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户帐(户帳)
户籍册。 宋 高承 《事物纪原·治理政体·户帐》:“ 武德 六年三月,令天下户,每岁一造帐籍, 开元 十八年十一月,敕请户籍三年一造,此户口有帐之初也。”《宋史·食货志上二》:“诸州岁奏户帐,具载其丁口。男夫二十为丁,六十为老。”
分類:户籍
《漢語大詞典》:黎户
黎 族的户籍。《清会典·户部·尚书侍郎职掌五》:“正天下之户籍,凡各省诸色人户,有司察其数而岁报於部,曰烟户。凡户之别,有民户……有 黎 户。”原注:“ 广东 琼州 所属有 黎户 。”参见“ 烟户 ”。
分類:户籍
《漢語大詞典》:脱户
指全家脱漏户籍。《唐律·户婚·脱户》:“诸脱户者,家长徒三年,无课役者减二等,女户又减三等。” 长孙无忌 疏议:“率士黔庶皆有籍书,若一户之内尽脱漏者,所由家长,合徒三年。”《续资治通鉴·宋神宗元丰六年》:“六月庚午, 辽主 命诸路检校脱户,罪至死者原之。”《元典章·刑部八·禁诱略》:“此等多系南人,终恐不能安居,一旦流移四方,徒令有司受脱户之责。”
《漢語大詞典》:市籍
商贾的户籍。 秦 汉 时施行“重农抑商”政策,凡在籍的商贾及其子孙,与罪吏、亡命等同样看待,都要服役。 汉 时又规定凡有市籍的商贾不得坐车和穿丝绸衣服,其子孙不得做官。 汉 晁错 《守边劝农疏》:“因以讁发之,名曰‘讁戍’。先发吏有讁及赘壻、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史记·平準书》:“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汉书·景帝纪》:“有市籍不得宦。” 隋 唐 以后,对商贾的政策与 秦 汉 时有所不同,但仍沿用“市籍”这一名称。《隋书·李谔传》:“以为四民有业,各附所安,逆旅之与旗亭,自古非同一概,即附市籍,於理不可。” 唐 刘禹锡 《观市》:“遂迁市於城门之逵……肇下令之日,布市籍者咸至,夹轨道而分次焉。”
《漢語大詞典》:着籍(著籍)
(1).记姓名于宫门的门籍。 汉 制,门籍有其姓名者,方得入宫。《史记·梁孝王世家》:“ 梁孝王 入朝…… 梁 之侍中、郎、謁者著籍引出入天子殿门,与 汉 宦官无异。”
(2).记名于某学者门下为弟子。亦泛指弟子。 宋 苏辙 《和胡教授蒙太守策试诸生》:“著籍初同 闕里 多,采芹先致 鲁 风和。”
(3).登记在户籍上。《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 荆州 北据 汉 沔 ,利尽 南海 ”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 《魏略》:“今 荆州 非少人也,而著籍者寡。”《清史稿·食货志一》:“凡民之著籍,其别有四:曰民籍;曰军籍,亦称卫籍;曰商籍;曰灶籍。其经理之也,必察其祖籍。”
(4).引申为有名。 唐 贾岛 《送雍陶及第归成都宁亲》:“不唯诗著籍,兼又赋知名。”
(2).记名于某学者门下为弟子。亦泛指弟子。 宋 苏辙 《和胡教授蒙太守策试诸生》:“著籍初同 闕里 多,采芹先致 鲁 风和。”
(3).登记在户籍上。《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 荆州 北据 汉 沔 ,利尽 南海 ”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 《魏略》:“今 荆州 非少人也,而著籍者寡。”《清史稿·食货志一》:“凡民之著籍,其别有四:曰民籍;曰军籍,亦称卫籍;曰商籍;曰灶籍。其经理之也,必察其祖籍。”
(4).引申为有名。 唐 贾岛 《送雍陶及第归成都宁亲》:“不唯诗著籍,兼又赋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