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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省寺
古代朝廷“省”、“寺”两类官署的并称。亦泛指中央政府官署。 唐 杜甫 《送顾八分文学适洪吉州》诗:“高歌卿相宅,文翰飞省寺。” 唐 元稹 《告赠皇祖祖妣文》:“始兵部赐第於 靖安里 ,下及 天寳 ,五世其居,冕昪駢比,罗列省寺。”续资治通鉴·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朝廷闢西苑,广御池,而尚书无厅事,郎曹无本局,九寺、三监寓天街之两廊,礼部试士或就 武成王庙 ,是岂太平之制度邪!望别修省寺,用列职官。”
《漢語大詞典》:省台(省臺)
朝廷诸省和御史台的并称。亦泛指中央政府。 唐 孟郊 《秋怀》诗:“人心不及水,一直去不迴……一直不知疲,唯闻至省臺。” 清 侯方域 《南省试策四》:“今日省臺议论甚深且苛,几束缚任事之臣无可一措其手。”
《國語辭典》:行省  拼音:xíng shěng
中国古代的一级行政区划单位,可简称为「省」。
《國語辭典》:行台(行臺)  拼音:xíng tái
1.大吏出巡时所驻的地方。明。徐渭《雌木兰》第二出:「只因省亲心急,不得到行台亲谢。」《官场现形记》第一八回:「其时城内早经预备,把个总督行台,做了钦差行辕。」也作「行辕」。
2.临时搭建的戏台。《红楼梦》第八五回:「就在贾母正厅前,搭起行台。」
3.职官名。指置于外州的尚书省。本专主军事,后始兼理民事,唐废。元有行御史台,监临诸省。也称为「行治」。
《國語辭典》:首相  拼音:shǒu xiàng
内阁制度国家的行政首长。也称为「内阁总理」。
《漢語大詞典》:省吏
指 唐 宋 时在中央政府及三馆任职的官吏。新唐书·裴坦传:“ 坦 见 休 ( 裴休 ),重愧谢, 休 勃然曰:‘此 令狐丞相 之举, 休 何力?’顾左右索肩舆亟出,省吏眙骇,以为 唐 兴无有此辱,人为 坦 羞之。”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四:“馆职常苦俸薄,而吏人食钱甚厚。 周子充 作正字时,尝戏曰:‘岂所谓省官不如省吏耶?’都下旧谓馆职为省官,故云。”
《國語辭典》:头厅(頭廳)  拼音:tóu tīng
宰相或大官。宋。刘克庄 汉宫秋。吉语西来词:「吉语西来,已衮归行阙,册拜头厅。」也称为「头厅相」。
《漢語大詞典》:台所(臺所)
指中央政府机构。南齐书·王俭传:“詔卫军文武及臺所兵仗可悉停待葬。”
《漢語大詞典》:台吏(臺吏)
古指中央政府机构的属官。晋书·戴洋传:“﹝ 戴洋 ﹞好道术,妙解占候卜数, 吴 末为臺吏,知 吴 将亡,託病不仕。” 宋 周密 齐东野语·洪君畴:“谓内司争田伐木词讼,皆臺吏受贿以强察官之判,所以上罔圣听。”宋史·李昉传:“二年陪祀南郊,礼毕,入贺,因拜舞仆地,臺吏掖之以出。”
《國語辭典》:内转(內轉)  拼音:nèi zhuǎn
1.由地方官吏内迁调任为京官。《晋书。卷八八。孝友传。李密传》:「密有才能,常望内转,而朝廷无援,乃迁汉中太守,自以失分怀怨。」
2.声韵学名词。在等韵图上,没有独立的二等韵母的韵摄,称为「内转」。包括通、止、遇、果、宕、曾、流、深八摄,共六十七韵。
《漢語大詞典》:朝使
(1).朝廷派出的使者。 唐 王梵志 《朝使来相过》诗:“朝使来相过,设食因盃酌。” 明 蒋一葵 《长安客话·卢师山》:“一朝魃鬼走平川,万姓嗷嗷朝使宣。谁为吾民解倒悬,童子应命登法筵。”
(2).方国向中央政府朝贺的使者。 唐 张籍 《送新罗使》诗:“万里为朝使,离家今几年?” 宋 吴自牧 梦粱录·元旦大朝会:“如朝使入朝辞,赐宴饯行,仍赐马匹银帛,礼物甚盛。”
《漢語大詞典》:五省
古代中央政府五官署。 晋 、 南朝 宋 、 齐 、 梁 、 陈 及 北魏 设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秘书省、集书省,并称“五省”。 隋 以殿内省(一说内侍省)、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秘书省为五省。参阅通典·职官一
《漢語大詞典》:大案
(1). 清 代各省行政长官向中央政府同时列名保举一大批下属晋级,称为大案。《老残游记》第四回:“老兄可以捐个同知,今年随摺一个过班,明年春间大案,又是一个过班,秋天引见,就可得 济东泰武临道 。”
(2).指重大案件。如:近年来抓紧审理经济领域中的大案、要案,依法判处了一些贪污盗窃分子。
《國語辭典》:总理(總理)  拼音:zǒng lǐ
1.总管掌理。清。昆冈《大清会典事例。卷一八一。户部。库藏》:「雍正元年,特命王公大臣总理三库,铸给印信。」
2.国父孙中山先生创立的同盟会,及后来改组的中华革命党、中国国民党时期,都被推举为总理。逝世后永存此名,成为党员对他的专称与尊称。
3.内阁制国家的行政首长。也称为「内阁总理」。
《漢語大詞典》:五权(五權)
(1).谓治军治国应权衡之五事。荀子·议兵:“无欲将而恶废,无急胜而忘败,无威内而轻外,无见其利而不顾其害,凡虑事欲孰而用财欲泰。夫是之谓五权。”逸周书·五权:“五权:一曰地,地以权民;二曰物,物以权官;三曰鄙,鄙以权庶;四曰刑,刑以权常;五曰食,食以权爵。”
(2).五种重量单位。汉书·律历志上:“权者,銖、两、斤、钧、石也……五权之制,以义立之,以物钧之。”隋书·律历志上:“二十四銖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五权谨矣。”
(3).指 民国 时中央政府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 孙中山 《五权宪法》:“五权宪法,分立法、司法、行政、弹劾、考试五权,各个独立。”
《国语辞典》:署长(署长)  拼音:shǔ zhǎng
中央政府组织中,以署为单位名称的最高首长。如:「卫生署署长」、「环保署署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