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漢語大詞典》:铸刑书(鑄刑書)
(1). 春秋 时代 郑 晋 等国实行法治,把刑法条文铸刻在鼎上,因称。左传·昭公六年:“三月, 郑 人铸刑书。” 杜预 注:“铸刑书於鼎,以为国之常法。”
(2).借指公开颁布重刑。 清 孔尚任 《桃花扇·归山》:“俺正要省约法,画狱牢;那知他铸刑书,加炮烙。”
《國語辭典》:刑事  拼音:xíng shì
指称行为触犯《刑法》或依其他法律应处以刑罚的法律事件,相对于民事的法律事件而言。
《國語辭典》:加法  拼音:jiā fǎ
合并诸数求其总合的运算方法。
《漢語大詞典》:播刑
施行刑法。书·吕刑:“今尔何监,非时 伯夷 播刑之迪。” 孔 传:“言当视 伯夷 布刑之道而法之。”礼记·缁衣:“《甫刑》曰:‘播形之不迪。’” 郑玄 注:“播犹施也。‘不’衍字耳……言施刑之道。” 清 牟庭 《同文尚书·甫刑之命》:“尚书‘由’字多作‘迪’,而《緇衣》作‘播刑之不由。’《緇衣》注云:‘不字衍。’今据义,当有‘不’字,非衍也……此为播施刑法之所不由其故,非尔所宜监视也。”
《漢語大詞典》:训刑(訓刑)
谓宣传、解释刑法。语本书·吕刑序:“ 吕 命 穆王 ,训 夏 赎刑,作《吕刑》。” 孔 传:“ 吕侯 以 穆王 命作书,训畅 夏禹 赎刑之法,更从轻以布告天下。” 唐 柳宗元 《献弘农公五十韵》:“训刑方命 吕 ,理剧復推 张 。” 宋 陈亮 《问答》下:“ 穆王 耄荒,而训刑以詰四方,使知刑者圣人爱民之具,而非以戕民也。”
《漢語大詞典》:参辟(參辟)
三辟。指 夏 、 商 、 周 三代的刑法。《左传·昭公六年》:“ 夏 有乱政,而作 禹 刑, 商 有乱政,而作 汤 刑, 周 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今吾子相 郑 国,作封洫,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 杜预 注:“制参辟,谓用三代之末法。”
分類:三代刑法
《漢語大詞典》:议贵(議貴)
古刑法八议之一。对显贵进行特别审议以减免刑罚。周礼·秋官·小司寇:“以八辟丽邦灋,附刑罚……六曰议贵之辟。”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曰:“若今时吏墨綬有罪,先请是也。” 贾公彦 疏:“ 先郑 推引 汉 法,墨綬为贵,若据 周 ,大夫以上皆贵也。”明史·徐申传:“太后春秋高, 延龄 旦暮戮,何以慰太后心?宜援议贵、议亲例请於帝。” 清 薛福成 庸盦笔记·史料一·咸丰季年三奸伏诛:“惟国家本有议亲、议贵之条,尚可量从末减,姑於万无可宽贷之中,免其肆市。”参见“ 八辟 ”、“ 八议 ”。
《國語辭典》:刑鼎  拼音:xíng dǐng
铸有刑典的鼎。《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冬晋赵鞅荀寅帅师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
《漢語大詞典》:汤刑(湯刑)
商汤 制定的刑法。左传·昭公六年:“ 夏 有乱政而作《禹刑》, 商 有乱政而作《汤刑》, 周 有乱政而作《九刑》。”竹书纪年卷上:“﹝ 祖甲 ﹞二十四年重作《汤刑》。”
分類:商汤刑法
《漢語大詞典》:托法
1.谓凭借刑法。
2.指烘托映衬的艺术手法。
《國語辭典》:王条(王條)  拼音:wáng tiáo
王法、国法。元。马致远《汉宫秋》第一折:「大块黄金任意挝,血海王条全不怕。」元。王仲文《救孝子》第三折:「俺孩儿若犯了王条,违了法度,我便与了文书,著他来偿命去。」
分類:王法刑法
《漢語大詞典》:避刑
谓避免触犯刑法。 汉 赵晔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今寡人将助天威,吾不欲匹夫之小勇也。吾欲士卒进则思赏,退则避刑。”
《漢語大詞典》:丽刑(麗刑)
谓触犯刑法。丽,通“ 罹 ”。书·吕刑:“越兹丽刑,并制,罔差有辞。” 蔡沉 集传:“於丽法者辞为差别,皆刑之也。” 宋 司马光 《论西夏札子》:“则徒使边民丽刑者众,狱犴盈溢,而私市终不能禁也。”
分類:触犯刑法
《漢語大詞典》:钳赭(鉗赭)
古刑法名。以铁束颈,着以赤衣。 汉 王充 论衡·状留:“长吏妬贤,不能容善,不被钳赭之刑,幸矣。”南史·袁昂传:“幸因约法之弘,承解网之宥,犹当降等薪粲,遂乃顿释钳赭。” 明 顾起纶 国雅品·士品四:“攄愤鬱之辞,於钳赭之顷,号哀迫切,良亦勤矣。”
《漢語大詞典》:谳法(讞法)
指刑法条例。汉书·张汤传:“奏讞疑,必奏先为上分别其原,上所是,受而著讞法廷尉挈令,扬主之明。” 颜师古 注:“书於讞法絜令以为后式也。” 王先谦 补注:“言上所允行者,则受而书之於板,著其上请三事为定法,復举此令以宣布上美。” 杨树达 窥管:“ 沈家本 云:著讞法廷尉挈令,言著其所讞之法於廷尉之挈令也。 颜 注不明。按 王 説缴绕, 沈 説是也。” 章炳麟 《定复仇之是非》:“定法者知其然,则不敢以讞法至周无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