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黄籍
晋 代和 南朝 的户籍册,用黄纸书写。后亦泛称户籍。《太平御览》卷六○六引《晋令》:“郡国诸户口黄籍,籍皆用一尺二寸札,已在官役者载名。”《南齐书·虞玩之传》:“黄籍,民之大纪,国之治端。”《资治通鉴·齐高帝建元二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曰:“ 杜佑 曰:‘黄籍者,户口版籍也。’” 明 归有光 《策问》之十二:“今天下编户不具,黄籍无稽,流冗与土著杂处。”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二编第五章第二节:“ 齐高帝 新建 齐 朝,想整顿黄籍。黄籍是普通民众的户口簿,是朝廷征取租税徭役的根据。”
《漢語大詞典》:五保
(1).古代户籍制度。百姓以五户为伍而相保,故名“五保”。《周礼·地官·大司徒》:“五家为比,使之相保。” 清 袁枚 《随园随笔·杂记》:“读 欧公 《杜杞墓志》称 闽 俗贪嗇,有老而生子者,父兄多不举,虑分家产故也。 杜公 上书请立五保,俾民相察,有犯者置之法。”
(2). 宋 王安石 变法,于 熙宁 三年实行保甲制,十家相保,一人为长,相互检察;五保为一大保。 宋 苏轼 《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所论四事一处行下状》:“自祖宗已来,每有赦令,必曰凡欠官物,无侵欺盗用、及虽有侵盗而本家及五保人无家业者,并与除放。”参阅《宋史·兵志六》。
(3).合作化后的农村,对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的人实行保吃、保穿、保烧(燃料)以及儿童保教、老人死后保葬的制度,简称为“五保”。 张峻 《家乡夜曲》:“像他老那大年纪,又是独身汉,应该享受五保。”
(2). 宋 王安石 变法,于 熙宁 三年实行保甲制,十家相保,一人为长,相互检察;五保为一大保。 宋 苏轼 《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所论四事一处行下状》:“自祖宗已来,每有赦令,必曰凡欠官物,无侵欺盗用、及虽有侵盗而本家及五保人无家业者,并与除放。”参阅《宋史·兵志六》。
(3).合作化后的农村,对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的人实行保吃、保穿、保烧(燃料)以及儿童保教、老人死后保葬的制度,简称为“五保”。 张峻 《家乡夜曲》:“像他老那大年纪,又是独身汉,应该享受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