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国语辞典》:租税转嫁(租税转嫁)  拼音:zū shuì zhuǎn jià
纳税人缴纳租税后,经由交易程序而将税款移转给他人负担的过程。纳税人经由此过程可收回当初所缴纳的租税。
《国语辞典》:缴税通知单(缴税通知单)  拼音:jiǎo shuì tōng zhī dān
由政府发交纳税人,列明缴纳税的项目、款数与期限的通知单。如:「这期地价税缴税通知单没有收到,还请补发。」
《国语辞典》:推计课税(推计课税)  拼音:tuī jì kè shuì
税捐稽徵机关进行调查或复查时,纳税义务人未提示有关各种證明所得额之帐簿、文据,稽徵机关则可依查得之资料或同业利润标准,来推求计算出纳税人应课徵的税额。在引用推计课税时,税捐机关一定要负举證责任,纳税义务人若有不服,可以再举反證。
《国语辞典》:公义务(公义务)  拼音:gōng yì wù
指人民对国家与社会所应负的义务,包括纳税、服役、接受义务教育等等。也称为「公共义务」。
《国语辞典》:直接税(直接税)  拼音:zhí jiē shuì
由纳税义务人自己负担的赋税。如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等。
《国语辞典》:地下经济(地下经济)  拼音:dì xià jīng jì
未经向政府机关登记或纳税的一切经济活动。
《国语辞典》:定弓虚税(定弓虚税)  拼音:dìng gōng xū shuì
纳税时,财物一时缴纳不齐,但为统计总数等诸原因,先虚写入册,定日再行补足。
《国语辞典》:净值法(净值法)  拼音:jìng zhí fǎ
一种追查逃漏税的间接證明法。利用纳税人净资产总值增加额度与申报所得间的差额,来推断逃漏税。
《国语辞典》:间接税(间接税)  拼音:jiàn jiē shuì
纳税人可经由经济行为,将其所缴的税转嫁给消费者的税种。我国的关税、货物税、营业税、印花税、證券交易税、使用牌照税、娱乐税及商港建设费等均属之。
《國語辭典》:红契(紅契)  拼音:hóng qì
经过官厅登记的买卖房地田产契约。
《漢語大詞典》:賗票
方言。纳税的票据。 清 张慎仪 《蜀方言》卷下:“纳税之执照曰賗票。”
《漢語大詞典》:税帖
旧时官府给予纳税人的纳税凭证。 宋 曾敏行 独醒杂志卷一:“予里有僧寺曰 南华 ,藏 杨 李 二氏税帖,今尚无恙。予观 行密 所徵产钱,较之 李氏 轻数倍。”
《漢語大詞典》:税负(税負)
纳税负担。《新华月报》1953年第12期:“事实证明,同业公会在经过改组之后,对于调查统计,组织加工订货,评议税负,制订产销计划经济工作,有其一定的作用。”
分類:纳税负担
《漢語大詞典》:输籍法(輸籍法)
隋 代制定各户等级和纳税标准的办法。利用这一手段,搜刮隐藏户口,以防止人民逃税和抑制士族、豪强占有劳动人口,从而确保政府收入,加强中央集权。资治通鉴·陈长城公至德三年:“ 高熲 请为输籍法,徧下诸州,帝从之,自是姦无所容矣。” 胡三省 注:“输籍,凡民间课输,皆籍其数,使州县长吏不得以走弄出没。”
《漢語大詞典》:课口(課口)
旧时依法纳税服役的男子。新唐书·食货志一:“凡主户内有课口者为课户。若老及男废疾、篤疾、寡妻妾、部曲、客女、奴婢及视九品以上官,不课。”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按租庸调法纳税服役的普通民丁,称为课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