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五民
(1).指褊急之民、狠刚之民、怠惰之民、费资之民、巧谀恶心之民。《商君书·垦令》:“重刑而连其罪,则褊急之民不鬭,很刚之民不讼,怠惰之民不游,费资之民不作,巧諛,恶心之民无变也。五民者不生於境内,则草必垦矣。”
(2).指《诗》《书》谈说之士、处士、勇土、技艺之士、商贾之士。《商君书·算地》:“事《诗》、《书》谈説之士、则民游而轻其君;事处士,则民远而非其上;事勇士,则民竞而轻其禁;技艺之士用,则民剽而易徙;商贾之士佚且利,则民缘而议其上。故五民加于国用,则田荒而兵弱。”
(3).指士、农、商、工、贾。亦泛指五方之民。《史记·货殖列传》:“ 临菑 亦海 岱 之间一都会也……其中具五民。” 裴駰 集解引 服虔 曰:“士、农、商、工、贾也。”引 如淳 曰:“游子乐其俗不復归,故有五方之民。”《宋书·符瑞志下》:“四海既穆、五民乐业。”
(4).指士、农、工、商贾、兵。《宋史·王禹偁传》:“自 秦 以来,战士不服农业,是四民之外又生一民……佛法流入中国,度人修寺,歷代增加。不蚕而衣,不耕而食,是五民之外,又益一而为六矣。”
(2).指《诗》《书》谈说之士、处士、勇土、技艺之士、商贾之士。《商君书·算地》:“事《诗》、《书》谈説之士、则民游而轻其君;事处士,则民远而非其上;事勇士,则民竞而轻其禁;技艺之士用,则民剽而易徙;商贾之士佚且利,则民缘而议其上。故五民加于国用,则田荒而兵弱。”
(3).指士、农、商、工、贾。亦泛指五方之民。《史记·货殖列传》:“ 临菑 亦海 岱 之间一都会也……其中具五民。” 裴駰 集解引 服虔 曰:“士、农、商、工、贾也。”引 如淳 曰:“游子乐其俗不復归,故有五方之民。”《宋书·符瑞志下》:“四海既穆、五民乐业。”
(4).指士、农、工、商贾、兵。《宋史·王禹偁传》:“自 秦 以来,战士不服农业,是四民之外又生一民……佛法流入中国,度人修寺,歷代增加。不蚕而衣,不耕而食,是五民之外,又益一而为六矣。”
《漢語大詞典》:市籍
商贾的户籍。 秦 汉 时施行“重农抑商”政策,凡在籍的商贾及其子孙,与罪吏、亡命等同样看待,都要服役。 汉 时又规定凡有市籍的商贾不得坐车和穿丝绸衣服,其子孙不得做官。 汉 晁错 《守边劝农疏》:“因以讁发之,名曰‘讁戍’。先发吏有讁及赘壻、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史记·平準书》:“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汉书·景帝纪》:“有市籍不得宦。” 隋 唐 以后,对商贾的政策与 秦 汉 时有所不同,但仍沿用“市籍”这一名称。《隋书·李谔传》:“以为四民有业,各附所安,逆旅之与旗亭,自古非同一概,即附市籍,於理不可。” 唐 刘禹锡 《观市》:“遂迁市於城门之逵……肇下令之日,布市籍者咸至,夹轨道而分次焉。”
《漢語大詞典》:廛税
《漢語大詞典》:市籍
商贾的户籍。 秦 汉 时施行“重农抑商”政策,凡在籍的商贾及其子孙,与罪吏、亡命等同样看待,都要服役。 汉 时又规定凡有市籍的商贾不得坐车和穿丝绸衣服,其子孙不得做官。 汉 晁错 《守边劝农疏》:“因以讁发之,名曰‘讁戍’。先发吏有讁及赘壻、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史记·平準书》:“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汉书·景帝纪》:“有市籍不得宦。” 隋 唐 以后,对商贾的政策与 秦 汉 时有所不同,但仍沿用“市籍”这一名称。《隋书·李谔传》:“以为四民有业,各附所安,逆旅之与旗亭,自古非同一概,即附市籍,於理不可。” 唐 刘禹锡 《观市》:“遂迁市於城门之逵……肇下令之日,布市籍者咸至,夹轨道而分次焉。”
《漢語大詞典》:血国三千(血國三千)
喻指众多的诸侯国。商贾及得国者可以从中取利,犹如蚊虫有无穷的血源可以吸食自肥,故称。 汉 扬雄 《法言·渊骞》:“﹝或问﹞‘货殖。’曰:‘蚊。’曰:‘血国三千,使捋疏,饮水,褐博,没齿无愁也。’” 汪荣宝 义疏:“ 宋 ( 宋咸 )云:‘三千国者,昔 禹 会 涂山 ,执玉帛者万国,於 商 周 之世,已渐并之矣,故至 汉 但可三千而已。’ 吴 ( 吴祕 )云:‘ 周 一千八百国,而 汉 郡国一百三、县邑千三百一十四,云三千者,盖货殖之人倍取於国,且言其多歟?’ 司马 ( 司马光 )云:‘三千,言其众也。’ 俞 ( 俞樾 )云:‘《汉书·王莽传》:“ 始建国 四年,授诸侯茅土,诸侯之员千有八百,附城之数亦如之。”是合诸侯与附城凡三千六百国。血国三千,依 莽 制言之,举成数耳。 杨子 此文,盖亦有讥焉。是时以图簿未定,未授国邑,且令受奉都内,月钱数千,诸侯皆困乏,至有庸作者。 杨子 因或问货殖而应之曰蚊,又復为此言,若谓彼货殖者,亦犹蚊之为虫,食人之血以生耳。今天下建国三千,彼得国者亦将血之以自肥也。乃使之捋疏,饮水,褐博,没齿无愁邪?……’按 宋 吴 解此,固为曲説。 俞 据 莽 制为释,亦紆回难通。 温公 谓三千言其众,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