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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漢語大詞典》:赵李(趙李)
(1). 秦 臣 赵高 、 李斯 的并称。 宋 汪元量 《杭州杂和林石田》:“亡 秦 皆 赵 李 ,佐 汉 独 萧 曹 。”
(2).汉书·何并传载: 阳翟 轻侠 赵季 、 李款 多畜宾客,以气力渔食闾里,至奸人妇女,持吏长短,纵横郡中,为 何并 捕杀。后以“赵李”指为非作歹的武侠。 南朝 梁简文帝 《西斋行马》诗:“不效 孙 吴 术,寧须 赵 李 过。” 南朝 梁 王筠 《侠客篇》:“举鞭向 赵 李 ,与君方代兴。” 清 吴伟业 《偶得》诗之二:“一自赤车收 赵 李 ,探丸无復 五陵 豪。”
(3). 汉成帝 皇后 赵飞燕 及 汉武帝 李夫人 的并称。二人都以能歌善舞受到天子宠爱。 北周 庾信 《和春日晚景宴昆明池》:“春餘足光景, 赵 李 旧经过。”
(4).谓能歌善舞者,多指歌妓舞女一流人物。 清 余怀 板桥杂记·雅游:“ 金陵 为帝王建都之地,公侯戚畹甲第连云,宗室王孙,翩翩裘马,以及 乌衣 子弟,湖海宾游,靡不挟弹吹簫,经过 赵 李 。每开筵宴,则传呼乐籍。”按, 汉 时“赵李”所指,其说不一。参阅 明 杨慎 升庵诗话·赵李、 清 袁枚 随园随笔·各解、 清 恽敬 《大云山房杂记》卷一。
(5). 宋 赵鼎 与 李纲 的并称。 清 赵虹 《岳王坟》诗:“忠鯁旋闻疎 赵 李 ,英雄况復失 张 韩 。”
(6).李之一种。尔雅·释木“休,无实李” 晋 郭璞 注:“一名赵李。” 南朝 梁元帝 《树名》诗:“赵李竞追随,轻衫露弱枝。”
《漢語大詞典》:高斯
(1). 秦 赵高 、 李斯 的并称。 元 耶律楚材 《怀古一百韵寄张敏之》:“焚书嫌 孔 孟 ,峻法用 高 斯 。”
(2).磁感应强度单位。放置在均匀磁场中的很长的直导线,当它的方向和磁场方向垂直,电流强度为10安倍,每厘米长的导线受到的磁力作用为1达因时,磁感应强度就是1高斯。这个单位是为了纪念 德国 科学家 高斯 (CarlFriedrichGauss)而得名。
《漢語大詞典》:冰斯
唐 李阳冰 与 秦 李斯 的并称。
分類:李斯
《漢語大詞典》:籀斯
史籀 与 李斯 的并称。他们都对 中国 文字的发展作出过重要贡献。 邓溥 《自题印雅》诗:“千载战 元 宋 ,六书宗 籀 斯 。”
《漢語大詞典》:鞅斯
战国 时 商鞅 和 李斯 的并称。《文选·班固〈答宾戏〉》:“若夫 鞅 斯 之伦,衰 周 之凶人,既闻命矣。” 李周翰 注:“ 鞅 斯 ,谓 商鞅 、 李斯 也。”
分類:商鞅李斯
《漢語大詞典》:鞅仪韦斯(鞅儀韋斯)
战国 时 商鞅 、 张仪 、 吕不韦 和 李斯 的并称,四人皆为 秦 相。《文选·扬雄〈剧秦美新〉》:“并吞六国,遂称乎 始皇 ,盛从 鞅 仪 韦 斯 之邪政,驰騖 起 翦 恬 賁 之用兵。” 吕向 注:“ 始皇 盛从 商鞅 、 张仪 、 吕不韦 、 李斯 之计以邪为政。”
《國語辭典》:玉箸  拼音:yù zhù
1.玉制的筷子。唐。杜甫 野人送朱樱诗:「金盘玉箸无消息,此日尝新任转蓬。」
2.眼泪。唐。李白〈闺情〉诗:「玉箸日夜流,双双落朱颜。」
3.人死后下垂的鼻涕。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三。嗓》:「王忽坐逝,而鼻垂双涕尺馀,人皆骇叹……又对云:『此玉箸也。』」
