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屯卫(屯衛)
(1).驻兵守卫。《史记·秦始皇本纪》:“尽徵其材士五万人,为屯卫 咸阳 。”《后汉书·刘玄传》:“右辅都尉 严本 恐失 更始 为 赤眉 所诛,将兵在外,号屯卫而实囚之。”
(2).指兵卫之所。《后汉书·窦宪传》:“ 宪 惧见幸,分宫省之权,遣客刺杀 畅 於屯卫之中。” 李贤 注:“屯兵宿卫之所。”《明史·蓝玉传》:“ 玉 遣百户 毛海 诱缚其父子,送京师诛之,而尽降其众,因请增置屯卫。”
(3). 隋 唐 时禁卫军的一种。 隋 开皇 中置十二府,统禁卫兵,后改置扩充为十六卫,左右屯卫即为其中二卫, 唐龙朔 改称左右威卫, 五代 周 避 郭威 讳,复称屯卫。参阅《旧唐书·职官志三》,《文献通考·职官考十二·左右威卫》。
(2).指兵卫之所。《后汉书·窦宪传》:“ 宪 惧见幸,分宫省之权,遣客刺杀 畅 於屯卫之中。” 李贤 注:“屯兵宿卫之所。”《明史·蓝玉传》:“ 玉 遣百户 毛海 诱缚其父子,送京师诛之,而尽降其众,因请增置屯卫。”
(3). 隋 唐 时禁卫军的一种。 隋 开皇 中置十二府,统禁卫兵,后改置扩充为十六卫,左右屯卫即为其中二卫, 唐龙朔 改称左右威卫, 五代 周 避 郭威 讳,复称屯卫。参阅《旧唐书·职官志三》,《文献通考·职官考十二·左右威卫》。
《國語辭典》:疆吏 拼音:jiāng lì
1.指守护边疆的官吏。《左传。桓公十七年》:「于是齐人侵鲁疆,疆吏来告。」
2.掌理地方事务的官吏。清代称总督、巡抚为封疆大吏。简称为「疆吏」。
2.掌理地方事务的官吏。清代称总督、巡抚为封疆大吏。简称为「疆吏」。
《漢語大詞典》:列校
东汉 时守卫京师的屯卫兵分作五营,称北军五校,每校首领称校尉,统称列校。 唐 五代 时地方军队亦设列校。《后汉书·皇后纪下·桓帝邓皇后》:“﹝ 桓帝 ﹞又封 统 弟 秉 为 淯阳侯 。宗族皆列校、郎将。”《新唐书·康承训传》:“ 武寧 兵七百戍 桂州 ,六岁不得代,列校 许佶 、 赵可立 因众怒杀都将。”《旧五代史·世袭传一·韩逊》:“ 韩逊 ,本 灵州 之列校也。” 宋 秦观 《进策·盗贼下》:“ 唐 自中叶以后,方镇皆选列校,以掌牙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