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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国语辞典》:换票(换票)  拼音:huàn piào
凡依法登记之公民营企业间相互交换金额相同、到期日相近的票据,以此向银行办理客票融资。
《国语辞典》:地方议会(地方议会)  拼音:dì fāng yì huì
由地方公民选举代表,组成监督该地方政府行政事务的议会。如新北市议会、新竹县议会。如:「执政党的议员在地方议会中占多数席次,取得主导地位。」
《国语辞典》:布尔乔亚(布尔乔亚)  拼音:bù ěr qiáo yà
原指居住在城镇中具有公民身分与城市政治权利的居民,尤其是商业与手工业者,后特指资产阶级。亦指对中上阶级生活风格与美学品味的讲究。为法语Bourgeois的音译。
《国语辞典》:陪审团(陪审团)  拼音:péi shěn tuán
欧美司法制度,在审判程序进行前,由不特定公民组成的团体参与审判,为一种公民义务,各国关于成员人数与参与方式之规定各有不同。
《国语辞典》:投票权(投票权)  拼音:tóu piào quán
一国公民在选举、罢免、复决上参加投票之权。是人民参与政治的基本权利。我国人民自民国三十六年实施现行宪法后,即获得不分男女、宗教、种族、贫富的真正投票权。如:「民主国家公民的投票权,都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
《国语辞典》:省议会(省议会)  拼音:shěng yì huì
省级单位的最高民意机关。由全省各县市公民选举议员,并由议员互选议长、副议长各一人所组成。代表省民行使各种省政事务的议决、建议省政兴革、接受人民请愿等职权。
《國語辭典》:公民权(公民權)  拼音:gōng mín quán
具有公民身分才享有的权利,如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应考试权、服公职权等。
《漢語大詞典》:公民基本义务
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体现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结合,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國語辭典》:公民投票  拼音:gōng mín tóu piào
公民依据《宪法》保障之创制、复决权,参与国家政治意志之形成。《公民投票法》区分全国性与地方性投票,并规定提案之实质要件与程序。
《漢語大詞典》:公共休假日
亦省称“ 公休日 ”。 指星期日、节日、纪念日等公民共同的休假日。《新华半月刊》1958年第10期:“在国营、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中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工人、职员,同父亲、母亲、配偶都不住在一起,而又不能利用公共休假日回家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待遇。”
《漢語大詞典》:个人财产
在我国,指公民通过劳动或其他合法手段取得的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及其他合法财产。其所有权归公民个人。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个人财产。
《漢語大詞典》:个人股
公民个人以自己的合法财产投资于股份制企业的股份。在中国,有两种:一种是股份制企业内部职工认购本企业的股份,称为“职工股”;另一种是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众招募的个人股,这种个人股又称为“私人股”。
《漢語大詞典》:法律关系主体
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组织等。其中国家既是国际法律关系的主体,又是国家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在某些财产法律关系(如国家公债等)中还可以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漢語大詞典》:发明权
公民对其发明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申请领取发明证书、奖金或其他奖励,申请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一种。中国发明奖励条例规定,发明是一种重大的科学技术新成就,它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前人所没有的;(2)先进的;(3)经过实践证明可以应用的。中国专利法所说的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漢語大詞典》:发现权
公民对其发现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其他奖励。知识产权的一种。发现成果通常指阐明前人未认识的自然的现象、特性或规律方面的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