4.一种书体。为笔画纤细,结构工整的小篆。
《漢語大詞典》:逐兔
(1).追逐兔子。比喻争夺帝位。后汉书·袁绍传:“世称万人逐兔,一人获之,贪者悉止,分定故也。” 李贤 注:“慎子曰:‘兔走於街,百人追之,贪人具存,人莫之非者,以兔为未定分也。积兔满市,过不能顾,非不欲兔也,分定之后,虽鄙不争。’子思子《商君书》并载,其词略同。” 南朝 梁 何逊 《行经孙氏楼》诗:“逐兔争先捷,掎鹿竞因机。” 唐 刘知几 史通·编次:“盖逐兔争先,瞻乌靡定,羣雄僭盗,为我驱除。是以史传所分,真伪有别。”《三国演义》第六十回:“ 益州 天府之国,非治乱之主不可居也。今 刘季玉 不能用贤,此业必属他人。今日自付与将军,不可错失。岂不闻‘逐兔先得’之説乎?将军领取,某当效死。”
(2).史记·李斯列传载: 李斯 将被腰斩于 咸阳 市时对其中子说:“吾欲与若復牵黄犬俱出 上蔡 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后以“逐兔”指闲居的安逸生活。魏书·自序:“卿不遇老夫,犹应逐兔。” 金 元好问 《饮酒》诗之三:“驱驴上 邯郸 ,逐兔出东门。”
《漢語大詞典》:斯冰
秦 李斯 、 唐 李阳冰 的并称。二人皆以篆书名世。 清 赵翼 《题李静庵印谱》诗:“直将 斯 冰 手,妙仿 汉 唐 製。”
分類:李斯篆书
《漢語大詞典》:斯高
秦 代大臣 李斯 与 赵高 的并称。 唐 李白 《金陵与诸贤送权十一序》:“ 斯 高 柄 秦 , 嬴 世不二。”
《漢語大詞典》:斯喜
秦 李斯 、 汉 曹喜 的并称。二人皆书法名家。 张彦远 法书要录卷一引 南朝 宋 羊欣 《采古来能书人名》:“ 陈留 蔡邕 , 后汉 左中郎将,善篆隶,採 斯 喜 之法,《真定宜父碑文》犹传於世,篆者师焉。”
《漢語大詞典》:斯鞅
秦 李斯 和 商鞅 的并称。 宋 陈傅良 《送谢希孟归黄岩》诗:“法令如牛毛, 斯 鞅 信手成。”
分類:李斯商鞅
《国语辞典》:仓颉篇(仓颉篇)  拼音:cāng jié piān
书名。秦李斯撰,一篇。为统一文字,罢去一切与秦文不合的文字,将大篆省改作小篆的字书。汉。许慎〈说文解字序〉:「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大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也作「苍颉篇」。
《漢語大詞典》:秦学(秦學)
指 商鞅 、 李斯 的刑名学。宋史·陈次升传:“﹝ 次升 ﹞入太学时,学官始得 王安石 《字説》,招诸生训之, 次升 作而曰:‘丞相岂 秦 学邪?美 商鞅 之能行仁政,而为 李斯 解事,非 秦 学而何?’”
《國語辭典》:挟书律(挾書律)  拼音:xié shū lǜ
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禁止儒生以古非今,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而私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的法令。《汉书。卷二。惠帝纪》:「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唐。颜师古。注:「张晏曰:『秦律敢有挟书者族。』」也作「挟书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