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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讼府
送问
私当
私押
堂倌
质布
投牌
抛箱
采风录
赠米
札吏
禀谷
保结
保辜
板帐钱
《漢語大詞典》:讼府(訟府)
(1).控告军府。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程器:“ 傅玄 刚隘而詈臺, 孙楚 狠愎而讼府。”参阅晋书·孙楚传
(2).审理讼案的官府。 清 王夫之 读通鉴论·五代下十六:“夫国家之置守令,何为者也……岂徒以听民之讼,敛钧金束矢之入以为讼府,而启民於争乎?”
《漢語大詞典》:送问(送問)
谓送交官府审问。 明 何良俊 四友斋丛说·史五:“ 天台 夏进士 鍭 以省亲违限,例当送问。”
《漢語大詞典》:私当(私當)
谓未向官府纳税的典当行业。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杂课·当税》:“如不纳税,即为私当。”
《漢語大詞典》:私押
当铺未向官府纳税而暗中营业之称。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杂课·当税》:“私押暗当,未经纳税,经承阴受其赂,瞒官不报。”
《國語辭典》:堂倌  拼音:táng guān
旧时对茶楼、酒铺、饭馆、澡堂等服务人员的称呼。《文明小史》第一六回:「他师徒五众就检了靠窗口一张茶桌坐下,堂倌泡上三碗茶。」也作「堂官」。
《漢語大詞典》:质布(質布)
上古买卖牛马兵器等,官府给予贸易契券,并收取税金和契纸的成本费。布,古指钱。周礼·地官·廛人:“廛人,掌敛市絘布、緫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 郑玄 注:“质布者,质人之所罚犯质剂者之泉也。” 孙诒让 正义:“ 王与之 云:‘质布,质人所税质剂者之布也,质人卖儥之质剂,如人田宅官给券以收税,谓之质布。’ 江永 云:‘罚则当入罚布,何为别名质布,此即偿质剂之布也;质剂盖官作之,其上当有璽印,是以量取买卖者之钱以偿其费,犹后世契纸有钱也。’按 王 江 説是也。”
《国语辞典》:投牌  拼音:tóu pái
旧时拘捕人犯,捕吏投呈文书给当地官府,表示人犯已得,称为「投牌」。《二刻拍案惊奇》卷一五:「等我先见官人替他分诉一番,做个道理,然后投牌,便是列位盛情。」也作「投牒」。
《国语辞典》:抛箱(抛箱)  拼音:pāo xiāng
将状子投入官府所设的告状箱中。《喻世明言。卷三六。宋四公大闹禁魂张》:「朝殿回衙,即时升厅,引放民户词状。词状人抛箱,大尹看到第十来纸状。」也作「撺厢」、「撺箱」。
《国语辞典》:采风录(采风录)  拼音:cǎi fēng lù
周代官府定期派人到民间采集诗歌,编成国风。后遂称经收集并整理过的民歌集为「采风录」。
《漢語大詞典》:赠米(贈米)
古代官府留待贴补经费不足的米。 元 顾瑛 《张仲举待制以京口海上口号见寄瑛以吴下时事答之》诗之五:“用钱赠米该加七,纳户身悬百结衣。”《六部成语注解·户部》:“赠米:赠乃贴补之意。留备济助各费之不足者。”
《漢語大詞典》:札吏
旧时官府撰拟公文的吏员。 唐 皮日休 《二游诗·徐诗》:“宣毫利若风,剡纸光与月,札吏指欲胼,万通排未闋。”
《漢語大詞典》:禀谷(稟穀)
官府给予粮食。后汉书·桓帝纪:“民有不能自振及流移者,稟穀如科。”
《國語辭典》:保结(保結)  拼音:bǎo jié
为保證他人身分或行为所立的文书。《清会典。卷八四。处分例。官员文结》:「若督抚地方官,将假冒顶替者,不行查出,即出保结。」《儒林外史》第四八回:「这邓质夫的父亲是王玉辉同案进学,邓质夫进学又是王玉辉做保结,故此称是老伯。」
《漢語大詞典》:保辜
古代刑律规定,凡打人致伤,官府视情节立下期限,责令被告为伤者治疗。如伤者在期限内因伤致死,以死罪论;不死,以伤人论。叫做保辜。急就篇卷四:“疻痏保辜謕呼号。” 颜师古 注:“保辜者,各随其状轻重,令殴者以日数保之,限内致死,则坐重辜也。” 元 孙仲章《勘头巾》第一折:“你道我家狗咬着你,众街坊试看咱。若是我家狗咬他,我便写与你保辜文书;若不曾咬着,你便陪我缸来。” 清 梁章钜 归田琐记·被殴伤风方:“ 纪文达 师又曰:‘凡被殴后以伤风致死者,在保辜限内,於律不能不拟抵。’”参阅唐律疏义·斗讼·保辜
《漢語大詞典》:板帐钱(板帳錢)
南宋 时官府进行贪污勒索的一种名目。宋史·食货志下一:“又有所谓板帐钱者,亦军兴后所创也。如输米则增收耗剩,交钱帛则多收糜费,幸富人之犯法而重其罚,恣胥吏之受賕而课其入……他如此类,不可徧举。”亦省称“ 板帐 ”。 宋 叶适 《上孝宗皇帝札子》:“大抵经总制钱为州之害,月桩、板帐为县之害。” 宋 叶适 《朝议大夫蒋公墓志铭》:“ 江 东白收板帐, 湖 南倍折冬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