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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处决(處決)  拼音:chǔ jué
1.处置裁决。《魏书。卷三五。崔浩传》:「浩综覈天人之际,举其纲纪,诸所处决,多有应验。」
2.依法执行死刑。《初刻拍案惊奇》卷一四:「于大郊自有真赃,不必别證。秋后处决。」
《漢語大詞典》:涂归(塗歸)
唐 制,诏敕若不便于执行,给事中得加以改动奏进,谓之“涂归”。新唐书·百官志二:“给事中四人,正五品上……凡百司奏抄,侍中既审,则駮正违失。詔敕不便者,涂窜而奏还,谓之涂归。”
《漢語大詞典》:大决
即“秋决”,封建时代,判以死刑立即执行叫“立决”,延至秋天执行叫“秋决”。秋决人数很多,故又叫大决。例如:每岁大决。——·方苞《狱中杂记》
《国语辞典》:空勤  拼音:kōng qín
航空上指在空中所执行的各种勤务。如:「空勤人员」、「空勤人员广播:『前方有乱流,请回到座位上,并系好安全带。』」
《國語辭典》:如律令  拼音:rú lǜ lìng
按照律令办事。汉代公文末多用此三字,后道教的符令加以袭用,置于末句作为驱遣。三国魏。陈琳〈为袁绍檄豫州〉:「布告天下,咸使知圣朝有拘逼之难,如律令。」《英烈传》第五○回:「未及半个时辰,恰见一连三四个,都一般披了发,叉了剑,口中念念有词,喝声道:『如律令!』只见一个红葫芦,早有许多盔甲、军马,分著青、黄、赤、白、黑五方旗号,倒将出来。」
《國語辭典》:法场(法場)  拼音:fǎ cháng
1.执行死刑的场地。也称为「刑场」。
2.宣扬佛法的场所。也称为「道场」。
《漢語大詞典》:成狱(成獄)
(1).指已判决待批准或已判决在执行的刑事案件。 宋 叶适 《中奉大夫太常少卿薛公墓志铭》:“有窃富人婢以逃,其家谓‘主杀吾女’。州县以成狱至,公却之,曰:‘安有杀人而无验者?’”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刑部·权臣述史:“ 嘉靖 六年,妖贼 李福达 一案,议礼贵人 张 桂 等为政,尽反成狱。”
(2).指刑事案件的定案。《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一:“这人虽是他打死的,只是没有尸亲执命,未可成狱。”
《漢語大詞典》:县署(縣署)
县级行政单位执行公务的处所。 清 叶廷琯 《吹网录·泰山秦篆十字残石》:“ 秦 李斯 篆书,在 泰山 顶 玉女池 上……后人摹刻 岱庙 ,邑人 聂剑光 又勒於县署土地祠。” 毛泽东 《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凡事取决于县长和革命民众团体的联合会议。这种会议,由县长召集,在县署开。”
《漢語大詞典》:修刑
执行刑罚。国语·周语上:“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
《漢語大詞典》:王车(王車)
(1).王之车乘。周礼·夏官·旅贲氏:“旅賁氏掌执戈盾。夹王车而趋。”后汉书·刘盆子传:“ 盆子 乘王车,驾三马,从数百骑。” 李贤 注引《续汉志》:“王车,朱班轮,青盖,左右騑,驾三马。”
(2).指执行王事者所乘的车辆。 宋 苏过 《送叶少蕴归缙云》诗:“但收王车归,三径不足道。平生林泉志,久矣轩裳藐。”
《漢語大詞典》:能法
善于执行法令。韩非子·孤愤:“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姦。”
《國語辭典》:教师(教師)  拼音:jiào shī
1.凡教授学生,传授知识的人,统称为「教师」。
2.旧时教授武术或戏剧歌艺的人。《金瓶梅》第九○回:「月娘众人蹝著高阜,把眼观看。看见人山人海围著,都看教师走马耍解的。」
《漢語大詞典》:刽子(劊子)
执行死刑的人。 宋 司马光 涑水记闻卷十一:“因召刽子,令每日执剑待命於庭下。” 元 无名氏 《马陵道》第二折:“刽子,将 孙子 释了缚者。”《水浒传》第四十回:“饭后点起士兵和刀杖刽子,约有五百餘人。” 清 昭梿 啸亭杂录·陆双全:“侍郎临刑日, 双全 奔赴市曹,以重贿付刽子,速使其毙,免诸痛楚。”
分類:执行死刑
《漢語大詞典》:中统(中統)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的省称。成立于1938年,是国民党CC派 陈果夫 、 陈立夫 所控制的特务组织。 罗广斌 杨益言 《红岩》第一章:“‘不是军统,就是中统,谁不知道那个 魏吉伯 !’有人大声驳斥。”
《國語辭典》:便衣  拼音:biàn yī
1.平时在家所穿的衣服。相对于官服、制服而言。《老残游记》第二回:「到了十一点,只见门口轿子渐渐拥挤,许多官员都著了便衣,带著家人,陆续进来。」《文明小史》第二二回:「万帅到签押房换了便衣坐定,一声儿不言语。」也作「便服」。
2.身穿便服执行公务的军人或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