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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漢語大詞典》:本田
原有的田地。汉书·匡衡传:“初, 衡 封 僮 之 乐安乡 ,乡本田隄封三千一百顷,南以 闽佰 为界。”
分類:原有田地
《漢語大詞典》:调正(調正)
改变原有情况,使之适合标准。魏书·济南王匡传:“依先朝所班新尺,復应下黍,更不增损,为造钟律,调正分寸而已。”
《国语辞典》:本律  拼音:běn lǜ
原有的法律。如:「处置犯罪者,有适当的本律。」《清史稿。卷二三○。阿什达尔汉列传》:「今刑部断狱不依本律,诸臣有坐者,或从重论,辄削其职。」
《國語辭典》:耐热(耐熱)  拼音:nài rè
能抗高温。如:「陶磁杯比玻璃杯耐热。」
《漢語大詞典》:门素(門素)
原有的门阀地位。南齐书·王融传:“囚寔顽蔽,触行多諐,但夙忝门素,得奉教君子。” 南朝 梁 沈约 《奏弹王源》:“固宜本其门素,不相夺伦,使 秦 晋 有匹, 涇 渭 无舛。”北史·袁翻贾思伯等传论:“ 思伯 经明行修,乃惟门素。”
《國語辭典》:翻修  拼音:fān xiū
重新修造。如:「这庙宇经过翻修后,顿时焕然一新。」
《漢語大詞典》:宿情
原有的情由。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洞过水:“水西阜上有 原过祠 ,盖怀道协灵,受书天使,忧结宿情,传芳后日。栋宇虽沦,攒木犹茂,故水取名焉。”《礼记·王制》“凡听五刑之讼” 唐 孔颖达 疏:“故听讼者,本其宿情,立其恩义,为平量之,恕而免放。”
分類:原有情由
《國語辭典》:训读(訓讀)  拼音:xùn dú
日文借用的汉字有音读、训读两类发音。音读渊源于古汉语,训读则是日语语词的本音。所以训读时仅借汉字的形和义,不采汉语的音。如「山」字,日文的音读为san,训读为yama。
《国语辞典》:格义(格义)  拼音:gé yì
用该文化原有的概念,去解释从另一语言文化翻译来的新观念。格义源于早期佛教传入汉地时,沙门用老、庄等外典比附解释佛法。《高僧传。卷四。高邑竺法雅》:「雅乃与康法朗等以经中事数,拟配外书为生解之例,谓之『格义』。」
《國語辭典》:底火  拼音:dǐ huǒ
1.增添燃料以前炉灶中原有的火,称为「底火」。
2.枪弹或炮弹底部的发火装置,是装著雷汞的铜帽,受撞针撞击时,就引起发射药的燃烧,称为「底火」。
《漢語大詞典》:旧瘴(舊瘴)
原有的瘴气。 唐 杜甫 《晚晴》诗:“ 高唐 暮冬雪壮哉,旧瘴无復似尘埃。”
分類:原有瘴气
《國語辭典》:取消  拼音:qǔ xiāo
消除已成立的事。如:「运动会因台风而取消。」也作「取销」。
《國語辭典》:缩短(縮短)  拼音:suō duǎn
由长变短。如:「他们之间的距离已经缩短不少了。」
《漢語大詞典》:原契
证明出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原有文书。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卖身旗下》:“民人奴僕,背主投旗,挟制主人,勒索原契,妻子子财物交与刑部。”
《國語辭典》:织补(織補)  拼音:zhī bǔ
依原织布方式缝补纺织品上的破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