论腰斩 咸阳 市。 斯 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復牵黄犬俱出 上蔡 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晋 向秀 《思旧赋》:“昔 李斯 之受罪兮,叹黄犬而长吟。” 唐 李白 《襄阳歌》:“ 咸阳 市上叹黄犬,何如月下倾金罍。” 明杨珽《龙膏记·脱难》:“且向那势利塲中弄滑,把英雄来叱咤。到头来燃脐有样,黄犬堪嗟。”
(2).指 晋 陆机 的黄耳犬。 机 有犬曰黄耳,曾为 机 长途传递书信。事见 晋 祖冲之 述异记。后遂以“黄犬”为信使的代称。 宋 秦观 《别程公闢给事》诗:“裘敝黑貂霜正急,书传黄犬岁将穷。” 元 王实甫 《西厢记》第四本第一折:“越越的青鸞信杳,黄犬音乖。” 明单本《蕉帕记·备聘》:“佳兆托红鸳,好信凭黄犬。”
《漢語大詞典》:焚坑
见“ 焚书坑儒 ”。
《國語辭典》:焚书坑儒(焚書坑儒)  拼音:fén shū kēng rú
秦始皇三十四年,丞相李斯上言儒生是古非今,反对批评朝政、法令,因此建议除了秦记、医药、卜筮、种树等书外,一律烧毁,及谈论诗书或以古非今者皆诛戮。次年,方士、儒生卢生等为始皇求不到仙药,之后,卢生、侯生不满始皇刚愎暴戾而逃亡,始皇大怒,于咸阳坑杀四百六十馀名儒生。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國語辭典》:焚书(焚書)  拼音:fén shū
烧燬书籍。《史记。卷一二一。儒林传。伏生传》:「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其后兵大起,流亡。」
《國語辭典》:焚书坑儒(焚書坑儒)  拼音:fén shū kēng rú
秦始皇三十四年,丞相李斯上言儒生是古非今,反对批评朝政、法令,因此建议除了秦记、医药、卜筮、种树等书外,一律烧毁,及谈论诗书或以古非今者皆诛戮。次年,方士、儒生卢生等为始皇求不到仙药,之后,卢生、侯生不满始皇刚愎暴戾而逃亡,始皇大怒,于咸阳坑杀四百六十馀名儒生。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國語辭典》:焚书坑儒(焚書坑儒)  拼音:fén shū kēng rú
秦始皇三十四年,丞相李斯上言儒生是古非今,反对批评朝政、法令,因此建议除了秦记、医药、卜筮、种树等书外,一律烧毁,及谈论诗书或以古非今者皆诛戮。次年,方士、儒生卢生等为始皇求不到仙药,之后,卢生、侯生不满始皇刚愎暴戾而逃亡,始皇大怒,于咸阳坑杀四百六十馀名儒生。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漢語大詞典》:秦余(秦餘)
指 秦 代的遗迹。文选·张衡〈西京赋〉:“视往昔之遗馆,获 林光 於 秦 餘。” 李善 注:“《汉书音义》 瓚 曰: 林光 , 秦 离宫名也。” 吕良 注:“ 秦始皇 作,故言 秦 餘。” 南朝 齐 陆厥 《中山王孺子妾歌》之二:“洪波陪帐饮, 林光 宴 秦 餘。”
分類:遗迹
《漢語大詞典》:秦坑
指 秦始皇 坑儒事。 唐 张说 《奉晚宴两相及礼官丽正学士序》:“乃命学者缮落简,缉遗编,纂 鲁 壁之文章,缀 秦 坑之煨烬。” 前蜀 杜光庭 《蜀王仙都醮山词》:“凤札龙书,靡存于 鲁 壁;虎符龟籙,难访于 秦 坑。” 宋 周密 齐东野语·杭学游士聚散:“相与提携,莫蹈 秦 坑之祸。” 明 沈德符 野获编·督抚·海忠介抚江南:“然此后青衿日恣,动以 秦 坑胁上官,至乡绅则畏之为倀子。”
《國語辭典》:秦灰  拼音:qín huī
1.秦朝阿房宫被项羽焚烧成灰。唐。刘禹锡〈松滋渡望峡中〉诗:「梦渚草长迷楚望,夷陵土黑有秦灰。」
2.秦始皇焚书成灰。元。郝经 秋兴诗:「六经依旧垂天地,千载秦灰散劫空。」
《国语辞典》:李斯  拼音:lǐ sī
人名。(?~西元前208)字通古,楚国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人。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后受秦始皇重用,入秦为相。主张废封建,定郡县,行禁书令,统一文字,变籀文为小篆。并曾与赵高、胡母敬等,整理当时通行的秦文,写成《仓颉篇》七章。后为赵高所害,腰斩于咸阳市。
《漢語大詞典》:秦客
(1).指从 秦 地来的人。国语·晋语五:“有 秦 客廋辞於朝,大夫莫之能对也,吾知三焉。”
(2).指 秦 时避乱移居 桃源洞 之人。借指避世隐居之士。 唐 韩愈 《同窦牟韦执中寻刘尊师不遇》诗:“ 秦 客何年驻?仙源此地深。”
(3).指 秦 弄玉 之夫 萧史 。 唐 李商隐 《和孙朴韦蟾孔雀咏》:“ 西施 因网得, 秦 客被花迷。” 冯浩 笺注引 朱鹤龄 曰:“列仙传水经注俱云 萧史 吹簫,能致白鹤、孔雀,自是用 秦楼 萧史 事。” 叶葱奇 注疏:“ 秦 客即指 萧史 ,这里借来指 孙 韦 。”
《國語辭典》:逐客  拼音:zhú kè
1.驱逐由外国至本国游说或任官的人。《史记。卷八七。李斯传》:「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
2.遭流放贬谪的人。唐。杜甫梦李白〉诗二首之一:「江南瘴疠地,逐客无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