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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得丧(得喪)
(1).犹得失。指名利的得到与失去。庄子·田子方:“而况得丧祸福之所介乎!”《韩诗外传》卷四:“天子不言多少,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丧,士不言通财货,不贾於道。” 宋 梅尧臣 《村墅闲居》诗:“古来得丧何须问,世上荣枯只等閒。” 清 刘大櫆 《难言三》:“人之有穷通得丧,天也。”参见“ 得失 ”。
(2).偏指失。指丧失名利。 宋 苏舜钦 《答马永书》:“谓予不以得丧累其所守,不为怨愤不懌之词。”参见“ 得失 ”。
《國語辭典》:得失  拼音:dé shī
1.是非成败。《史记。卷六三。老子韩非传》:「悲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观往者得失之变,故作孤愤、……十馀万言。」《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八:「人生寄于太虚之中,其间荣悴悲欢,得失聚散,彼死此生,变形换壳,如梦一场。」
2.利弊、适当和不适当。《汉书。卷八。宣帝纪》:「高材好学,然亦喜游侠,斗鸡走马,具知闾里奸邪,吏治得失。」南朝梁。刘协《文心雕龙。史传》:「举得失以表黜陟,徵存亡以标劝戒。」
《國語辭典》:某甲  拼音:mǒu jiǎ
1.称呼别人的代词。《文选。任昉。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谨附某官某甲,奉表以闻。」
2.自称的代词。《景德传灯录。卷六。洪州百丈山怀海禅师》:「速道将来,沩山云:某甲不道,请和尚道。」
《漢語大詞典》:失名
(1).丧失名节。 明 陈子龙 《〈七录斋集〉序》:“其他苦(萎)靡不振,或失名亏身。” 清 昭梿 啸亭杂录·谢芗泉:“失官之患,不过一身;失名之患,致传千古矣。”
(2).指名场失利。 唐 孟郊 《长安羁旅行》:“万物皆及时,独余不觉春。失名谁肯访,得意争相亲。”
《国语辞典》:大失人望  拼音:dà shī rén wàng
丧失名望,威信扫地。如:「他这次欺上瞒下、打算一手遮天的行为,真是大失人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