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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引盐(引鹽)
即官盐。按引法规定运销的食盐。 明 清 制:以盐若干斤为一引,每引纳税若干。引与税的轻重,各地不同。已按引纳税的引盐为官盐,未纳税的为私盐。 明 唐顺之 《周襄敏公传》:“中官以迎佛,以织造,滥讨引盐,暴横道路。”《清会典事例·户部·盐法》:“二十二年奏准, 长芦 引盐,每斤加价二文。”
《漢語大詞典》:影柱
古代测日影、定时刻的表柱。引申指法规,标准。文子·守无:“无为者即无累,无累之人,以天下为影柱。”
《國語辭典》:抗税(抗稅)  拼音:kàng shuì
拒绝纳税。如:「他想尽办法抗税,但仍无法得逞。」
《漢語大詞典》:余躅(餘躅)
留下的足迹。比喻先人制订的法规。 唐 杨炯 《后周明威将军梁公神道碑》:“践 仲寧 之餘躅,奸邪歛手;签 孝仁 之远踪,羣胡革面。”
《漢語大詞典》:质剂法(質劑法)
有关票据、证券(包括交子)发行和流通的法规。 宋 戴埴 鼠璞·楮券源流:“ 张咏 镇 蜀 ,患铁钱之重,设质剂法,一交一緡,以三年为界。使富民十六户主之,资产寖耗不能即偿。”参阅 萧清 《中国古代货币史·宋代纸币的产生与发展》
《國語辭典》:杖限  拼音:zhàng xiàn
旧时捕快因不能在限期之内破案所受的棒刑。《水浒传》第三回:「一面叠成文案,一壁差人杖限缉捕凶身。」也作「限棒」。
《漢語大詞典》:杖限文书(杖限文書)
旧时官府要下属限期完成某事、逾期则予以杖罚的公文。《水浒传》第四九回:“ 登州 知府拘集猎户,当厅委了杖限文书,捕捉 登州 山上大虫。”
《國語辭典》:违法乱纪(違法亂紀)  拼音:wéi fǎ luàn jì
违反法律,扰乱纲纪。如:「做人应当奉公守法,千万不可违法乱纪。」也作「败法乱纪」。
《國語辭典》:现行法(現行法)  拼音:xiàn xíng fǎ
法律上指目前所施行的法律。
《国语辞典》:落日条款(落日条款)  拼音:luò rì tiáo kuǎn
限时法为法规中订定施行期限的法律,而规定施行期限的条文即称为「落日条款」。也称为「日落条款」。
《国语辞典》:商品检验(商品检验)  拼音:shāng pǐn jiǎn yàn
根据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或特定标准、契约,为确定商品品质、规格、安全卫生等方面所进行的检验。范围包括在国内生产、制造加工的农工矿产品,同时亦及于向国外输出或向国内输入者。简称为「商检」。
《国语辞典》:国家标准(国家标准)  拼音:guó jiā biāo zhǔn
由国家标准专责机关依法规规定之程序制定或转订,可供国内公众使用之标准。对各种单位名称、定义、符号、常数、各种品质、安全、试验法等,按规定程序,制定全国共同遵守的标准。我国国家标准专责机构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
《国语辞典》:服务规程(服务规程)  拼音:fú wù guī chéng
一种内部法规范。为规定机关或团体内部组织及办事流程的详细规则。也称为「办事细则」、「职务规程」。
《国语辞典》:科员政治(科员政治)  拼音:kē yuán zhèng zhì
组织中的基层人员,仗著对法规熟悉而形成的专权。上级人员往往受制于他们,是一种不正常的行政现象。
《国语辞典》:交通规则(交通规则)  拼音:jiāo tōng guī zé
泛指道路交通的管理法规与措施,以维护交通安全或便利交通行政之管理,多由政府明令制定。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国语辞典》: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  拼音:nà shuì yì wù rén
依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之人,如依《所得税法》规定应申报或缴纳所得税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