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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弃市(棄市)  拼音:qì shì
古代于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弃置街头示众,称为「弃市」。语本《礼记。王制》:「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后用以代称死罪。《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三国演义》第一一五回:「卒非挞妻之人,面非受刑之地,合当弃市。」
《漢語大詞典》:收赎(收贖)
(1).收购。 宋 王明清 《挥麈前录》卷四:“﹝ 郭思 ﹞广以金帛收赎 熙 之遗笔,以藏於家。”
(2).用银钱将抵押品赎回。 宋 苏轼 《应诏论四事状》:“除已有人承买交业外,并特给还。未足者,许贴纳收赎,仍不限年。”《元典章·户部五·典卖》:“如业主虚抬高价不相由问成交者,听亲邻典主百日内收赎。”
(3).旧时法律凡老幼、废疾、笃疾、妇人犯徒流等刑者,准其以银赎罪,谓之收赎。《元典章·刑部四·杀卑幼》:“同法司拟合徒四年,决杖九十。缘本人年七十八岁,依旧例合行收赎,合徵钞三十二贯。”《天雨花》第二九回:“妇女之罪,收赎者多,决杖者少。”
《國語辭典》:蚕室(蠶室)  拼音:cán shì
1.养蚕的温室。《礼记。祭义》:「古者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东观汉记。卷六。外戚列传。明德马皇后》:「太后置蚕室织室于濯龙中,数往来观视。」
2.执行宫刑的狱室。因受宫刑的人怕风,君王乃下令暗室蓄火,暖如养蚕之屋,以避风寒,故称为「蚕室」。《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下》:「秋九月甲辰,诏令死罪系囚皆一切募下蚕室,其女子宫。」汉。司马迁 报任少卿书:「李陵既生降,隤其家声,而仆又佴之蚕室,重为天下观笑。」
《國語辭典》:蚕茧(蠶繭)  拼音:cán jiǎn
蚕吐丝作成的茧。《后汉书。卷八四。列女传。乐羊子妻传》:「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南朝梁。萧子显〈燕歌行〉:「明珠蚕茧勉登机,郁金香蘤特香衣。」
《漢語大詞典》:刑家
受刑者的家族。晋书·忠义传·沉劲:“年三十餘,以刑家不得仕进。”新唐书·选举志下:“刑家之子,工贾异类及假名承伪、隐冒升降者有罚。”
《漢語大詞典》:三就
(1).三成,三套。仪礼·既夕礼:“荐马,缨三就,入门,北面,交轡。” 郑玄 注:“缨,今马鞅也;就,成也。诸侯之臣饰以三色而三成。”周礼·春官·典瑞:“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繅皆三采三就。”
(2).犹三匝,三重。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夫子之门人盖三就焉。” 俞樾 群经平议·大戴礼记一:“三就者,三帀也……夫子之门人三就,言其多也。”
(3).谓古时服死刑者,依照身份不同,分别三处就刑。书·舜典:“五刑有服,五服三就。” 孔 传:“行刑当就三处:大罪於原野,大夫於朝,士於市。” 孔颖达 疏:“行刑当就三处,惟谓大辟罪耳……惟死罪当分就处所,其墨、劓、剕、宫无常处可就也。”
《國語辭典》:三流  拼音:sān liú
比喻层次较低的。如:「这个三流笑话很低俗,不适合在公开场所谈论。」
《漢語大詞典》:五罚(五罰)
对罪不当五刑者处以相应的五种赎金,称为五罚。凡不足墨刑者罚百锾;依次鼻,二百锾;剕,五百锾;宫,六百锾;大辟,千锾。《书·吕刑》:“五辞简孚,正于五刑。五刑不简,正于五罚。” 孔 传:“不简核,谓不应五刑,当正五罚,出金赎罪。”
《國語辭典》:辜人  拼音:gū rén
罪人。《庄子。则阳》:「至齐,见辜人焉,推而强之,解朝服而幕之。」
《漢語大詞典》:辜磔
分裂肢体。古代的一种酷刑。韩非子·内储说上:“ 荆南 之地, 丽水 之中生金,人多窃采金,采金之禁,得而輒辜磔於市,甚众。”
《國語辭典》:快性  拼音:kuài xìng
爽快、俐落。元。马致远《任风子》第二折:「也罢!也罢!贫道受死,你与我快性者。」《醒世姻缘传》第五五回:「这生帐子货,咱可不知他的手段快性不快性。」
《漢語大詞典》:墨黥
(1).墨刑。周礼·秋官·司刑“墨罪五百” 汉 郑玄 注:“墨,黥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汉书·刑法志“墨罪五百” 唐 颜师古 注:“墨,黥也。凿其面以墨湼之。”
(2).对被刑者以墨涂面,不刺字。一说,即墨幪。
《漢語大詞典》:皂巾
古代受墨刑者所戴的黑色头巾。尚书大传卷一下:“ 唐 虞 象刑,犯墨者蒙皂巾,犯劓者赭其衣。” 唐 段成式 酉阳杂俎·黥引作“皁巾”。
《國語辭典》:墨刑  拼音:mò xíng
古代五刑之一。指在罪轻者前额刺字,并染上墨色颜料。《书经。伊训》:「臣下不匡,其刑墨,具训于蒙土。」汉。孔安国。传:「臣不正君,服墨刑,凿其额,涅以墨。」
《國語辭典》:钳子(鉗子)  拼音:qián zi
1.用来夹住或夹断东西的工具。《三国演义》第五一回:「丁、徐二将救得周瑜到帐中,唤行军医者用铁钳子拔出箭头,将金疮药敷掩疮口,疼不可当。」
2.北方方言。指妇女的耳环。
《漢語大詞典》:予勾
亦作“ 予句 ”。 谓皇帝或其指定的大臣用硃笔在判处死刑者的名字上画勾以示批准。《清会典·内阁·大学士协群大学士职掌》:“朝审秋审之勾决者,得旨则予勾。”清史稿·刑法志三:“句到,刑部按期进呈黄册。至日,素服御殿,大学士三法司侍,上秉硃笔,或命大学士按单予句。”
《漢語大詞典》:斩标(斬標)
被判死刑者临刑时背上所插的标志。 田汉 《关汉卿》第一场:“高插边翎拿着法刀的刽子手和骡车上垂头披发背插斩标的女犯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