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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无分
无分
随分
分外
夜分
有分
有分
分携
分为
地分
中分
中分
八分
分飞
分职
《漢語大詞典》:无分(無分)
(1).无己之份。谓没有得到颁赐物。左传·昭公十二年:“ 齐 ,王舅也。 晋 及 鲁 卫 ,王母弟也。 楚 是以无分,而彼皆有。”
(2).没有机缘。 唐 杜甫 《九日》诗之一:“竹叶於人既无分,菊花从此不须开。” 宋 黄庭坚 《江城子·忆别》词:“有分看伊,无分共伊宿。” 陈去病 《丁未八月海上藏书楼夜坐杂感》诗:“百年无分翦天骄,賸有愁心答 汉 朝。”
《漢語大詞典》:无分(無分)
不区别;不分。 丁玲 《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二:“全家十六口人,无分男女老幼,都要到地里去。”
分類:区别
《國語辭典》:随分(隨分)  拼音:suí fèn
1.按照力量或条件所许可。唐。杜荀鹤 自遣诗:「粝食粗衣随分过,堆金积帛欲如何?」《红楼梦》第六六回:「每日侍奉母姊之馀,只安分守己,随分过活。」
2.遵从职分。唐。李端〈长门怨〉诗:「随分独眠秋殿里,遥闻语笑自天来。」
3.照样、照例。唐。白居易郡中春宴因赠诸客〉诗:「蜂巢与蚁穴,随分有君臣。」
4.随意、随便。宋。辛弃疾踏莎行。夜月楼台〉词:「随分杯盘,等閒歌舞。」《初刻拍案惊奇》卷六:「随分甚么点心,先吃些也好。」
5.婚、丧等事送礼时各人所分摊的钱数。《红楼梦》第二二回:「次日,先送过衣服、玩物礼去,王夫人、凤姐、黛玉等诸人皆有,随分不一,不须多记。」
《國語辭典》:分外  拼音:fèn wài
1.本分之外。指非己所当得。唐。王建〈赠崔礼驸马〉诗:「家中弦管听常少,分外诗篇看即新。」元。关汉卿《窦娥冤。楔子》:「就准了她先借四十两银子,分外但得些少东西,够小生应举之费,便也过望了。」
2.特别、格外。如:「比赛得奖,分外高兴。」
《國語辭典》:夜分  拼音:yè fēn
半夜时候。《文选。曹植。上责躬应诏诗表》:「昼分而食,夜分而寝。」宋。无名氏《梅妃传》:「梅开赋赏,至夜分尚顾恋花下不能去。」
《國語辭典》:有分  拼音:yǒu fèn
1.有分享利益或分负责任的资格。如:「利无巨细,见者有分。」《土风录。卷九。有分无分》:「作事预及曰有分,否曰无分,财物亦然。」
2.有缘分。宋。黄庭坚江城子。新来曾被眼奚搐〉词:「有分看伊,无分共伊宿。」《醒世恒言。卷三一。郑节使立功神臂弓》:「丈夫,与你一件物事,教你去投军,有分发迹。」
《漢語大詞典》:有分
(1).有分器。谓诸侯分有天子藏于宗庙的宝器。左传·昭公十二年:“四国皆有分,我独无有。” 杜预 注:“分,珍寳之器。” 孔颖达 疏:“古者,分同姓以珍玉,展亲也。分异姓以远方之职贡,使无忘服也。是言诸侯皆得天子之分器也。”
(2).有分别,有区别。庄子·齐物论:“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为是而有畛也,请言其畛:‘……有伦,有义,有分,有辩。’” 郭庆藩 集释:“羣分而类别也。”
《國語辭典》:分携(分攜)  拼音:fēn xī
离别、分手。宋。吴文英 风入松。听风听雨词:「楼前绿暗分携路,一丝柳,一寸柔情。」
分類:离别
《漢語大詞典》:分为(分爲)
判断;断定。北史·宋游道传:“是时朝士皆分为 游道 不济。”
分類:判断断定
《國語辭典》:地分  拼音:dì fèn
1.分封的土地。即领地。《汉书。卷一。高帝纪下》:「又加惠于诸侯王有功者,使得立社稷,地分已定,而位号比儗,亡上下之分。」《北史。卷九六。宕昌传》:「姓别自为部落,酋师皆有地分,不相统摄,宕昌即其一也。」
2.区域、地段。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三。天晓诸人入市》:「每日交五更,诸寺院行者打铁牌子或木鱼循门报晓,亦各分地分,日间求化。」元。马致远《陈抟高卧》第一折:「这几日于山顶上观见中原地分,旺气非常,当有真命活世。」
3.地步、情况。元。无名氏《冻苏秦》第四折:「呀!我直挨到这地分,在野店荒村,被疾病缠身,举目也那无亲。」
《漢語大詞典》:中分
指房屋从梁到地面的部分。 宋 沈括 梦溪笔谈·技艺:“凡屋有三分:自梁以上为上分;地以上为中分;阶为下分。”
《國語辭典》:中分  拼音:zhōng fēn
1.平分、均分。《庄子。德充符》:「王骀,兀者也,从之游者,与夫子中分鲁。」《史记。卷七。项羽本纪》:「项王乃与汉约,中分天下。」
2.从中间分开。唐。李白 登金陵凤凰台诗:「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洲。」
3.分裂。元。赵孟頫〈岳鄂王墓〉诗:「英雄已死嗟何及,天下中分遂不支。」清。顾炎武羌胡引〉:「是以祸成于道君,而天下遂以中分。」
《國語辭典》:八分  拼音:bā fēn
1.书体名。为秦代隶体的一种笔法,相传为王次仲所创,说法多种,常见的有:一、言八宜训背,笔势左右分布相背,有如八字。见清。包世臣《艺舟双楫。论书一。历下笔谭》。二、有以二分似隶,八分似篆,介于篆隶之间,故称为「八分」。见《雅俗稽言。卷三二。字学。八分》引《书苑文姬说》。也称为「八分书」、「分书」。
2.汉隶的别称。魏晋以后的楷书称为「隶书」,为避免混淆,称当时通行且有波磔的汉隶为「八分」。蔡邕所书的《熹平石经》为八分的正则。也称为「汉隶」。
3.事情接近完满的状态。如:「这事的进展没有十分,也有八分了。」
《漢語大詞典》:分飞(分飛)
语本艺文类聚卷四三《古东飞伯劳歌》:“东飞伯劳西飞燕, 黄姑 、 织女 时相见。”后因称离别为分飞。 晋 干宝 搜神记卷十六:“君是生人,我鬼也……既已分飞,将何表信于郎?” 宋 徐铉 《送萧尚书致仕归庐陵》诗:“江海分飞二十春,重论前事不堪闻。”《剪灯馀话·江庙泥神记》:“徒使鸞凤分飞,燕鸿交避,悠悠长恨,耿耿遐思。” 清 汪懋麟 《怀石林》诗之二:“忆昔分飞九月中,霜风摇落菊花丛。”《蔡廷锴自传·复入军籍》:“与相处十月的同事暂时告别,以为十天后可以再相见,怎知从此东西分飞,永不再面。”
分類:离别为分
《國語辭典》:分职(分職)  拼音:fēn zhí
分掌职务、分治其事。《书经。周官》:「六卿分职,各率其属。」晋。左思〈魏都赋〉:「让衢设官分职,营处署居夹之。」
分類:分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