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综合
诗话
词话
古籍检索
类书集成
查询
诗词
典故词汇
对仗词汇
词谱
曲谱
诗词地图
登录
韵典
平水韵
词林正韵
中原音韵
中华通韵
校注
律诗校验
词格校验
曲格校验
对联校验
自动笺注
课堂
律绝创作
填词入门
公开课
学习指南
其它
简繁转换
诗社
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
按出处分类
按人物分类
检索结果:
全部
63
词典
4
分类词汇
59
共59,分4页显示
上一页
1
2
3
1
2
3
4
分类词汇
(续上)
初印本
蔫拱
重伤罪
主使者
消费者
诽谤罪
催眠术
存亡继绝
使嗾
神差鬼使
梳头妮子
唠什子
教唆犯
马日事变
《国语辞典》:
初印本
拼音:
chū yìn běn
专指使用雕版最初印制的书籍,其字迹清晰,边框完整,为藏书家所珍爱。
分类:
指使
雕版
最初
印制
书籍
字迹
清晰
《国语辞典》:
蔫拱
拼音:
niān gǒng
暗中指使教唆。如:「世风日下,即使是表面诚恳的人,也难保不会背后蔫拱,凡事还是小心为要。」
分类:
暗中
中指
指使
教唆
《国语辞典》:
重伤罪(重伤罪)
拼音:
zhòng shāng zuì
法律上指使人受重伤的罪。包括毁败或严重减衰一目或二目之视能、毁败或严重减衰一耳或二耳之听能、毁败或严重减衰语能、味能或嗅能、毁败或严重减衰一肢以上之机能、毁败或严重减衰生殖之机能、其他于身体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难治之伤害等。犯此类重伤罪者,依《刑法》第278条第1项规定,处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类:
法律
指使
受重
重伤
毁败
严重
减衰
一目
一耳
机能
生殖
身体
健康
重大
不治
难治
伤害
《国语辞典》:
主使者
拼音:
zhǔ shǐ zhě
主谋并指使他人行事的人。如:「他是这个事件的幕后主使者。」
分类:
主谋
指使
他人
《国语辞典》:
消费者(消费者)
拼音:
xiāo fèi zhě
1.生物圈中不能直接利用太阳能,而以植物或其他动物为摄食对象的生物,称为「消费者」。
2.泛指使用、消耗商品的大众。如:「为了迎合消费者的心理,产品须物美价廉。」
分类:
消费者
生物圈
指使
消耗
直接
商品
大众
太阳能
《国语辞典》:
诽谤罪(诽谤罪)
拼音:
fěi bàng zuì
法律上指使他人名誉受损害为目的,而指摘或传述其丑行以达于公众者,称为「诽谤罪」。
分类:
法律
指使
他人
名誉
受损
损害
《國語辭典》:
催眠术(催眠術)
拼音:
cuī mián shù
在不使用药物的情形下,以暗示或自我暗示的特殊技巧,让人进入意识模糊或浅睡状态的方法。常用于心理医疗或魔术表演等。
分類:
指使
人精
精神
萎靡
《國語辭典》:
催眠
拼音:
cuī mián
用特殊方法使人或动物进入一种易受暗示的意识状态。被催眠者仍可走路或说话,通常具有缺乏自主意愿、注意力无法集中、对过去的经验能产生视觉上的回忆能力等特质。常用于心理医疗或魔术表演等。
分類:
促使
心理学
睡眠
用特
特殊
殊方
种类
状态
《國語辭典》:
存亡继绝(存亡繼絕)
拼音:
cún wáng jì jué
使濒临断绝、灭亡者,继续存在。《谷梁传。僖公十七年》:「桓公尝有存亡继绝之功,故君子为之讳也。」《汉书。卷二三。刑法志三》:「齐桓南服彊楚、使贡周室、北伐山戎、为燕开路,存亡继绝,功为伯首。」也作「继绝兴亡」、「继绝存亡」。
分類:
亡国
绝嗣
指使
濒临
灭亡
亡者
得以
继续
存在
延续
《漢語大詞典》:
使嗾
用口发声来指使狗。 鲁迅
《而已集·小杂感》
:“每一个破衣服人走过,叭儿狗就叫起来,其实并非都是狗主人的意旨或使嗾。”
分類:
发声
指使
《國語辭典》:
神差鬼使
拼音:
shén chāi guǐ shǐ
冥冥之中为不可知的力量所引导、支配,指天命中自有安排。《醉醒石》第九回:「总是王四穷凶恶极,天理必除,故神差鬼使,做出这样勾当。」《文明小史》第八回:「则我此番未曾被拿,得以漏网,或者暗中神差鬼使,好叫我设法搭救他们,也未可定。」也作「鬼使神差」。
分類:
凑巧
有鬼
鬼神
暗中
操纵
指使
《漢語大詞典》:
梳头妮子(梳頭妮子)
旧时指使女。
《
新五代史·晋高祖皇后李氏传
》
:“吾有梳头妮子,窃一药囊以奔于 晋 ,今皆在否?”
分類:
指使
使女
《漢語大詞典》:
唠什子(嘮什子)
劳什子。指使人厌恶之物。
《冷眼观》
第一回:“当他中了翰林,留京供职的时候,正值 粤 匪扰乱之际,又因禁这嘮什子鸦片烟,激成 圆明园 一炬之祸, 咸丰帝 挟两宫出狩。”
分類:
指使
厌恶
《國語辭典》:
教唆犯
拼音:
jiào suō fàn
法律上指对于有责任能力之特定人,于其无犯罪意或犯罪意尚未确定之际,教唆其实行犯罪行为的人。教唆犯依其所教唆之罪处罚之。
分類:
怂恿
指使
人犯
犯罪
罪犯
《漢語大詞典》:
马日事变
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蒋介石指使武汉国民政府管辖区的反动军官叛变革命。在第三十五军军长何键的策动下,该军三十三团团长许克祥指挥全团千余人于21日晚在长沙发动反革命政变,突然袭击湖南省总工会、省农会及其他革命组织。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被杀百余人,被捕三千余人。因这一天的电报代日韵目是“马”字,故称“马日事变”。这一事变成为蒋介石、汪精卫集团公开合流的信号。
分類:
反革命
革命
政变
指使
武汉
国民政府
反动
军官
叛变
变革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275
粤ICP备17077571号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