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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赏罚(賞罰)  拼音:shǎng fá
奖赏有功劳的人与处罚有罪过的人。《庄子。在宥》:「自三代以下者,匈匈焉,终以赏罚为事,彼何暇安其性命之情哉?」《韩非子。初见秦》:「今秦出号令而行赏罚,有功无功相事也。」
《国语辞典》:赏罚不当(赏罚不当)  拼音:shǎng fá bù dāng
赏罚与功过不相当。汉。贾谊《新书。卷一。过秦下》:「繁刑严诛,吏治刻深,赏罚不当,赋敛无度。」
《国语辞典》:赏罚不明(赏罚不明)  拼音:shǎng fá bù míng
奖赏与惩罚的原则不恰当,该赏的不赏,该罚的不罚。三国蜀。诸葛亮《便宜十六策。赏罚》:「夫将专恃生杀之威,必生可杀,必杀可生,忿怒不详,赏罚不明,教令不常,以私为公,此国之五危也。」《精忠岳传》第五二回:「他道我赏罚不明,因而怀恨,致有此举。」
《国语辞典》:赏罚不信(赏罚不信)  拼音:shǎng fá bù xìn
奖赏与惩罚不能取信于民。《管子。权修》:「赏罚不信,民无廉耻,而求百姓之安难。」《韩非子。初见秦》:「号令不治,赏罚不信,地形不便,下不能尽其民力,彼固亡国之形也。」
《国语辞典》:赏罚无章(赏罚无章)  拼音:shǎng fá wú zhāng
奖赏和处罚毫无法度。《左传。襄公二十七年》:「逐我者出,纳我者死,赏罚无章,何以沮劝?」《周书。卷二一。尉迟迥传》:「杨坚以凡庸之才,藉后父之势,挟幼主而令天下,威福自己,赏罚无章,不臣之迹,暴于行路。」
《國語辭典》:赏罚分明(賞罰分明)  拼音:shǎng fá fēn míng
依功行赏,论罪责罚,处理得清清楚楚。《汉书。卷七六。张敞传》:「敞为人敏疾,赏罚分明,见恶辄取。」《三国演义》第三回:「董卓为人敬贤礼士,赏罚分明,终成大业。」也作「赏罚严明」。
分類:清楚明白
《漢語大詞典》:赏罚分审(賞罸分審)
同“ 赏罚分明 ”。 隶释·汉成阳令唐扶颂:“赏罸分审,白黑著明。”
《漢語大詞典》:赏罚信明(賞罰信明)
同“ 赏罚分明 ”。 《汉书·王嘉传》:“ 孝宣皇帝 赏罚信明,施与有节,记人之功,忽於小过,以致治平。”
《國語辭典》:赏罚严明(賞罰嚴明)  拼音:shǎng fá yán míng
依功行赏,论罪责罚,处理得清清楚楚。汉。王符《潜夫论。实贡》:「赏罚严明,治之材也。」《周书。卷一。文帝纪上》:「加以法令齐肃,赏罚严明,真足恃也。」也作「赏罚分明」。
《漢語大詞典》:赏刑(賞刑)
(1).犹赏罚。左传·僖公二十八年:“云:‘惠此中国,以绥四方’,不失赏刑之谓也。”后汉书·党锢传·杜密:“使明府赏刑得中,令问休扬。” 宋 魏了翁 《封事奏体八卦往来之用玩上下交济之理以尽下情》:“目前事变虽若粗定,而祸根乱孽,元未翦除,号令赏刑,元未畅达。”
(2).敬词。古代小民称官长施加于自己的刑罚。《三侠五义》第八三回:“ 马朝贤 道:‘犯人实无此事,大人如若赏刑,或夹或打,任凭刑来。’”
《漢語大詞典》:褒责(襃責)
赏罚。《后汉书·蔡邕传》:“墨綬长吏,职典理人,皆当以惠利为绩,日月为劳。襃责之科,所宜分明。”
分類:赏罚
《漢語大詞典》:德虐
谓赏罚。国语·越语下:“德虐之行,因以为常。” 韦昭 注:“德,有所懐柔及爵赏也;虐,有所斩伐及黜夺也。”一说谓救活人与杀死人。 汪远孙 《〈国语〉发正》:“德谓生人,虐谓杀人。”
《國語辭典》:威福  拼音:wēi fú
1.刑赏。语本《书经。洪范》:「惟辟作福,惟辟作威。」
2.作威作福。《文选。吴质。在元城与魏太子笺》:「下无威福之吏,邑无豪侠之杰。」《三国演义》第四回:「董卓为相国,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威福莫比。」
《漢語大詞典》:德义(德義)
(1).道德信义。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心不则德义之经为顽,口不道忠信之言为嚚。” 汉 荀悦 《汉纪·高祖纪二》:“彼皆戴仰大王德义,愿为大王臣妾。德义已行,南面称伯, 楚 必敛衽而期。” 晋 潘岳 《西征赋》:“诵六艺以饰姦;焚诗书而面墙;心不则於德义,虽异术而同亡。” 宋 曾巩 《送李材叔知柳州》:“古之人为一乡一县,其德义惠爱,尚足以薰蒸渐泽。” 鲁迅 《坟·摩罗诗力说》:“或弃斥德义,蹇视淫游,以嘲弄社会,聊快其意,如 堂祥 。”
(2).谓赏罚得当;亦谓从善去恶。国语·周语中:“故圣人之施舍也议之,其喜怒取与也亦议之,是以不主宽惠,亦不主猛毅,主德义而已。” 韦昭 注:“赏得其人,罸当其罪,是为德义。”国语·晋语七:“ 悼公 与 司马侯 升臺而望,曰:‘乐夫?’对曰:‘临下之乐则乐矣,德义之乐则未也。’公曰:‘何谓德义?’对曰:‘诸侯之为,日在君侧,以其善行,以其恶戒,可谓德义矣。’” 韦昭 注:“善善为德,恶恶为义。”
《漢語大詞典》:予夺(予奪)
(1).赐予和剥夺。周礼·天官·大宰:“以八柄詔王驭群臣:一曰爵,以驭其贵。二曰禄,以驭其富。三曰予,以驭其幸……六曰夺,以驭其贫。” 郑玄 注:“幸,谓言行偶合於善,则有以赐予之……夺,谓臣有大罪,没入家财者。”管子·七法:“予夺也,险易也,利害也,开闭也,杀生也,谓之决塞。”
(2).引申为赏罚。 明 王凤洲 《纲鉴会纂》卷四四:“ 范华阳 曰:‘今 僖宗 两无予夺,何以儆 全忠 而服 克用 耶!’”
(3).裁决,裁夺。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省事:“朝夕聚议,寒暑烦劳,背春涉冬,竟无予夺。” 唐 吴兢 贞观政要·纳谏:“ 蜀王 妃父 杨誉 ,在省竞婢,都官郎中 薛仁方 留身勘问,未及予夺。” 明 丘浚 大学衍义补·谨详谳之议:“使断疑狱者,以此为予夺轻重之权度。”
(4).褒贬。 宋 周密 《〈癸辛杂识〉序》:“一时之闻见,本於无心;千载之予夺,狃於私意。” 清 嵇璜 皇朝通志·凡例:“自诸王及内外大臣之例,得请謚者,高下予夺,各如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