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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共阅
公审
共度
辈作
杂举
通签
共聚
联盟
契约
公鉴
公助
协议
杂论
共奖
通术
《国语辞典》:共阅(共阅)  拼音:gòng yuè
共同阅览。如:「这本书老少咸宜,适合全家人共阅。」《明史。卷七○。选举志二》:「廷试用翰林及朝臣文学之优者,为读卷官。共阅对策,拟定名次,候临轩。」
《國語辭典》:公审(公審)  拼音:gōng shěn
中共的人民法院,将已定罪量刑的犯人,押解到公园、体育馆等公共场所临时组成的宣判庭,再聚集群众到场呼口号助阵。这种「公判大会」是一种变相的「公审」,不同于自由民主国家「独立无私的法庭」对嫌犯进行绝对平等的「公开听审」。
分類:共同标准
《國語辭典》:共度  拼音:gòng dù
共同度过。如:「经过三年的交往,他们俩打算下个月结婚,牵手共度一生。」
分類:共同度过
《漢語大詞典》:辈作(輩作)
(1).共同劳作。《诗·周颂·载芟》“千耦其耘” 汉 郑玄 笺:“辈作者千耦,言趋时也。” 孔颖达 疏:“言辈作者,合家尽行,辈辈俱作。”《周礼·天官·宫正》“会其什伍而教之道艺” 汉 郑玄 注:“五人为伍,二伍为什。会之者,使之辈作、辈学相劝帅。” 孙诒让 正义:“谓伦辈相合,比作功事而学道艺也。”
(2).群起。 汉 马融 《广成颂》:“游雉羣惊,晨鳧辈作。” 南朝 宋 鲍照 《河清颂》:“瑞木朋生,祥禽辈作。”
《漢語大詞典》:杂举(雜舉)
共同检举。汉书·酷吏传·尹赏:“乃部户曹掾史,与乡吏、亭长、里正、父老、伍人,杂举 长安 中轻薄少年恶子,无市籍商贩作务,而鲜衣凶服被鎧扞持刀兵者,悉籍记之,得数百人。”
分類:共同检举
《漢語大詞典》:通签(通簽)
谓几个官员共同签押。 宋 曾巩 《请给事中书舍人印合与不合通签中书外省事札子》:“若将来常侍以下至正言员足,消与未消,逐一通签。如不通签,即未审合係是何官书判施行。”宋史·职官志二:“三部副使各一人,通签逐部之事。”
《国语辞典》:共聚  拼音:gòng jù
1.共同聚合在一处。如:「今日分别,不知何时才能再共聚一堂?」
2.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单体,合成高分子化合物的作用。
《國語辭典》:联盟(聯盟)  拼音:lián méng
团体或组织之间因利害关系或共同目的而缔结盟约,形成组织,称为「联盟」。
《國語辭典》:契约(契約)  拼音:qì yuē
二人以上同意的事项,依据法律习惯,彼此商订互相遵守的条件,而以文字为凭据者。也称为「契据」。
《漢語大詞典》:公鉴(公鑒)
请求对方共同鉴察的敬词。旧时常用为书信套语。
《漢語大詞典》:公助
①共同资助:社会~。②国家资助:这是一座民办~的学校。
《國語辭典》:协议(協議)  拼音:xié yì
1.共同商议。宋。崔公度〈感山赋〉:「同德一心,齐力协议。」也作「协商」。
2.经过谈判、协商后所决议共同遵守的约定。如:「这个方案几经磋商,终于达成协议。」
《漢語大詞典》:杂论(雜論)
(1).共同议论。汉书·韦贤传:“是时王未就国, 玄成 受詔,与太子太傅 萧望之 及五经诸儒杂论同异于 石渠阁 ,条奏其对。”
(2).漫无中心,涉及面广的议论。 清 吴骞 《扶风传信录》:“ 可覲 復与杂论延年及夫妇寿算等语,展转不寐。”
《漢語大詞典》:共奖
共同奖掖扶助。 明 陈子龙 《上石斋师》:“昭融令德,光华復旦,而三事大夫无怀仁负义之志,方州大镇鲜戮力共奬之心。”
《漢語大詞典》:通术(通術)
共同的法则。隋书·律历志中:“此六事微妙,历数大纲,圣贤之通术,而 暉 未晓此,实管窥之谓也。” 宋 司马光 《为庞相公再让宰相表》:“臣闻量能授职者,人主之通术。”
分類:共同法则